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突尼斯1月22日电(记者 康新文)突尼斯中央银行行长穆斯塔法·卡迈勒·纳卜利22日表示,突尼斯将会如期偿还2011年到期的全部国际债务。
纳卜利18日就任突尼斯中央银行行长。他在22日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说,突尼斯2011年到期的国际债务约为11.2亿第纳尔(1美元约合1.4第纳尔),其中包括4月份到期的8.2亿第纳尔欧元债务和9月份到期的3亿第纳尔日元债务。
纳卜利指出,突尼斯将依靠自己的外汇储备如期偿还这些债务。据悉,突尼斯目前的外汇储备约为126亿第纳尔,在经济恢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相当于可满足143天的进口支付需要。
他同时表示,突尼斯不会退出国际金融市场,但突尼斯主权债务评级被下调可能会导致其借贷成本提高。日前,一些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相继下调了突尼斯的主权债务评级。其中,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将突尼斯主权债务评级从“Baa2”下调至“Ba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