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龚哲明)我国每年自6月1日至9月16日,对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东海渔区实行为期三个半月的休渔。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市政协原主席王卓辉认为,目前休渔制度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有继续完善的必要,尤其要将休渔时间从三个半月延长到半年,即实施从“春分”到“秋分”的半年休渔制度。
王卓辉讲述了提出建议的四方面理由:一是休渔时间不尽合理,对繁育群体缺乏足够保护。目前每年从6月1日开始休渔,而实际上东海的经济鱼类大量繁殖的季节从春分就已经开始。例如:大黄鱼产卵期为5-6月份,东海带鱼产卵期为4-6月份,蓝点马鲛鱼产卵期在3-4月份。在休渔前的4-5月份,海域中生活着大量的繁殖亲体和个体较小的幼鱼,这段时间内的渔获物中幼鱼的比例最高。二是春分以后基本无鱼可捕,渔民出海入不敷出。目前休渔制度开始前的三个月间,捕捞种类以经济价值不高的“虾籽”为主,上半年大多数渔船实际处于亏损状态。三是对资源破坏严重,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由于上半年捕捞形势不乐观,许多出海的渔船为了追逐利益,不惜采用缩小网衣网目的违法行为来捕捞幼小个体,不仅造成个体小的经济鱼类被大量捕捞,而且一些小型的饵料鱼也被大量破坏。小型饵料鱼虽然经济价值不高,但它们在海洋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些种类的缺失或减少有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食物链的断裂。四是渔民呼声强烈,热切期望延长休渔时间。
王卓辉建议,东海渔区要尽快实施从“春分”到“秋分”的半年休渔制度,从阶段性养护“幼鱼”转变到养护繁殖亲体和幼鱼生长全过程上来,改变目前以能源换资源、滥捕酷渔的状况。适时调整全国其他渔区的休渔时间,形成全国联动的休渔制度,以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和保障东海渔区渔民的切身利益。
东海休渔期延长到半年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03-07 08:55:14
本报北京电(记者龚哲明)我国每年自6月1日至9月16日,对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东海渔区实行为期三个半月的休渔。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市政协原主席王卓辉认为,目前休渔制度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有继续完善的必要,尤其要将休渔时间从三个半月延长到半年,即实施从“春分”到“秋分”的半年休渔制度。
王卓辉讲述了提出建议的四方面理由:一是休渔时间不尽合理,对繁育群体缺乏足够保护。目前每年从6月1日开始休渔,而实际上东海的经济鱼类大量繁殖的季节从春分就已经开始。例如:大黄鱼产卵期为5-6月份,东海带鱼产卵期为4-6月份,蓝点马鲛鱼产卵期在3-4月份。在休渔前的4-5月份,海域中生活着大量的繁殖亲体和个体较小的幼鱼,这段时间内的渔获物中幼鱼的比例最高。二是春分以后基本无鱼可捕,渔民出海入不敷出。目前休渔制度开始前的三个月间,捕捞种类以经济价值不高的“虾籽”为主,上半年大多数渔船实际处于亏损状态。三是对资源破坏严重,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由于上半年捕捞形势不乐观,许多出海的渔船为了追逐利益,不惜采用缩小网衣网目的违法行为来捕捞幼小个体,不仅造成个体小的经济鱼类被大量捕捞,而且一些小型的饵料鱼也被大量破坏。小型饵料鱼虽然经济价值不高,但它们在海洋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些种类的缺失或减少有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食物链的断裂。四是渔民呼声强烈,热切期望延长休渔时间。
王卓辉建议,东海渔区要尽快实施从“春分”到“秋分”的半年休渔制度,从阶段性养护“幼鱼”转变到养护繁殖亲体和幼鱼生长全过程上来,改变目前以能源换资源、滥捕酷渔的状况。适时调整全国其他渔区的休渔时间,形成全国联动的休渔制度,以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和保障东海渔区渔民的切身利益。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