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根,男,1986年入党,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市中级法院,先后在执行庭、立案庭工作。2005年9月起,任立案庭副庭长,一直从事市中院的涉诉信访工作。
主要事迹:徐水根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日常的涉诉信访工作中,徐水根同志将涉诉信访老户的案件根据时间分门别类地将案卷、资料等有序归放,并在电脑里做好档案清单的记录,为涉诉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接待当事人信访工作中,他耐心倾听的态度往往能让当事人的情绪得到一定程度的平复,并成功进行正确引导;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他始终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案情,采取包案到人,落实责任等方法,确保调处工作的效果。
群众和组织评议:多年来,徐水根接待和处理了一批又一批信访案件,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收到了数10次(面)群众的感谢信和锦旗。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还非常注重调研,调研成果被评为2009年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成果。多次被省高级法院、宁波市委政法委评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市直机关推荐)
徐水根——群众利益无小事
稿源: 2011-01-30 10:49:28
徐水根,男,1986年入党,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市中级法院,先后在执行庭、立案庭工作。2005年9月起,任立案庭副庭长,一直从事市中院的涉诉信访工作。
主要事迹:徐水根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日常的涉诉信访工作中,徐水根同志将涉诉信访老户的案件根据时间分门别类地将案卷、资料等有序归放,并在电脑里做好档案清单的记录,为涉诉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接待当事人信访工作中,他耐心倾听的态度往往能让当事人的情绪得到一定程度的平复,并成功进行正确引导;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他始终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案情,采取包案到人,落实责任等方法,确保调处工作的效果。
群众和组织评议:多年来,徐水根接待和处理了一批又一批信访案件,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收到了数10次(面)群众的感谢信和锦旗。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还非常注重调研,调研成果被评为2009年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成果。多次被省高级法院、宁波市委政法委评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市直机关推荐)
编辑: 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