昨日新华社记者调查曝出,与非法倾倒铬废料的厂区相邻的小百户镇兴隆村,牲畜不敢放到江边,很多村民莫名得病,30多人得了癌症,8年有11名村民因癌死亡。
“这是否与铬渣污染有关?”
云南曲靖铬污染事件发生已经近4个月,连串调查处理进展发生在媒体集中曝光后的最近一星期。当地政府、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一再重申此次事故并未污染珠江上游,却并仍未抚平人们的对事故善后、问责处理、应急监管等方面的连串问号。
事实上,类似的追问已并非针对孤例,渤海漏油事件仍悬而未决,紫金矿业毒废水泄漏事故刚在争议声中落幕,北江铊污染事件仍令人记忆犹新……近年来,一起起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越来越多地牵动公众神经,据财新网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发生15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其中有4起造成人员中毒,有9起水污染事故造成上万人用水受影响。水污染事件频发暴露出的多重深层次问题表明,未来环境监督执法应急等方面的改善仍然任重而道远。
水质未超标就可安枕无忧?地下水渗透存隐患、土壤修复路漫漫
铬污染事件迅速升温,源于民众担忧“珠江源头受污染牵连到下游”。媒体曝光后,曲靖官方迅速公布了调查结果:共有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造成77头牲畜死亡,但受污染水经过拦截并技术处理后达到安全排放标准排放,并不存在直排南盘江的情况,随后,当地以及下游省份的环保部门、珠江委也介入检测各自管辖范围内可能受牵连的江河水质,并没有出现六价铬超标的情况。
此前在网上广为流传的“30村民死亡、珠江水已经受污染”的谣言随即被攻破。然而,在一片片澄清声中,行内专家却警惕:重金属渗透残留的威力不容小觑,污染的隐患仍未到安枕无忧时。
从触目惊心的现场境况可见一斑:涉事工厂的铬渣堆放点距离南盘江仅一条土路,曝光后20多吨堆放的铬渣才开始抓紧转移,工厂派人开建防止铬渣渗透的墙(左上小图)。工厂边的南盘江水仍呈黑色。
“经过还原后排放的水质达标是可以相信的。从距离上看,由于河水的稀释作用和自净功能,此次铬污染不会影响到1000多公里外的广东”,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适宇表示,“然而堆放铬渣的地方距离水体如此近,却不能排除之后仍有污染南盘江等附近河流的可能。”
据悉,铬渣遇水后会产生剧毒物质六价铬,而六价铬一旦汇入地表水,或渗入地下水,将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如今河水通过还原解决了,但长期堆放的铬渣难保通过地下水渗入,特别是在江河的底泥上残留下来。这在平时可能显现不出,在下雨发大水的时候,底泥就会被冲起,带动起来向下流动”。
李适宇表示,由于当地最近比较旱,对污染控制真正的考验,其实是在雨季到来之后。“地表水污染容易控制,地下水的控制难度很大。目前水质未检测出污染不等于说不存在潜在后果。”
这次铬渣倾倒事件只是一个缩影。专家们表示,在发生的多起水污染事件中,也存在类似情况:只重视水体的污染的整治,却忽略土壤残留、地下水渗透的危害。而后者在处理技术上目前也比较薄弱。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接受采访时表示,重金属污染有两大特点:一是残留时间特别长,不容易被清除;二是被随意倾倒后会通过“植物—动物—人”的食物链最终危害到人。
今年6月,央视记者在走访甘肃一些铬渣处置企业时就发现,由于长期堆放大量的铬渣残留物已经渗透到地表下2到3米。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李志安教授告诉记者,目前的重金属土壤修复技术还很不成熟,最快也要两三年才能修复到可耕种水平,而且修复并不等于把重金属完全消除,只是把它浓度降低。如果不修复,铬、铅这类重金属一般可以残留几十年到上百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院副研究员李丽建议,重金属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上,水处理可以用环境质量标准来评估。但对于污染的土壤的处理比较麻烦,因为重金属渗入和渗出目前没有环境质量标准,只能是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来进行确认。目前第一步是控制住较大风险,第二步应该对周边场地、土壤、水塘底泥做长期监测。
肇事明知故犯,处理旷日持久?监管惩处力度都有待加强
如果说加强技术保障更多着眼于善后,那么对污染行为的惩处是否“给力”则直接关系能否刹住目前频发的环境事件之风。
国家环保总局曾调查显示,自2005年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以来,我国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事实上,我国对于重金属污染、水污染的法规建设尽管未够完善,也并非无章可循。除了《水污染防治法》,我国早在1996年就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各种重金属污水的排放进行规范。国家也规定,危险废物在企业内贮存不能超过一年。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更联合下发《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提到“我国铬盐行业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在2010年底之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实际情况事与愿违。当地环保部门坦承,他们获悉铬渣堆放的时间已经长达近20年。期间也有多次督促其整改。但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整改收效甚微。类似的困惑同样出现在诸如康菲漏油、紫金矿业废水致污等事件中,企业并非不知道这些污染物流出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影响,然而事件的后续处理却扰攘多日,惩处力度是否足够也一直广受质疑。
“事发已经三个多月,为什么对此次严重污染事件的处理只停留在刑拘两名司机上。”而在铬渣事件中,人们开始追问的是对涉事企业的调查,和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的问责,虽然当地政府官员一再承诺将严惩不贷,至发稿时却仍没有任何实质消息。
紫金矿业瞒报污染事故隐瞒了38天,康菲漏油事件两个月未有处理结果……对比多起污染事件,检察官杨涛曾发表评论指出,这里面都遵循同一个链条:长期污染—事发—急救瞒报—媒体揭露—政府通报—追究责任—澄清无污染或清除—部委调查……
对此,广东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王丽娟助理研究员表示,我国环境成本长期被低估,也反映在我国出口的一些产品价值偏低,偷排污染后的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其治理成本,这就造成企业宁愿被罚款也要偷排。而污染被曝光后,如果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处罚,由于技术手段限制、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存在利益联系等原因,罚款数额就会缩水,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中国法学会理事,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伯桥认为,污染处置中重行政处罚,轻民事赔偿的现象还很常见。前者往往因为数额有限,震慑力量不足,后者则往往涉及到索赔的受害者较为弱势,举证能力弱而维权艰难。此外,对于土壤、生态的修复,国内目前既没有法律也没有成熟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难以开展。国内的公益诉讼仅局限在刑事案件,而因为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更是少之又少。
如何防止上游污染下游不知情?除了数据共享,还需信息联动
从本报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此次铬渣倾倒事件,广东环保部门也是在媒体曝光并经网络热炒之后,才着手联系当地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云南方面此前一直没有跟我们反馈过相关情况,我们看到交接面水质没有问题,也不好干预。”
曲靖官方介绍,从4月份开始,不法运输商就把铬渣倾倒。到6月12日的时候,山羊死亡已令事件在当地被揭开。这两个月的时间,当地的环保部门并没有注意到。接下来从6月12日羊死之后,一直到8月12日媒体开始报道,真相才渐渐大白于天下。
“有的时候谣言传得比较快,为什么不能让更正确的信息更快地发出呢?”面对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的提问,曲靖市委宣传部部长何华解释,一个是倾倒的很多地点都很隐蔽,没有引起村民的警觉。
“上游的城市往往建在本地的靠近下游的地方,这样排出的污染物就容易流到下游去。”广东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烈玉表示。在“君住珠江头,我住珠江尾,共饮一江水”的情况下,污染已经不再是自扫门前雪的事情,上下游应该建立监测共享,联动应急的合作机制。而央视白岩松也提出,我国西到东低,江河全都是从内陆流向东部、南部沿海的,“如果一些重污染的行业都挪到西部,会不会将来有一天它又会以水为载体,重新流回到东部呢?”
专家们呼吁,从宏观上来看,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要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业,以免对中下游地区的用水造成威胁;要建立区域性“污染补偿机制”,例如加大下游对上游生态保护的经济补偿,确保上游地区加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具体到环境事故发生后,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珠江流域各个省份就会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珠江上游的广西、贵州也向我们反馈数据,三地正在联动交换数据。监测显示水质是安全的。“我们也将铬指标一月一测,提高到每日一测。”
然而,专家也表示,监测数据共享固然必要,信息联动却仍相对不足。如果上游的污染已波及到下游的时候,下游靠水质检测才发现已经为时已晚了。
目前在广州、深圳等一些地方已经统一成立水务局,协调统一处理以往多部门分管的水资源事件。朱烈玉等专家也表示,是否在流域范围内也参照这个做法,建立一个下游能够对上游排放有所监管或约束的机制?
但这从目前的体制上看,似乎仅是一个美好的设想。事实上,在水污染的治理中,历来有“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的说法,而环保部门并非垂直管理,水利部门既有国家水利部到各大江河流域委员会的垂直监管,也有按行政区域划分的水利地方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两者存在交叉,又不完全重合的情况,九龙治水下如何统筹资源,发挥最大合力,仍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云南曲靖铬污染 水质未超标就可安枕无忧?
稿源: 《南方日报》 2011-08-19 10:34:02
昨日新华社记者调查曝出,与非法倾倒铬废料的厂区相邻的小百户镇兴隆村,牲畜不敢放到江边,很多村民莫名得病,30多人得了癌症,8年有11名村民因癌死亡。
“这是否与铬渣污染有关?”
云南曲靖铬污染事件发生已经近4个月,连串调查处理进展发生在媒体集中曝光后的最近一星期。当地政府、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一再重申此次事故并未污染珠江上游,却并仍未抚平人们的对事故善后、问责处理、应急监管等方面的连串问号。
事实上,类似的追问已并非针对孤例,渤海漏油事件仍悬而未决,紫金矿业毒废水泄漏事故刚在争议声中落幕,北江铊污染事件仍令人记忆犹新……近年来,一起起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越来越多地牵动公众神经,据财新网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发生15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其中有4起造成人员中毒,有9起水污染事故造成上万人用水受影响。水污染事件频发暴露出的多重深层次问题表明,未来环境监督执法应急等方面的改善仍然任重而道远。
水质未超标就可安枕无忧?地下水渗透存隐患、土壤修复路漫漫
铬污染事件迅速升温,源于民众担忧“珠江源头受污染牵连到下游”。媒体曝光后,曲靖官方迅速公布了调查结果:共有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造成77头牲畜死亡,但受污染水经过拦截并技术处理后达到安全排放标准排放,并不存在直排南盘江的情况,随后,当地以及下游省份的环保部门、珠江委也介入检测各自管辖范围内可能受牵连的江河水质,并没有出现六价铬超标的情况。
此前在网上广为流传的“30村民死亡、珠江水已经受污染”的谣言随即被攻破。然而,在一片片澄清声中,行内专家却警惕:重金属渗透残留的威力不容小觑,污染的隐患仍未到安枕无忧时。
从触目惊心的现场境况可见一斑:涉事工厂的铬渣堆放点距离南盘江仅一条土路,曝光后20多吨堆放的铬渣才开始抓紧转移,工厂派人开建防止铬渣渗透的墙(左上小图)。工厂边的南盘江水仍呈黑色。
“经过还原后排放的水质达标是可以相信的。从距离上看,由于河水的稀释作用和自净功能,此次铬污染不会影响到1000多公里外的广东”,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适宇表示,“然而堆放铬渣的地方距离水体如此近,却不能排除之后仍有污染南盘江等附近河流的可能。”
据悉,铬渣遇水后会产生剧毒物质六价铬,而六价铬一旦汇入地表水,或渗入地下水,将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如今河水通过还原解决了,但长期堆放的铬渣难保通过地下水渗入,特别是在江河的底泥上残留下来。这在平时可能显现不出,在下雨发大水的时候,底泥就会被冲起,带动起来向下流动”。
李适宇表示,由于当地最近比较旱,对污染控制真正的考验,其实是在雨季到来之后。“地表水污染容易控制,地下水的控制难度很大。目前水质未检测出污染不等于说不存在潜在后果。”
这次铬渣倾倒事件只是一个缩影。专家们表示,在发生的多起水污染事件中,也存在类似情况:只重视水体的污染的整治,却忽略土壤残留、地下水渗透的危害。而后者在处理技术上目前也比较薄弱。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接受采访时表示,重金属污染有两大特点:一是残留时间特别长,不容易被清除;二是被随意倾倒后会通过“植物—动物—人”的食物链最终危害到人。
今年6月,央视记者在走访甘肃一些铬渣处置企业时就发现,由于长期堆放大量的铬渣残留物已经渗透到地表下2到3米。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李志安教授告诉记者,目前的重金属土壤修复技术还很不成熟,最快也要两三年才能修复到可耕种水平,而且修复并不等于把重金属完全消除,只是把它浓度降低。如果不修复,铬、铅这类重金属一般可以残留几十年到上百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院副研究员李丽建议,重金属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上,水处理可以用环境质量标准来评估。但对于污染的土壤的处理比较麻烦,因为重金属渗入和渗出目前没有环境质量标准,只能是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来进行确认。目前第一步是控制住较大风险,第二步应该对周边场地、土壤、水塘底泥做长期监测。
肇事明知故犯,处理旷日持久?监管惩处力度都有待加强
如果说加强技术保障更多着眼于善后,那么对污染行为的惩处是否“给力”则直接关系能否刹住目前频发的环境事件之风。
国家环保总局曾调查显示,自2005年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以来,我国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事实上,我国对于重金属污染、水污染的法规建设尽管未够完善,也并非无章可循。除了《水污染防治法》,我国早在1996年就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各种重金属污水的排放进行规范。国家也规定,危险废物在企业内贮存不能超过一年。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更联合下发《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提到“我国铬盐行业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在2010年底之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实际情况事与愿违。当地环保部门坦承,他们获悉铬渣堆放的时间已经长达近20年。期间也有多次督促其整改。但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整改收效甚微。类似的困惑同样出现在诸如康菲漏油、紫金矿业废水致污等事件中,企业并非不知道这些污染物流出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影响,然而事件的后续处理却扰攘多日,惩处力度是否足够也一直广受质疑。
“事发已经三个多月,为什么对此次严重污染事件的处理只停留在刑拘两名司机上。”而在铬渣事件中,人们开始追问的是对涉事企业的调查,和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的问责,虽然当地政府官员一再承诺将严惩不贷,至发稿时却仍没有任何实质消息。
紫金矿业瞒报污染事故隐瞒了38天,康菲漏油事件两个月未有处理结果……对比多起污染事件,检察官杨涛曾发表评论指出,这里面都遵循同一个链条:长期污染—事发—急救瞒报—媒体揭露—政府通报—追究责任—澄清无污染或清除—部委调查……
对此,广东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王丽娟助理研究员表示,我国环境成本长期被低估,也反映在我国出口的一些产品价值偏低,偷排污染后的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其治理成本,这就造成企业宁愿被罚款也要偷排。而污染被曝光后,如果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处罚,由于技术手段限制、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存在利益联系等原因,罚款数额就会缩水,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中国法学会理事,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伯桥认为,污染处置中重行政处罚,轻民事赔偿的现象还很常见。前者往往因为数额有限,震慑力量不足,后者则往往涉及到索赔的受害者较为弱势,举证能力弱而维权艰难。此外,对于土壤、生态的修复,国内目前既没有法律也没有成熟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难以开展。国内的公益诉讼仅局限在刑事案件,而因为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更是少之又少。
如何防止上游污染下游不知情?除了数据共享,还需信息联动
从本报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此次铬渣倾倒事件,广东环保部门也是在媒体曝光并经网络热炒之后,才着手联系当地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云南方面此前一直没有跟我们反馈过相关情况,我们看到交接面水质没有问题,也不好干预。”
曲靖官方介绍,从4月份开始,不法运输商就把铬渣倾倒。到6月12日的时候,山羊死亡已令事件在当地被揭开。这两个月的时间,当地的环保部门并没有注意到。接下来从6月12日羊死之后,一直到8月12日媒体开始报道,真相才渐渐大白于天下。
“有的时候谣言传得比较快,为什么不能让更正确的信息更快地发出呢?”面对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的提问,曲靖市委宣传部部长何华解释,一个是倾倒的很多地点都很隐蔽,没有引起村民的警觉。
“上游的城市往往建在本地的靠近下游的地方,这样排出的污染物就容易流到下游去。”广东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烈玉表示。在“君住珠江头,我住珠江尾,共饮一江水”的情况下,污染已经不再是自扫门前雪的事情,上下游应该建立监测共享,联动应急的合作机制。而央视白岩松也提出,我国西到东低,江河全都是从内陆流向东部、南部沿海的,“如果一些重污染的行业都挪到西部,会不会将来有一天它又会以水为载体,重新流回到东部呢?”
专家们呼吁,从宏观上来看,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要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业,以免对中下游地区的用水造成威胁;要建立区域性“污染补偿机制”,例如加大下游对上游生态保护的经济补偿,确保上游地区加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具体到环境事故发生后,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珠江流域各个省份就会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珠江上游的广西、贵州也向我们反馈数据,三地正在联动交换数据。监测显示水质是安全的。“我们也将铬指标一月一测,提高到每日一测。”
然而,专家也表示,监测数据共享固然必要,信息联动却仍相对不足。如果上游的污染已波及到下游的时候,下游靠水质检测才发现已经为时已晚了。
目前在广州、深圳等一些地方已经统一成立水务局,协调统一处理以往多部门分管的水资源事件。朱烈玉等专家也表示,是否在流域范围内也参照这个做法,建立一个下游能够对上游排放有所监管或约束的机制?
但这从目前的体制上看,似乎仅是一个美好的设想。事实上,在水污染的治理中,历来有“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的说法,而环保部门并非垂直管理,水利部门既有国家水利部到各大江河流域委员会的垂直监管,也有按行政区域划分的水利地方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两者存在交叉,又不完全重合的情况,九龙治水下如何统筹资源,发挥最大合力,仍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