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
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政府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能否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与企业和社会成员密切相关
整治行动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技术手段支持和专业研究,完善相关的程序、机制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
政府需要努力做好应该做的工作,净化我们的环境,优化我们的管制政策,考虑到新的环境出现以后相应的管理措施
从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霸王洗发水致癌”、“蒙牛员工涉嫌雇佣网络公关诋毁伊利”、“3Q大战”……公众对近年来的网络热点事件并不陌生。这些事件背后,都离不开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或暗中操作,或推波助澜,它们中有“网络水军”、“网络推手”,也有“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等。
从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面对肆无忌惮的非法网络公关,我们如何治理?如何看待当下中国互联网出现的一些负面问题,由此引发的中国互联网管理与发展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日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共同做客本报“新媒体高端论坛”。
治理行动应常态化制度化
主持人:我们该如何看待“网络水军”、“网络推手”?
程曼丽:四部委针对非法网络公关进行专项整治事出有因,也是非常必要的。
大家都知道,前一段时间,有一些企业,也有一些个人,通过一些非正当的手段在网络上做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捏造事实、进行话题炒作、制造一些虚假民意,给竞争对手的名誉造成很大的损害。此外,这种所谓公关活动造成的后果绝不仅限于公关领域,而是对网络环境,对市场竞争环境,甚至对社会风气都产生了毒化作用。长此以往,大家很难判断网络信息的真假,对包括企业在内的一些单位和组织缺乏信任感,而信任危机的出现对社会而言,后果非常严重。
实际上,四部委专项整治的消息发出后,我注意到了公关界的反应,大部分合法经营的企业老总都非常赞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某些利用这种手段进行非法操作的公关公司是害群之马,对于公关界的正常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
金兼斌:网络公关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因为网络客观上为告知公众提供了新的场所与空间,提供了新的机遇。如果公关公司要像在传统媒体里推广产品那样在不同的网络论坛或网络空间中做一些报道,甚至专门做一些广告性质的内容策划,我觉得这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它提供的内容信息或者是背后的代表人群具有明显的虚假性,这可能就有问题,将会导致整个网络公关行业公信力的下降,对全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所以,对网络公关要一分为二来看,对于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治理。
主持人:针对非法网络公关,究竟该如何治理呢?
汪玉凯: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要区分情况,一种是通过法律进行治理,这是基础。如果“网络水军”或“网络推手”捏造事实进行攻击,触犯了法律底线,那么不管个人或是群体,他们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不能容忍,必须要治理的。第二个是道德层面,就是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有些网络公关行为虽然不犯法,但是它散布很多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这也是不行的,要从道德层面进行正面引导。
程曼丽:四部委联手集中对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进行打击,我相信通过两个月的整治会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们还应该考虑一些更深层的问题,比如,如何使整治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其中涉及到很多层面的问题。首先,就是有关网民素养教育。网络提供了自由发言的平台,广大网民要在利用该平台的过程中成为负责任的发言者。其次,依法治理网络公关行为,需要一些技术手段的支持和专业的研究,需要完善相关的程序、机制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此外,相关网站还要将防范网络水军、推手渗透贯穿到或者是落实到日常管理中。
把握治理与发展的关系
主持人:我们在治理类似非法网络公关等负面问题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好发展与管理之间的关系?
汪玉凯:对于互联网的治理应该放到更大的层面来看,互联网的治理与发展是一个辩证关系。首先,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我国现约有4.5亿网民,互联网普及率大概超过30%,西方发达国家现在互联网的普及率都是在60%以上。所以,在没有达到7亿之前,中国网民数量还处于井喷式的快速发展阶段。
第二,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保障中国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重要载体,但与传统媒体不同,互联网可以自由表达、匿名表达,不受边界限制,这给管理造成一定难度,但我们不能为了治理网络出现的负面问题而影响整个互联网本身的发展。
第三,就治理而言,我认为对网络的治理和对政府自身的治理应该同时进行。现在网络上出现一些负面的东西,应该说与政府工作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有关,比如政府发布信息不及时。当然现在我们政府工作越来越规范了,但是要让老百姓诚信,政府自身一定要诚信,这是前提。
金兼斌:现在互联网上的确暴露了一些负面问题,但我们出台相关管制措施的根本出发点还是让它更好发展,不是把它管死。对互联网的治理考验的是社会综合管理能力。现在我们有时候对暴露出来问题的治理还是有些急功近利,或者比较局部化。
我相信发达国家也经历过类似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工作是如何借鉴以前的发展经验,同时考虑现在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使得转型期尽量平稳,尽快地过渡到比较合理合法的、大家能够最大限度享受新媒体技术带来各种福利的阶段。
主持人: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提高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这一要求?
汪玉凯:这是一个新的提法。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虚拟世界,又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
从现实来看,它对整个人类发展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深刻。对虚拟世界的管理,对网络的管理,不仅仅是中国政府面临的难题,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这个挑战,因为过去都没有经历过,现在都正在面对。而我们要从现实国情出发,既要给老百姓表达的自由,又能够使它处于一个有序的范围内。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包括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我认为网络秩序就是社会秩序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何避免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影响,把它降到最低程度,是需要我们研究的。
程曼丽:我们现在能够在现实社会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虚拟社会的影响。网络的发展与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紧密联系,所以我希望对于网络的管理和发展,能够从根本上起到推动中国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主持人:刚才提到借鉴国际发展经验。具体而言,在网络发展和管理方面,世界其他国家有哪些做法?
金兼斌:其实我了解的也有限。据我所知,比如像美国,它强调的是对不同信息会有不同的要求,从审查的角度来说是不一样的,最重要是保证个人隐私类信息。另外,从它保护的对象上来说,比较关注弱视群体,特别是儿童。整体而言,美国把互联网看作一种自然延伸,从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上看,传统的管理部门只不过将他们的管理范围有所延续。
网络社会有“自净化功能”
主持人: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网民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汪玉凯: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政府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能否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与企业和社会成员密切相关。如果我们的企业和社会成员缺乏自律,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再好,互联网秩序也好不了。如果我们4.5亿网民中的70%能够自律,不是在网上胡作非为,我想网络环境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加强社会道德风气方面的引导,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程曼丽:我再补充一句,刚才汪老师讲到网上的自律,尤其从微博上已经看到些苗头。大家意识到,要对自己的发言负责任,所以有人提出来对于没有出处、没有来源的信息大家不要轻易转发,要搞清楚它的事实真相后再去转,甚至还有的网民提出有错别字的帖子都不要转等等,这是非常好的现象。
金兼斌:把网络社会看成一个有机体,它就像人一样具有自净化功能,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可能干扰的因素较多,把它弄成病态的因素较多。但是像人的机体一样,网络社会中存在正面的、重建秩序的平衡力量,政府要有这种信心。
一方面政府需要努力做好应该做的工作,净化我们的环境,优化我们的管制政策,考虑到新的环境出现以后相应的管理措施;另一方面,无论社会也好,民众也好,总体来说大家还是有积极向上的正面力量来主导互联网的发展。这种信心,对于社会来说,对于政府来说同等重要。
专家学者从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谈中国互联网治理
稿源: 人民网 2011-04-28 10:23:31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
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政府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能否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与企业和社会成员密切相关
整治行动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技术手段支持和专业研究,完善相关的程序、机制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
政府需要努力做好应该做的工作,净化我们的环境,优化我们的管制政策,考虑到新的环境出现以后相应的管理措施
从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霸王洗发水致癌”、“蒙牛员工涉嫌雇佣网络公关诋毁伊利”、“3Q大战”……公众对近年来的网络热点事件并不陌生。这些事件背后,都离不开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或暗中操作,或推波助澜,它们中有“网络水军”、“网络推手”,也有“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等。
从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面对肆无忌惮的非法网络公关,我们如何治理?如何看待当下中国互联网出现的一些负面问题,由此引发的中国互联网管理与发展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日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共同做客本报“新媒体高端论坛”。
治理行动应常态化制度化
主持人:我们该如何看待“网络水军”、“网络推手”?
程曼丽:四部委针对非法网络公关进行专项整治事出有因,也是非常必要的。
大家都知道,前一段时间,有一些企业,也有一些个人,通过一些非正当的手段在网络上做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捏造事实、进行话题炒作、制造一些虚假民意,给竞争对手的名誉造成很大的损害。此外,这种所谓公关活动造成的后果绝不仅限于公关领域,而是对网络环境,对市场竞争环境,甚至对社会风气都产生了毒化作用。长此以往,大家很难判断网络信息的真假,对包括企业在内的一些单位和组织缺乏信任感,而信任危机的出现对社会而言,后果非常严重。
实际上,四部委专项整治的消息发出后,我注意到了公关界的反应,大部分合法经营的企业老总都非常赞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某些利用这种手段进行非法操作的公关公司是害群之马,对于公关界的正常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
金兼斌:网络公关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因为网络客观上为告知公众提供了新的场所与空间,提供了新的机遇。如果公关公司要像在传统媒体里推广产品那样在不同的网络论坛或网络空间中做一些报道,甚至专门做一些广告性质的内容策划,我觉得这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它提供的内容信息或者是背后的代表人群具有明显的虚假性,这可能就有问题,将会导致整个网络公关行业公信力的下降,对全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所以,对网络公关要一分为二来看,对于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治理。
主持人:针对非法网络公关,究竟该如何治理呢?
汪玉凯: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要区分情况,一种是通过法律进行治理,这是基础。如果“网络水军”或“网络推手”捏造事实进行攻击,触犯了法律底线,那么不管个人或是群体,他们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不能容忍,必须要治理的。第二个是道德层面,就是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有些网络公关行为虽然不犯法,但是它散布很多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这也是不行的,要从道德层面进行正面引导。
程曼丽:四部委联手集中对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进行打击,我相信通过两个月的整治会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们还应该考虑一些更深层的问题,比如,如何使整治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其中涉及到很多层面的问题。首先,就是有关网民素养教育。网络提供了自由发言的平台,广大网民要在利用该平台的过程中成为负责任的发言者。其次,依法治理网络公关行为,需要一些技术手段的支持和专业的研究,需要完善相关的程序、机制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此外,相关网站还要将防范网络水军、推手渗透贯穿到或者是落实到日常管理中。
把握治理与发展的关系
主持人:我们在治理类似非法网络公关等负面问题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好发展与管理之间的关系?
汪玉凯:对于互联网的治理应该放到更大的层面来看,互联网的治理与发展是一个辩证关系。首先,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我国现约有4.5亿网民,互联网普及率大概超过30%,西方发达国家现在互联网的普及率都是在60%以上。所以,在没有达到7亿之前,中国网民数量还处于井喷式的快速发展阶段。
第二,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保障中国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重要载体,但与传统媒体不同,互联网可以自由表达、匿名表达,不受边界限制,这给管理造成一定难度,但我们不能为了治理网络出现的负面问题而影响整个互联网本身的发展。
第三,就治理而言,我认为对网络的治理和对政府自身的治理应该同时进行。现在网络上出现一些负面的东西,应该说与政府工作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有关,比如政府发布信息不及时。当然现在我们政府工作越来越规范了,但是要让老百姓诚信,政府自身一定要诚信,这是前提。
金兼斌:现在互联网上的确暴露了一些负面问题,但我们出台相关管制措施的根本出发点还是让它更好发展,不是把它管死。对互联网的治理考验的是社会综合管理能力。现在我们有时候对暴露出来问题的治理还是有些急功近利,或者比较局部化。
我相信发达国家也经历过类似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工作是如何借鉴以前的发展经验,同时考虑现在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使得转型期尽量平稳,尽快地过渡到比较合理合法的、大家能够最大限度享受新媒体技术带来各种福利的阶段。
主持人: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提高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这一要求?
汪玉凯:这是一个新的提法。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虚拟世界,又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
从现实来看,它对整个人类发展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深刻。对虚拟世界的管理,对网络的管理,不仅仅是中国政府面临的难题,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这个挑战,因为过去都没有经历过,现在都正在面对。而我们要从现实国情出发,既要给老百姓表达的自由,又能够使它处于一个有序的范围内。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包括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我认为网络秩序就是社会秩序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何避免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影响,把它降到最低程度,是需要我们研究的。
程曼丽:我们现在能够在现实社会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虚拟社会的影响。网络的发展与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紧密联系,所以我希望对于网络的管理和发展,能够从根本上起到推动中国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主持人:刚才提到借鉴国际发展经验。具体而言,在网络发展和管理方面,世界其他国家有哪些做法?
金兼斌:其实我了解的也有限。据我所知,比如像美国,它强调的是对不同信息会有不同的要求,从审查的角度来说是不一样的,最重要是保证个人隐私类信息。另外,从它保护的对象上来说,比较关注弱视群体,特别是儿童。整体而言,美国把互联网看作一种自然延伸,从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上看,传统的管理部门只不过将他们的管理范围有所延续。
网络社会有“自净化功能”
主持人: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网民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汪玉凯: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政府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能否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与企业和社会成员密切相关。如果我们的企业和社会成员缺乏自律,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再好,互联网秩序也好不了。如果我们4.5亿网民中的70%能够自律,不是在网上胡作非为,我想网络环境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加强社会道德风气方面的引导,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程曼丽:我再补充一句,刚才汪老师讲到网上的自律,尤其从微博上已经看到些苗头。大家意识到,要对自己的发言负责任,所以有人提出来对于没有出处、没有来源的信息大家不要轻易转发,要搞清楚它的事实真相后再去转,甚至还有的网民提出有错别字的帖子都不要转等等,这是非常好的现象。
金兼斌:把网络社会看成一个有机体,它就像人一样具有自净化功能,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可能干扰的因素较多,把它弄成病态的因素较多。但是像人的机体一样,网络社会中存在正面的、重建秩序的平衡力量,政府要有这种信心。
一方面政府需要努力做好应该做的工作,净化我们的环境,优化我们的管制政策,考虑到新的环境出现以后相应的管理措施;另一方面,无论社会也好,民众也好,总体来说大家还是有积极向上的正面力量来主导互联网的发展。这种信心,对于社会来说,对于政府来说同等重要。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