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13年,30岁的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向远在美国的8个被告举起了诉讼的大旗,索赔18亿美元,此举在国内外引起轰动。
本报记者通过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主席张红女士的安排,连线采访了纽约黄与黄律师楼的创办人、纽约州律师黄晓夫先生,请他结合桑兰案对美国的法律制度做了解读。
美国庭审立案后1年左右开庭
FW:桑兰案何时能开庭?
黄:桑兰案件开庭的时间大概会是立案后的1年左右。在这一年里,被告方可能会发动议要求法院撤除该案件,如果案件没有被撤除,双方要取证并互换证据,包括书面的证据和证人证言。
案件开庭后一般很快就会下来判决,如果是陪审团判决往往是一周左右,如果是法官的判决一般是几周左右。美国法律对于开庭时间和判决的时间没有硬性规定。
不服判双方有权上诉
FW:双方是否都有权上诉?
黄:受理此案的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是联邦的庭审法院,可以审所有联邦法律案件,以及不同州的公民关于州法律的案件。
若不服判决,双方都有权利上诉。上诉法院必须受理上诉案件。一般上诉判决需要6个月。但上诉判决不是终审判决,双方还可以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每个案件的原被告双方都有申请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权利,但最高法院可自由裁量是否接受申请。联邦最高法院只接受极其重要的有关联邦法律问题和宪法问题的案件,其接受的案件不到申请案件的1%。联邦最高法院不会接受桑兰案的上诉申请。
本案的上诉法院会是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美国只有一审,没有二审。
在美国,上诉法院(巡回法院)不是庭审法院,他们只审庭审法院法官法律适用上的错误,不审事实。
司法系统给庭审法官很大的关于事实的自由裁量权。除非非常明显的事实错误直接纠正(比如认为地球是方的),否则上诉法院不会质疑庭审法院对于事实的认定。
法院诉讼费不高
FW:在美国打官司要交很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吗?
黄:美国打官司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法院申请费。大多数案件法院申请费是一致的,而且并不多。美国普通诉讼案件律师费多数是按照小时计费的,多数情况一小时是几百美元,所以律师费是非常昂贵的。
但是意外受伤的案件,一般是不胜诉不收费,胜诉后律师可以得到赔偿总额的三分之一。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如果原告胜诉,原告可以向被告索取律师费,但是本案件不属于该类案件。
公民陪审
陪审员大多不懂法但决定案件输赢
FW:做陪审员有什么条件?
黄:在美国,所有案件都可以有陪审团。陪审团可由原告或被告向法院申请成立,一般由6-12 人组成。
陪审员须是成年的美国公民,此外没有其他要求,他们可能是任何职业的人,大多数是不懂法律的。法院一般从驾照记录和选举投票记录中找到老百姓(纳税人)的名字和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老百姓去做陪审员。美国公民都可能收到这样的信件,每天约55美元补贴。
法官和律师有权利在有理由的情况下取消某位陪审员的资格,但该理由须认定该陪审员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给出公正的判决。比如:陪审员对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有种族偏见等。
陪审团是审事实的,可以通过衡量证据及证词来决定相信哪一方。陪审团相信的事实就会被认定为法律上的事实。大多数有陪审团的案件,如果有足够的证据,陪审团的决定就是最终的判决。由于陪审员是随机抽选的,所以相对于法官而言更难收买。
在有陪审员的情况下,只有一个法官。如果陪审员意见不一致,那么该案件将要重新审理。如果因陪审员意见不一致而重新审,那么会换陪审团,但不会换法官。
FW:律师感动陪审团是否能增加胜诉把握?
黄:在庭审中律师往往要做对该方有利的演说,律师的口才非常重要。如果陪审团倾向于该方,该方的胜算就很大。如果本案件到达庭审阶段,那么陪审团的意见就非常重要。
涉外管辖
外国人可任选法院华人可申请翻译
FW:美国法律对涉及外国人的官司是如何规定管辖权的?
黄:本案庭审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是由被告的营业地以及案件的发生地决定的。因为桑兰是外国人,这种跨国官司涉及赔偿金额巨大,所以必须在联邦法院打。
对于涉外案件,原告可选择任何法院,然后默认管辖权;被告可提出异议,但如果被告居住在该法院管辖区内或者是在该法院管辖区内收到传票的,就不能提出异议。
FW:律师代理华人在美国打官司,法庭有没有翻译?
黄:律师上庭必须使用英语,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安排翻译。
中国人打官司有时可能有困难,比如,个别陪审员对种族有偏见;法院翻译有误差,非双语的律师又不能察觉出误差;国人由于中庸的传统,表达不直接,不能直接按照事实陈述案件,而给陪审团和法官一种在撒谎的错觉等等。
胜算几何
指控空洞胜诉把握比较小
FW:“桑兰案”从诉讼时效上看有何利弊?
黄:该案件一共有8个被告,除了对刘国生和谢晓虹的指控还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指控的行为发生在2011年1月,诽谤的诉讼为案发后1年),对于其他被告的指控已全部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可追诉。
在美国,侵权案件以及违约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原告成年后1-6年。该案件大多数诉求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即使没有过诉讼时效的诽谤指控也相对薄弱,因为诉状中指出的事实都仅仅是个人观点,还没有达到诽谤的标准。
并且该案件涉及《残疾法》以及《人权法》的指控十分空洞,缺乏诉因,即只有指控而没有提出具体事实依据。所以我们认为该案件胜诉的把握较小。
即使胜诉最高获赔1亿美元
FW:如果胜诉,桑兰能获得18亿美元的赔偿吗?
黄:该案件在美国纽约民间和律师界的反应颇大。多数媒体对索赔数额有所误解,虽然原告有18项指控,且每项指控都索赔1亿美元,但是这些赔偿不可以简单地相加。因为很多指控造成的损失是同一个损失,只能获得一次赔偿。所以即使每项指控都胜诉,能得到的最高赔偿一般也只有1亿美元。
通常律师会将有可能的指控都列出,并在每项指控上主张一次最高赔偿,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预防律师执业上的失职。该案件中,1亿美元就是所有损失的相加,只是在每项指控上重复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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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中美法律交流合作的非盈利性专业组织。黄与黄律师楼是大纽约地区最具规模的由亚裔经营管理的律师楼。本版文/记者那佳
桑兰即将赴美打官司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员由法院在辖区内纳税人中随机抽取6-12人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法官挑选陪审员
双方律师做开案陈词
原告询问原告证人,被告交叉询问原告证人
当原告证人全被询问完后,被告开始询问被告证人,原告交叉询问被告证人。在此期间,双方都可以反驳对方
在询问完证人后,原告被告做结案陈词
法官指示陪审员询问相关问题
陪审团讨论
陪审团给出判决
桑兰在美索赔18亿美元 律师称胜诉最多得一亿
稿源: 法制晚报 2011-05-12 09:53:39
事隔13年,30岁的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向远在美国的8个被告举起了诉讼的大旗,索赔18亿美元,此举在国内外引起轰动。
本报记者通过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主席张红女士的安排,连线采访了纽约黄与黄律师楼的创办人、纽约州律师黄晓夫先生,请他结合桑兰案对美国的法律制度做了解读。
美国庭审立案后1年左右开庭
FW:桑兰案何时能开庭?
黄:桑兰案件开庭的时间大概会是立案后的1年左右。在这一年里,被告方可能会发动议要求法院撤除该案件,如果案件没有被撤除,双方要取证并互换证据,包括书面的证据和证人证言。
案件开庭后一般很快就会下来判决,如果是陪审团判决往往是一周左右,如果是法官的判决一般是几周左右。美国法律对于开庭时间和判决的时间没有硬性规定。
不服判双方有权上诉
FW:双方是否都有权上诉?
黄:受理此案的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是联邦的庭审法院,可以审所有联邦法律案件,以及不同州的公民关于州法律的案件。
若不服判决,双方都有权利上诉。上诉法院必须受理上诉案件。一般上诉判决需要6个月。但上诉判决不是终审判决,双方还可以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每个案件的原被告双方都有申请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权利,但最高法院可自由裁量是否接受申请。联邦最高法院只接受极其重要的有关联邦法律问题和宪法问题的案件,其接受的案件不到申请案件的1%。联邦最高法院不会接受桑兰案的上诉申请。
本案的上诉法院会是联邦第二巡回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美国只有一审,没有二审。
在美国,上诉法院(巡回法院)不是庭审法院,他们只审庭审法院法官法律适用上的错误,不审事实。
司法系统给庭审法官很大的关于事实的自由裁量权。除非非常明显的事实错误直接纠正(比如认为地球是方的),否则上诉法院不会质疑庭审法院对于事实的认定。
法院诉讼费不高
FW:在美国打官司要交很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吗?
黄:美国打官司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法院申请费。大多数案件法院申请费是一致的,而且并不多。美国普通诉讼案件律师费多数是按照小时计费的,多数情况一小时是几百美元,所以律师费是非常昂贵的。
但是意外受伤的案件,一般是不胜诉不收费,胜诉后律师可以得到赔偿总额的三分之一。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如果原告胜诉,原告可以向被告索取律师费,但是本案件不属于该类案件。
公民陪审
陪审员大多不懂法但决定案件输赢
FW:做陪审员有什么条件?
黄:在美国,所有案件都可以有陪审团。陪审团可由原告或被告向法院申请成立,一般由6-12 人组成。
陪审员须是成年的美国公民,此外没有其他要求,他们可能是任何职业的人,大多数是不懂法律的。法院一般从驾照记录和选举投票记录中找到老百姓(纳税人)的名字和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老百姓去做陪审员。美国公民都可能收到这样的信件,每天约55美元补贴。
法官和律师有权利在有理由的情况下取消某位陪审员的资格,但该理由须认定该陪审员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给出公正的判决。比如:陪审员对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有种族偏见等。
陪审团是审事实的,可以通过衡量证据及证词来决定相信哪一方。陪审团相信的事实就会被认定为法律上的事实。大多数有陪审团的案件,如果有足够的证据,陪审团的决定就是最终的判决。由于陪审员是随机抽选的,所以相对于法官而言更难收买。
在有陪审员的情况下,只有一个法官。如果陪审员意见不一致,那么该案件将要重新审理。如果因陪审员意见不一致而重新审,那么会换陪审团,但不会换法官。
FW:律师感动陪审团是否能增加胜诉把握?
黄:在庭审中律师往往要做对该方有利的演说,律师的口才非常重要。如果陪审团倾向于该方,该方的胜算就很大。如果本案件到达庭审阶段,那么陪审团的意见就非常重要。
涉外管辖
外国人可任选法院华人可申请翻译
FW:美国法律对涉及外国人的官司是如何规定管辖权的?
黄:本案庭审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是由被告的营业地以及案件的发生地决定的。因为桑兰是外国人,这种跨国官司涉及赔偿金额巨大,所以必须在联邦法院打。
对于涉外案件,原告可选择任何法院,然后默认管辖权;被告可提出异议,但如果被告居住在该法院管辖区内或者是在该法院管辖区内收到传票的,就不能提出异议。
FW:律师代理华人在美国打官司,法庭有没有翻译?
黄:律师上庭必须使用英语,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安排翻译。
中国人打官司有时可能有困难,比如,个别陪审员对种族有偏见;法院翻译有误差,非双语的律师又不能察觉出误差;国人由于中庸的传统,表达不直接,不能直接按照事实陈述案件,而给陪审团和法官一种在撒谎的错觉等等。
胜算几何
指控空洞胜诉把握比较小
FW:“桑兰案”从诉讼时效上看有何利弊?
黄:该案件一共有8个被告,除了对刘国生和谢晓虹的指控还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指控的行为发生在2011年1月,诽谤的诉讼为案发后1年),对于其他被告的指控已全部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可追诉。
在美国,侵权案件以及违约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原告成年后1-6年。该案件大多数诉求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即使没有过诉讼时效的诽谤指控也相对薄弱,因为诉状中指出的事实都仅仅是个人观点,还没有达到诽谤的标准。
并且该案件涉及《残疾法》以及《人权法》的指控十分空洞,缺乏诉因,即只有指控而没有提出具体事实依据。所以我们认为该案件胜诉的把握较小。
即使胜诉最高获赔1亿美元
FW:如果胜诉,桑兰能获得18亿美元的赔偿吗?
黄:该案件在美国纽约民间和律师界的反应颇大。多数媒体对索赔数额有所误解,虽然原告有18项指控,且每项指控都索赔1亿美元,但是这些赔偿不可以简单地相加。因为很多指控造成的损失是同一个损失,只能获得一次赔偿。所以即使每项指控都胜诉,能得到的最高赔偿一般也只有1亿美元。
通常律师会将有可能的指控都列出,并在每项指控上主张一次最高赔偿,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预防律师执业上的失职。该案件中,1亿美元就是所有损失的相加,只是在每项指控上重复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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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中美法律交流合作的非盈利性专业组织。黄与黄律师楼是大纽约地区最具规模的由亚裔经营管理的律师楼。本版文/记者那佳
桑兰即将赴美打官司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员由法院在辖区内纳税人中随机抽取6-12人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法官挑选陪审员
双方律师做开案陈词
原告询问原告证人,被告交叉询问原告证人
当原告证人全被询问完后,被告开始询问被告证人,原告交叉询问被告证人。在此期间,双方都可以反驳对方
在询问完证人后,原告被告做结案陈词
法官指示陪审员询问相关问题
陪审团讨论
陪审团给出判决
编辑: 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