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大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力度,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健全民生保障机制。深入开展“解四难、创四优”和爱心帮扶活动,每年提出并办好十个方面的实事项目,着力缓解城乡居民就业保障难、住房难、就医难、出行难,优化就学环境、人居环境、服务环境和人文环境。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累计1375亿元,年均增长22.6%。
促进居民就业创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工作,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新增城镇就业67.7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89.6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下,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3.5万、281.3万、186.2万、238.1万和201.5万人,均实现“翻番”。率先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居全省首位。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制度,发展慈善事业,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入选省十大民生工程。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7.6%和99.7%。完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非成套房、老小区、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建成保障性房源164万平方米,改造非成套房42万平方米,1.1万户居民享受廉租房。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实施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新老市民共建共享融合模式获中国社会创新奖。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应急管理,基层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维修加固标准海塘154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165座。加强国家安全工作。重视人防设施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四)坚持开放创新,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合作,发展的动力活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实施省级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市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卫星城市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大力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阶梯式水价、差别电价改革,建成市县镇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创新地方金融体制,出台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8家、村镇银行4家,新增上市企业21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项目364个,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9万户。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公立医院使用廉价药物挂钩补偿制度。义务教育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完成。
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扩大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完善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服务机制,自营进出口总额进入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前十强。着力招大、引强、选优,实际利用外资120亿美元,项目平均规模由1022万美元提高到1428万美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26%。整合提升开发区(园区),梅山保税港区、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获批并首期封关运作,高新区、化工区等5个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与港澳台、中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的合作交流迈出新步伐,引进内资926亿元。加强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甬衢资源与产业合作圆满完成,对口支援库车工作有序启动。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加快港口联盟建设和海铁联运发展,口岸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坚持主动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实行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听取意见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代表建议3388件、政协提案2932件,提交地方性法规议案28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47件。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机制。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完成市本级43个部门和县(市)区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行政层级监督,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纠风治乱工作有效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加强。
刘奇指出,2010年市政府认真贯彻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推进经济回升向好和发展效益提升。实施大都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五大建设”,开展创新服务、会战攻坚“两大专项行动”,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2.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利税总额分别增长43.5%、35.1%。实际利用外资23.2亿美元。
二是推进需求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出台实施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35条”、扩大民间投资“29条”等政策措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06.5亿元,其中民间投资1016.1亿元,增长29%。自营进出口总额增长36.3%,其中出口增长3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2%。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48.1%,装备制造业总产值增长39.2%。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大陆港口第三位、世界港口第六位。金融业增加值、旅游总收入、会展活动数、服务外包总额分别增长12.2%、22.7%、32.4%、40.6%。
三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卫星城市试点全面实施,郁家巷月湖盛园、铁路东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用,杭州湾新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余慈地区联动发展和南部地区统筹发展稳步实施。基本完成行政村村庄整治,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四是推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圆满承办上海世博会“信息化与城市发展”主题论坛,谋划启动智慧城市建设。专利授权量达到25971件,其中发明专利1209件,增长50.8%。组织实施节能“双千专项行动”和减排“百日攻坚行动”,节能减排完成预定目标。
五是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加大用工补助、再就业援助、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启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圆满完成“环沪护城河”安保任务。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2%、12.8%。城镇新增就业1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7%。
“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政府主要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02-23 10:38:51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大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力度,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健全民生保障机制。深入开展“解四难、创四优”和爱心帮扶活动,每年提出并办好十个方面的实事项目,着力缓解城乡居民就业保障难、住房难、就医难、出行难,优化就学环境、人居环境、服务环境和人文环境。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累计1375亿元,年均增长22.6%。
促进居民就业创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工作,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新增城镇就业67.7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89.6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下,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3.5万、281.3万、186.2万、238.1万和201.5万人,均实现“翻番”。率先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居全省首位。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制度,发展慈善事业,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入选省十大民生工程。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7.6%和99.7%。完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非成套房、老小区、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建成保障性房源164万平方米,改造非成套房42万平方米,1.1万户居民享受廉租房。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实施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新老市民共建共享融合模式获中国社会创新奖。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应急管理,基层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维修加固标准海塘154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165座。加强国家安全工作。重视人防设施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四)坚持开放创新,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合作,发展的动力活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实施省级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市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卫星城市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大力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阶梯式水价、差别电价改革,建成市县镇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创新地方金融体制,出台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8家、村镇银行4家,新增上市企业21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项目364个,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9万户。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公立医院使用廉价药物挂钩补偿制度。义务教育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完成。
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扩大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完善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服务机制,自营进出口总额进入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前十强。着力招大、引强、选优,实际利用外资120亿美元,项目平均规模由1022万美元提高到1428万美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26%。整合提升开发区(园区),梅山保税港区、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获批并首期封关运作,高新区、化工区等5个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与港澳台、中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的合作交流迈出新步伐,引进内资926亿元。加强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甬衢资源与产业合作圆满完成,对口支援库车工作有序启动。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加快港口联盟建设和海铁联运发展,口岸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坚持主动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实行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听取意见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代表建议3388件、政协提案2932件,提交地方性法规议案28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47件。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机制。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完成市本级43个部门和县(市)区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行政层级监督,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纠风治乱工作有效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加强。
刘奇指出,2010年市政府认真贯彻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推进经济回升向好和发展效益提升。实施大都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五大建设”,开展创新服务、会战攻坚“两大专项行动”,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2.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利税总额分别增长43.5%、35.1%。实际利用外资23.2亿美元。
二是推进需求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出台实施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35条”、扩大民间投资“29条”等政策措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06.5亿元,其中民间投资1016.1亿元,增长29%。自营进出口总额增长36.3%,其中出口增长3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2%。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48.1%,装备制造业总产值增长39.2%。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大陆港口第三位、世界港口第六位。金融业增加值、旅游总收入、会展活动数、服务外包总额分别增长12.2%、22.7%、32.4%、40.6%。
三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卫星城市试点全面实施,郁家巷月湖盛园、铁路东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用,杭州湾新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余慈地区联动发展和南部地区统筹发展稳步实施。基本完成行政村村庄整治,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四是推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圆满承办上海世博会“信息化与城市发展”主题论坛,谋划启动智慧城市建设。专利授权量达到25971件,其中发明专利1209件,增长50.8%。组织实施节能“双千专项行动”和减排“百日攻坚行动”,节能减排完成预定目标。
五是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加大用工补助、再就业援助、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启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圆满完成“环沪护城河”安保任务。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2%、12.8%。城镇新增就业1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7%。
编辑: 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