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新疆托克逊县佳尔思建材厂发生的非法用工案浮出水面。12月14日,12名智障“黑雇工”被解救,案发后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此案背后,是一条怎样的黑色利益链?企业非法用工数年,监管部门为何迟迟未能发现,该负什么责任?
12月14日20时30分,新疆托克逊县人民政府通报:在四川警方帮助下,佳尔思建材厂非法用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兴林(佳尔思建材厂法人代表)已于14日被抓获,随后李兴林之子李成龙在成都被抓获。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曾令全也被四川警方以“非法经营罪”拘押。被李氏父子带走的12名“黑雇工”全部获救。
工厂“黑雇工”
恶劣环境下,一年工作365天,一分工钱都领不到
12月10日,冬天的戈壁滩寒冷而荒凉,托克逊县库米什镇工业园区内大部分工厂已经歇工,只有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机声隆隆,忙碌依旧。
走进工厂,只见地上近20厘米厚的粉尘没过脚踝,飞尘四扬。一位穿着破烂夹袄的工人把大石头一点点敲碎,另一位工人蹒跚着,推着小推车,把石碴送到粉碎机旁;机器旁一位工人铲一锨石碴,停一下,提提系着尼龙绳的裤子,再铲一锨……简单、重复的劳动,呆滞的眼神,迟缓的动作,没有一个人说话。
工人们头上、衣服上都落满了厚厚的粉尘,除了一名工人的鼻子上“挂”了片烂布外,没有一个人戴防护口罩。
2008年年初,李兴林夫妇承包了这家工厂。谈起使用“智障工”,老板李兴林非常得意:“工人在这里可以吃上饭,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是行善。”
40岁的工人王力偷偷告诉记者,他的家在黑龙江望奎县,两年间他逃跑过两回,都被追回来,惨遭毒打。被问到是否领过工钱,已经干了4年活的刘双辉说:“还没跟老板说呢。”
附近一家石英厂的王老板说,“库米什镇工业园区的工厂一般每年10月停工,来年3月复工。因为劳动强度大,工人每天的工资最少150元。可一年365天,佳尔思厂从来没停过工,这些工人一分工钱都领不到。”
后经查实,该工厂的12名“黑雇工”都是智力障碍人员,其中,四川籍5人,安徽籍1人,黑龙江籍1人,河南籍4人,甘肃籍1人。
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库米什镇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非法使用“智障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12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作出批示:即使“上天入地”,也要把不法分子缉拿归案、依法严惩、公开处理,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黑色利益链
一人“收集”,一人使用,智障者成“挣钱机器”
面对记者调查时,老板李兴林并不承认非法用工。“我和四川省渠县乞丐收养所(也称四川省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签订过用工协议。”果然,李兴林拿出了一份《劳务协议》。
这份协议的签订时间是2008年9月9日,上面没有任何公证机关证明,只有两人的指印。协议书上写着:经甲(李兴林)、乙(曾令全)双方协商,甲方用乙方(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第二批队员5名,并一次性支付乙方9000元,甲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资300元,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丢失乙方队员,每丢失一名赔偿1000元。
用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人工成本,获得更高利润,是李兴林的如意算盘。他的合作者——四川“渠县残疾人自强队”负责人曾令全做的却是“无本买卖”:从社会上“收集”智障流浪汉,“卖”到佳尔思建材厂当工人,工人工资全部汇到他的个人账户。
两人合伙组成了一条非法倒卖、雇佣“智障工”的黑色利益链。
12月13日,记者电话询问四川省渠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等单位从未在该县登记注册过。
谁的责任?
成立工作组,调查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责任
目前,12名智力障碍的“黑雇工”已被成功解救,政府对他们进行了妥善安排。托克逊县政府将核实12人在佳尔思建材厂打工期间劳务报酬,尽快发还其本人。
这次事件,再一次挑战了人们的良知和道德的底线。惊愕、愤慨之余,引发人们更多的思考。
人们不禁要问:企业非法用工多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四川这家派遣公司打着福利机构的幌子,多年挂牌非法贩卖劳动力,为何不予查处?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白莉认为,正是这种监督的乏力、不力、甚至不作为,才使得非法经营者能够蔑视人的健康和尊严,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托克逊县常务副县长杨锦也表示,“黑雇工”事件和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关。库米什镇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从2006年成立至今,其“黑雇工”问题一直未被发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托克逊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已经成立工作组,对相关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彻底调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组成数个工作组对全县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排查。
白莉说,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智障人士权利的法规。然而,仔细研究条文,不难发现有些规定过于笼统,具体落实存在问题。
比如,政府建立的社会救助站,只规定救助城市无家可归的乞讨人员。在城市以外的农村,家庭无力供养和无人监护的智障人员如何获得救助?救助站仅仅解决智障人员暂时无人看管的问题。他们被遣返回去之后,如果又遭家人遗弃或无力照管,他们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和救助?
白莉认为,应当建立一种可持续的、长效的法律机制,才能使智障人员得到更加人性化的保护。
白莉告诉记者,“只有司法部门的严格执法,才是智障人员得到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惟此,悲剧才能不再发生。”
新疆托克逊将尽快向智障工人发还打工报酬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0-12-15 08:01:03
核心提示
新疆托克逊县佳尔思建材厂发生的非法用工案浮出水面。12月14日,12名智障“黑雇工”被解救,案发后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此案背后,是一条怎样的黑色利益链?企业非法用工数年,监管部门为何迟迟未能发现,该负什么责任?
12月14日20时30分,新疆托克逊县人民政府通报:在四川警方帮助下,佳尔思建材厂非法用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兴林(佳尔思建材厂法人代表)已于14日被抓获,随后李兴林之子李成龙在成都被抓获。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曾令全也被四川警方以“非法经营罪”拘押。被李氏父子带走的12名“黑雇工”全部获救。
工厂“黑雇工”
恶劣环境下,一年工作365天,一分工钱都领不到
12月10日,冬天的戈壁滩寒冷而荒凉,托克逊县库米什镇工业园区内大部分工厂已经歇工,只有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机声隆隆,忙碌依旧。
走进工厂,只见地上近20厘米厚的粉尘没过脚踝,飞尘四扬。一位穿着破烂夹袄的工人把大石头一点点敲碎,另一位工人蹒跚着,推着小推车,把石碴送到粉碎机旁;机器旁一位工人铲一锨石碴,停一下,提提系着尼龙绳的裤子,再铲一锨……简单、重复的劳动,呆滞的眼神,迟缓的动作,没有一个人说话。
工人们头上、衣服上都落满了厚厚的粉尘,除了一名工人的鼻子上“挂”了片烂布外,没有一个人戴防护口罩。
2008年年初,李兴林夫妇承包了这家工厂。谈起使用“智障工”,老板李兴林非常得意:“工人在这里可以吃上饭,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是行善。”
40岁的工人王力偷偷告诉记者,他的家在黑龙江望奎县,两年间他逃跑过两回,都被追回来,惨遭毒打。被问到是否领过工钱,已经干了4年活的刘双辉说:“还没跟老板说呢。”
附近一家石英厂的王老板说,“库米什镇工业园区的工厂一般每年10月停工,来年3月复工。因为劳动强度大,工人每天的工资最少150元。可一年365天,佳尔思厂从来没停过工,这些工人一分工钱都领不到。”
后经查实,该工厂的12名“黑雇工”都是智力障碍人员,其中,四川籍5人,安徽籍1人,黑龙江籍1人,河南籍4人,甘肃籍1人。
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库米什镇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非法使用“智障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12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作出批示:即使“上天入地”,也要把不法分子缉拿归案、依法严惩、公开处理,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黑色利益链
一人“收集”,一人使用,智障者成“挣钱机器”
面对记者调查时,老板李兴林并不承认非法用工。“我和四川省渠县乞丐收养所(也称四川省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签订过用工协议。”果然,李兴林拿出了一份《劳务协议》。
这份协议的签订时间是2008年9月9日,上面没有任何公证机关证明,只有两人的指印。协议书上写着:经甲(李兴林)、乙(曾令全)双方协商,甲方用乙方(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第二批队员5名,并一次性支付乙方9000元,甲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资300元,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丢失乙方队员,每丢失一名赔偿1000元。
用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人工成本,获得更高利润,是李兴林的如意算盘。他的合作者——四川“渠县残疾人自强队”负责人曾令全做的却是“无本买卖”:从社会上“收集”智障流浪汉,“卖”到佳尔思建材厂当工人,工人工资全部汇到他的个人账户。
两人合伙组成了一条非法倒卖、雇佣“智障工”的黑色利益链。
12月13日,记者电话询问四川省渠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等单位从未在该县登记注册过。
谁的责任?
成立工作组,调查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责任
目前,12名智力障碍的“黑雇工”已被成功解救,政府对他们进行了妥善安排。托克逊县政府将核实12人在佳尔思建材厂打工期间劳务报酬,尽快发还其本人。
这次事件,再一次挑战了人们的良知和道德的底线。惊愕、愤慨之余,引发人们更多的思考。
人们不禁要问:企业非法用工多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四川这家派遣公司打着福利机构的幌子,多年挂牌非法贩卖劳动力,为何不予查处?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白莉认为,正是这种监督的乏力、不力、甚至不作为,才使得非法经营者能够蔑视人的健康和尊严,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托克逊县常务副县长杨锦也表示,“黑雇工”事件和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关。库米什镇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从2006年成立至今,其“黑雇工”问题一直未被发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托克逊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已经成立工作组,对相关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彻底调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组成数个工作组对全县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排查。
白莉说,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智障人士权利的法规。然而,仔细研究条文,不难发现有些规定过于笼统,具体落实存在问题。
比如,政府建立的社会救助站,只规定救助城市无家可归的乞讨人员。在城市以外的农村,家庭无力供养和无人监护的智障人员如何获得救助?救助站仅仅解决智障人员暂时无人看管的问题。他们被遣返回去之后,如果又遭家人遗弃或无力照管,他们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和救助?
白莉认为,应当建立一种可持续的、长效的法律机制,才能使智障人员得到更加人性化的保护。
白莉告诉记者,“只有司法部门的严格执法,才是智障人员得到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惟此,悲剧才能不再发生。”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