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苹果公司的政策,只有直营店才能享受补差服务。
贺佳颖 摄(资料图片)
□晨报记者 江 华
第一代iPad从3月3日起降价1100元,但让一些“果粉”郁闷的是,同样是3月3日前14天内购买的正规行货,想退差价时却遭遇“双重标准”:若在上海两家苹果直营店(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可享受“降价补差”,而从一些苹果授权的“Apple经销商”处购得,则却无缘补差。
据悉,从3月3日苹果公司宣布第一代iPad降价以来,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已接到上海地区关于iPad“差价”的投诉24宗。
■消费者
要求补差遭经销商拒绝
昨天记者登陆苹果(中国)官网发现,其首页所示的购买渠道包括 “AppleStore零售店”及“Apple经销商” 等。其中,“AppleStore零售店” 即是Apple直营店,网页显示上海仅有2家;而“Apple经销商”则是经过苹果公司授权的,在其网页上可查询到75家。
“我是在苹果官方网站找到经销商的,现在苹果实行了退款处理,可为什么待遇却不一样?”丁小姐今年2月22日在“Apple经销商”之一的本市五角场神汇万达优质店以3988元买了一台16G的iPad。得知苹果公司实行了“补差”政策后,她立即电话联系了该店,却被告知“该店没接到苹果公司的相关通知,不能退款”。
2月20日,徐汇区的朱女士在同样是“Apple经销商”的良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日月光店)购买了一台iPad,她说:“购买时,经销商一再强调是正品行货,能够享受与苹果直营店一样的服务,后来我要求差额返还时,还是遭到了拒绝。”
■经销商
未接到苹果的退款通知
记者昨日前往五角场神汇万达优质店采访,该店门外贴着苹果“优质经销商”的标识。销售人员表示:“最近是有顾客要求退款,但我们还没接到可以退款的通知。”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冯女士表示,该店是苹果公司的“授权经销商”,但和苹果的直营店不同,无法宣布降价便能立即享受补差,目前该公司已在登记相关顾客的信息,并与苹果公司进行沟通,争取尽快答复消费者。
上海良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刚买ipad就降这么多,确实不划算,我们也已在跟苹果公司沟通。公司刚决定,将在近两天内在店内贴出告示,顾客可来领取iPad皮套或贴膜等赠品作为补偿。”
目前,苏宁、国美、酷动数码、京东商城、新蛋等经销商已主动承诺可以补差价,但其他一些经销商仍保持沉默,拒绝为相关消费者贴补差价。
有经销商透露,去年底第一代iPad卖得很火,不少经销商还囤了一批货,准备春节前后出手,没料到iPad2出来得这么快,而且第一代iPad会降得这么猛。一个经销商抱怨:“手里的100多台iPad1都不知道怎么脱手,还哪有钱去补贴顾客!”
■苹果
补差仅适用于直营店
经销商,特别是苹果官网上提供的“Apple经销商”到底是否能享受与直营店一样的补差政策?
记者向苹果(中国)公关部发去相关采访电子邮件,但是,昨天该公关部的回复邮件中并未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只表示“Apple一直以来都有相关的销售政策和定价政策”,并附了一个“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政策”的链接。
该政策在“定价”一栏中表示,“如果自您购买任何Apple品牌产品之日起的十四个日历日内,Apple降低您所购产品的价格,则您可以要求退还所支付价格与当前销售价格之间的差价”。由此可见,iPad是可以享受该补差政策,但条件是须在“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
不过,消费者若要尝试从苹果该官网上直接查阅该“购买政策”,则相当困难。因为须先点击首页最下端的一个“使用条款”链接,然而进入后的页面无任何中文提示,只有点击其中右侧的“SalesPolicies”(销售政策)中的“RetailStore”(零售店)后,才会出现“中国 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政策”的中英对照页面。
从记者“消化”这些条款的过程看,消费者若未认真研读过苹果公司的这则“购买政策”,很可能会误以为“授权经销商”所售商品也能享受“AppleStore零售店”的待遇。
专家说法
所有经销商应一视同仁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陶武平表示,从目前情况分析,这一事件从法理上,苹果公司相关“退补”政策的表述是清晰的,并不存在过错;但从情理而言,消费者享受退款等服务待遇上,苹果公司对直营店和经销商都应一视同仁。
苹果最好明确“零售店”定义
市消保委法律部副主任唐健盛认为,国内目前尚无相关法规规定商家必须“降价补差”,苹果公司能够在中国提供这一服务值得鼓励,但苹果公司应明确“AppleStore零售店”的概念,以免顾客将其与其他销售苹果产品的零售店混淆。
iPad退差价遭遇“双重标准”
稿源: 新闻晨报 2011-03-09 15:34:19
□根据苹果公司的政策,只有直营店才能享受补差服务。
贺佳颖 摄(资料图片)
□晨报记者 江 华
第一代iPad从3月3日起降价1100元,但让一些“果粉”郁闷的是,同样是3月3日前14天内购买的正规行货,想退差价时却遭遇“双重标准”:若在上海两家苹果直营店(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可享受“降价补差”,而从一些苹果授权的“Apple经销商”处购得,则却无缘补差。
据悉,从3月3日苹果公司宣布第一代iPad降价以来,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已接到上海地区关于iPad“差价”的投诉24宗。
■消费者
要求补差遭经销商拒绝
昨天记者登陆苹果(中国)官网发现,其首页所示的购买渠道包括 “AppleStore零售店”及“Apple经销商” 等。其中,“AppleStore零售店” 即是Apple直营店,网页显示上海仅有2家;而“Apple经销商”则是经过苹果公司授权的,在其网页上可查询到75家。
“我是在苹果官方网站找到经销商的,现在苹果实行了退款处理,可为什么待遇却不一样?”丁小姐今年2月22日在“Apple经销商”之一的本市五角场神汇万达优质店以3988元买了一台16G的iPad。得知苹果公司实行了“补差”政策后,她立即电话联系了该店,却被告知“该店没接到苹果公司的相关通知,不能退款”。
2月20日,徐汇区的朱女士在同样是“Apple经销商”的良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日月光店)购买了一台iPad,她说:“购买时,经销商一再强调是正品行货,能够享受与苹果直营店一样的服务,后来我要求差额返还时,还是遭到了拒绝。”
■经销商
未接到苹果的退款通知
记者昨日前往五角场神汇万达优质店采访,该店门外贴着苹果“优质经销商”的标识。销售人员表示:“最近是有顾客要求退款,但我们还没接到可以退款的通知。”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冯女士表示,该店是苹果公司的“授权经销商”,但和苹果的直营店不同,无法宣布降价便能立即享受补差,目前该公司已在登记相关顾客的信息,并与苹果公司进行沟通,争取尽快答复消费者。
上海良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刚买ipad就降这么多,确实不划算,我们也已在跟苹果公司沟通。公司刚决定,将在近两天内在店内贴出告示,顾客可来领取iPad皮套或贴膜等赠品作为补偿。”
目前,苏宁、国美、酷动数码、京东商城、新蛋等经销商已主动承诺可以补差价,但其他一些经销商仍保持沉默,拒绝为相关消费者贴补差价。
有经销商透露,去年底第一代iPad卖得很火,不少经销商还囤了一批货,准备春节前后出手,没料到iPad2出来得这么快,而且第一代iPad会降得这么猛。一个经销商抱怨:“手里的100多台iPad1都不知道怎么脱手,还哪有钱去补贴顾客!”
■苹果
补差仅适用于直营店
经销商,特别是苹果官网上提供的“Apple经销商”到底是否能享受与直营店一样的补差政策?
记者向苹果(中国)公关部发去相关采访电子邮件,但是,昨天该公关部的回复邮件中并未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只表示“Apple一直以来都有相关的销售政策和定价政策”,并附了一个“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政策”的链接。
该政策在“定价”一栏中表示,“如果自您购买任何Apple品牌产品之日起的十四个日历日内,Apple降低您所购产品的价格,则您可以要求退还所支付价格与当前销售价格之间的差价”。由此可见,iPad是可以享受该补差政策,但条件是须在“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
不过,消费者若要尝试从苹果该官网上直接查阅该“购买政策”,则相当困难。因为须先点击首页最下端的一个“使用条款”链接,然而进入后的页面无任何中文提示,只有点击其中右侧的“SalesPolicies”(销售政策)中的“RetailStore”(零售店)后,才会出现“中国 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政策”的中英对照页面。
从记者“消化”这些条款的过程看,消费者若未认真研读过苹果公司的这则“购买政策”,很可能会误以为“授权经销商”所售商品也能享受“AppleStore零售店”的待遇。
专家说法
所有经销商应一视同仁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陶武平表示,从目前情况分析,这一事件从法理上,苹果公司相关“退补”政策的表述是清晰的,并不存在过错;但从情理而言,消费者享受退款等服务待遇上,苹果公司对直营店和经销商都应一视同仁。
苹果最好明确“零售店”定义
市消保委法律部副主任唐健盛认为,国内目前尚无相关法规规定商家必须“降价补差”,苹果公司能够在中国提供这一服务值得鼓励,但苹果公司应明确“AppleStore零售店”的概念,以免顾客将其与其他销售苹果产品的零售店混淆。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