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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价签戏法曝光: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1月30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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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这位女士在家乐福买了高价肉,还被超市员工打断手骨。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昨日报道,价签上标低价,结账时却收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家乐福超市虚假促销,被消费者质问却百般狡辩。

  结账时价格变高

  顾客求解释被打

  最近,昆明的张老先生和老伴到昆明家乐福白云店购物,看到柜台上的标签显示“前腿肉每公斤18元8角”。他们觉得实惠,就挑了一大块前腿肉。结果到柜台结账后发现,小票上显示的价格竟然是21元8角一公斤,3公斤多肉花了85元多。发现标价和售价不符后,张老先生老伴就喊服务员查询价格并作出解释。这时一名20多岁的男员工赶到现场,态度很强硬,说就是这个价格了,如果不愿意买可以马上退货。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张老先生的老伴被这名家乐福员工打断了手骨。

  商品上面挂低价

  底部却“藏”高价

  上海消费者沈先生反映:前不久他在上海联洋家乐福买了个不倒翁。挂在上面的价格是19元,可是卖出的价格却是25元。付完钱后,看到价格不符,沈先生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条形码的价格在不倒翁的底部。沈先生非常生气:既然底部有价格为什么还要挂19元的价格?这种诱导消费者买东西的做法合适么?

  货架上标8.7元

  收银时变9.3元

  武汉消费者王先生也投诉武汉洪山家乐福“价格欺诈”。前不久,王先生在武汉家乐福洪山广场店购买了大袋的康师傅酸菜牛肉面。货架上的标价是8.7元,而收银时却收了9.3元。第二天,当他再次来到这家店的时候,发现货架上的标价依然没有改变。接到投诉后,记者迅速赶到家乐福洪山广场店,发现货架上的康师傅酸菜牛肉面标价确实为8.7元。记者随即购买一袋,收银台打出的票据确实是9.3元。

  针对这个问题,该店客服中心叶经理说,问题出在不久前该商品做了促销活动,活动结束后没能及时更换货架上的标价。

  买450克螃蟹

  结账立涨4.5元

  前一段时间,长春出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家乐福标价与收款价不一的情况。长春马女士在长春亚泰大街的家乐福超市购买了450克的螃蟹,当时标价是24.5元一斤,结账时竟变成29.5元一斤。对此,超市方面解释可能是价格维护系统出现了问题。

  家乐福在各地的超市出现“标低价卖高价”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家两家。不止一个消费者遇到这种‘欺价’情况,那就说明超市有问题。如果是偶然的弄错价格,为什么每次都把价格往高了弄错呢?为什么不把价格往低了弄错呢?

  种种欺骗诱导 全是违法行为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家乐福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渊。

  记者:根据前面天津听众的投诉,家乐福用大字体标出现价为39元,价签最下角却用小字体显示原价同样为39元,降价原因还表明是让利。如果不仔细观察价签很难发现。您怎么看家乐福的这种行为?

  龚渊:家乐福的这种行为是一种利用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违法行为。

  记者:根据北京听众的投诉,促销海报标的价格低,但是结账的时候却是另一种高价格。对这种做法您怎么看?

  龚渊:这种行为是使用使人误解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违法行为。以上两种行为在我国的《价格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都是被禁止的。

  24%的人明确表示 遇到过价格欺诈

  针对商家价格欺诈的问题,记者在网上发起了一个调查。

  调查结果是这样的:4%的人没有遇到过价格欺诈;13%的人没有对比过价格,所以没有注意过;24%的人遇到过价格欺诈。

  13%的人遇到价格欺诈会跟商家交涉;6%的人遇到价格欺诈会向工商或消协投诉;36%遇到价格欺诈自认倒霉,没有投诉过。

  买前注意看标价 结账认真核小票

  消费者购物时,要提防商家的价格欺诈,谨防上当。常见的欺诈手段有这样几种: ■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经营者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促销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而实际上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促销价与平时销售价格差不多,甚至更高。

  ■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使用没有根据、无从比较的语言文字,比如市场最低价、超低价、惊爆价等等,误导消费者。

  ■标注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经营者往往对同一商品以低价招徕顾客,然后以高价结算,或者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价签来误导消费者。

  ■标签的其他内容与实际不符。比如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

  ■非法降低商品质量。经营者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看标价签内容,特别要看清商品的名称、产地、规格、价格等信息;在结账时,要及时核对购物小票,看看实际收款与标价是否一致。同时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或收据,以及商家的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便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的证据。一旦发现商品或者价格名不副实,要及时与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以及时向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稿源: 重庆晚报  编辑: 吕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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