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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剧毒铬渣污染要问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08月15日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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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云南省曲靖市8月13日晚向媒体通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通报称,此次污染共造成77头牲畜死亡,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污水经过拦蓄解毒,未直接排放珠江源头。2名倾倒废料的嫌疑人已被逮捕。
  
  这是一起“被迫”通报的事件。按照曲靖市政府的通报,早在6月12日,当地环保局就接到有山羊因饮水后中毒死亡的举报,现场勘查后发现系山羊喝了剧毒工业废料铬渣下的积水造成。但直到8月12日,铬渣污染事件才有了《云南信息报》的第一次报道。倘若没有当地媒体的深入调查,没有微博的巨大影响力,铬渣污染事件何时能进入公众视野?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已经造成牲畜死亡,可能影响周边居民饮水安全,倘若事情已经得到了处理,为何不主动通报呢?从善意的角度看,曲靖政府或许是担心社会影响问题,而从其他角度看,则是当地官员在担心自己的乌纱帽。然而,瞒报不仅不会带来社会稳定,反而会导致民众恐慌,以及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这绝不是负责任的做法。铬渣污染事件被瞒报了两个月,应有问责。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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