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发展改革委3月30日开始对康师傅公司计划4月涨价的计划展开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康师傅公司作为具有市场优势地位、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其被暂缓的调价幅度相对过高,是不妥当的。为此,发展改革委已经对康师傅公司予以提醒告诫。
联合利华散涨价信息被罚200万 发改委:望企业引以为戒
稿源: 新华网 2011-05-26 11:15:28
发展改革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发展改革委3月30日开始对康师傅公司计划4月涨价的计划展开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康师傅公司作为具有市场优势地位、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其被暂缓的调价幅度相对过高,是不妥当的。为此,发展改革委已经对康师傅公司予以提醒告诫。
编辑: 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