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22日,在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协调局的指导下,光明日报、光明网召开座谈会,邀请国内公共关系领域部分企业负责人,共同研讨如何结合网络公关行业的实际情况,抵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倡导文明网络公关。在此,我们摘编座谈会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文明办网净化网络公关环境
光明日报副总编辑方正辉:
光明日报、光明网作为网络文明的首倡者,关注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倡导文明办网,是有传统的。2006年,在中央外宣办的指导下,光明日报、光明网举行了一次倡导网络文明、抵制网络恶搞的座谈会。那一次座谈会对遏制当时猖獗一时的网络恶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红色经典的恶搞得到了有效遏制。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无论是个人实施,还是企业实施,都违反了诚信的基本道德准则,是一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背离。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网络水军、网络推手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假新闻,操纵舆论,使得网络新闻大大偏离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好的产品好的服务被遮盖,假冒伪劣反而风风光光,其结果就是广大消费者成了最严重的受害者。
在一些假新闻假信息的误导下,普通消费者购买虚假的产品和服务,轻者造成财产上的损失,重者失去了生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法网络公关就是谋财害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处。
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的专项行动,可谓是对症下药,是得民心之举。光明日报、光明网在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一直在全国媒体中走在前列。
在这场专项行动中,光明日报、光明网将继续发挥文明办网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行为。
多管齐下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互联网技术革新为公关营销带来新理念,开拓了全新方式,越来越多的商业推广从现实社会转移到网络平台。网络营销成为一种重要的经营手段,而非法网络公关的出现扰乱了行业竞争秩序,也给社会诚信体系造成损害。
非法网络公关通过“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诬陷诽谤,操纵网络水军炒作话题、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也有一些网站利用各种方式向企业敲诈勒索,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非法网络公关正发展成为一个新的产业链,而实际上,这是一条不健康的灰色利益链。
除了商业目的的驱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管理机构的监管空白,也是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猖獗的重要原因。我国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和各种管理办法,多属维护网络信息环境安全的倡导性条款。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仍主要依靠传统法律法规,缺少针对性,对各种新生网络行为监管不够,不能完全适应网络时代纷繁复杂的行为规范要求。公关行业管理结构,尚未完全将网络公关行为纳入监管范围,特别是一些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隐蔽性强难以按照传统办法监督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缺乏长远品牌定位的公关公司,开始在网络上“大展手脚”,各种各样的“营销创意”也随之风行。雇佣水军发帖灌水、顶帖投票,制造虚假民意,进行商业炒作,有组织地诋毁诽谤竞争对手;也有一些公关类网站以有偿删帖为经营手段,敲诈勒索公司企业。这些公关行为无论是个人意图还是企业策划,都违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诚信道德准则,是一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背离。
非法网络公关的危害远不止这些。非法公关使得受害企业形象受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遭受影响,企业发展陷入困境甚至面临倒闭。部分公关公司的非法行为,对于公关行业本身也会产生致命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是害群之马,损害了整个公关行业的信誉度,降低了客户对网络公关的信任,破坏了公关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
非法网络公关已经成为网络社会的公害,对其进行整治也须多方努力,多管齐下,尽快建立规范网络公关行为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监管法规和机构的缺失,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公关行业管理机构,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对企业和公关公司,需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设立准入门槛和经营项目审批制度,形成公关行业健康发展机制。鼓励企业采取正当的营销方式,对雇佣推手和水军进行非法网络公关的企业给予严厉打击。对于有偿发布非法公关信息的网站,进行惩处、限期整改或将其关闭,新闻媒体加大信息核实力度,加强对涉嫌非法网络公关类“新闻信息”的过滤,堵住非法公关信息的流通渠道。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方面加强社会诚信教育,让众多网友,尤其是参与非法网络公关的网友明白,自己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法,必须立即停止;另一方面需要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出谴责非法网络公关、呼唤行业道德的舆论环境,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盛行。
(此文摘编自光明网4月24日评论员文章)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 营造文明网络环境
稿源: 光明日报 2011-04-28 10:23:31
编者按
4月22日,在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协调局的指导下,光明日报、光明网召开座谈会,邀请国内公共关系领域部分企业负责人,共同研讨如何结合网络公关行业的实际情况,抵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倡导文明网络公关。在此,我们摘编座谈会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文明办网净化网络公关环境
光明日报副总编辑方正辉:
光明日报、光明网作为网络文明的首倡者,关注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倡导文明办网,是有传统的。2006年,在中央外宣办的指导下,光明日报、光明网举行了一次倡导网络文明、抵制网络恶搞的座谈会。那一次座谈会对遏制当时猖獗一时的网络恶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红色经典的恶搞得到了有效遏制。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无论是个人实施,还是企业实施,都违反了诚信的基本道德准则,是一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背离。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网络水军、网络推手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假新闻,操纵舆论,使得网络新闻大大偏离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好的产品好的服务被遮盖,假冒伪劣反而风风光光,其结果就是广大消费者成了最严重的受害者。
在一些假新闻假信息的误导下,普通消费者购买虚假的产品和服务,轻者造成财产上的损失,重者失去了生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法网络公关就是谋财害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处。
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的专项行动,可谓是对症下药,是得民心之举。光明日报、光明网在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一直在全国媒体中走在前列。
在这场专项行动中,光明日报、光明网将继续发挥文明办网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行为。
多管齐下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互联网技术革新为公关营销带来新理念,开拓了全新方式,越来越多的商业推广从现实社会转移到网络平台。网络营销成为一种重要的经营手段,而非法网络公关的出现扰乱了行业竞争秩序,也给社会诚信体系造成损害。
非法网络公关通过“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诬陷诽谤,操纵网络水军炒作话题、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也有一些网站利用各种方式向企业敲诈勒索,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非法网络公关正发展成为一个新的产业链,而实际上,这是一条不健康的灰色利益链。
除了商业目的的驱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管理机构的监管空白,也是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猖獗的重要原因。我国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和各种管理办法,多属维护网络信息环境安全的倡导性条款。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仍主要依靠传统法律法规,缺少针对性,对各种新生网络行为监管不够,不能完全适应网络时代纷繁复杂的行为规范要求。公关行业管理结构,尚未完全将网络公关行为纳入监管范围,特别是一些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隐蔽性强难以按照传统办法监督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缺乏长远品牌定位的公关公司,开始在网络上“大展手脚”,各种各样的“营销创意”也随之风行。雇佣水军发帖灌水、顶帖投票,制造虚假民意,进行商业炒作,有组织地诋毁诽谤竞争对手;也有一些公关类网站以有偿删帖为经营手段,敲诈勒索公司企业。这些公关行为无论是个人意图还是企业策划,都违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诚信道德准则,是一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背离。
非法网络公关的危害远不止这些。非法公关使得受害企业形象受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遭受影响,企业发展陷入困境甚至面临倒闭。部分公关公司的非法行为,对于公关行业本身也会产生致命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是害群之马,损害了整个公关行业的信誉度,降低了客户对网络公关的信任,破坏了公关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
非法网络公关已经成为网络社会的公害,对其进行整治也须多方努力,多管齐下,尽快建立规范网络公关行为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监管法规和机构的缺失,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公关行业管理机构,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对企业和公关公司,需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设立准入门槛和经营项目审批制度,形成公关行业健康发展机制。鼓励企业采取正当的营销方式,对雇佣推手和水军进行非法网络公关的企业给予严厉打击。对于有偿发布非法公关信息的网站,进行惩处、限期整改或将其关闭,新闻媒体加大信息核实力度,加强对涉嫌非法网络公关类“新闻信息”的过滤,堵住非法公关信息的流通渠道。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方面加强社会诚信教育,让众多网友,尤其是参与非法网络公关的网友明白,自己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法,必须立即停止;另一方面需要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出谴责非法网络公关、呼唤行业道德的舆论环境,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盛行。
(此文摘编自光明网4月24日评论员文章)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