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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捆绑销售遭质疑 锁机“艰难决定”用户受损
稿源: 新华网  | 2010-11-29 18:36:29

  受黄牛党抢购倒卖iPhone4的影响,联通日前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自12月1日起,联通iPhone4将实现机卡匹配,如果发现合约计划中的手机和SIM卡未进行捆绑使用,中国联通有权对合约计划中的预存款进行冻结。也就是说,在实行机卡匹配后,联通的新合约用户如果将联通的SIM卡弃置不用,而换上其他运营商的SIM卡的话,将可能会蒙受经济损失。

  联通推行严厉机卡匹配措施,其原因是各地日益提升的套机率,据说,在有的省份套机率甚至达到30%以上。为了拉拢消费者加入其网络,联通推出了条件优厚的合约计划,在其中几款套餐合约里,几乎相当于白送iPhone4手机。而精明的黄牛党则从拆包倒卖中获取暴利。在微博上流传着据说赚钱最容易的联通3G套餐倒卖计划:在联通预付签约购买一部iP hone4为5880元,联通赠送5880元话费,把iPhone4以6000元价格卖掉,然后再把包含套餐手机卡以1000元低价抛售,一部机分拆下来,就能赚上1000元左右。

  在表面上看,拆包倒卖使黄牛和消费者双方受益,受损的只有联通。但这一恶果,却恰恰又是联通自己对iPhone4手机的垄断销售造成的。消费者之所以追捧黄牛倒卖的iPhone4手机,是因为市场上正轨销售的iPhone4裸机几乎永远处于缺货状态,而联通又坚称在中国的内地运营商中,只有联通及联通授权的渠道在内地销售iPhone4及其合约计划才是合法的。在裸机无货、联通垄断的情况下,那些不想更换手机号码的消费者只能寄望于使用从境外带回来的iPhone4手机,而海关最近严格征税的措施又增加了“水货”入境的成本,这些因素,都推高了黄牛套机的积极性。

  尽管联通推行机卡匹配措施有其理由,但这仍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交易时,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作为在电信运营商中对iPhone4实行垄断销售者,联通强迫消费者只能入网且机卡匹配才能使用iPhone4手机,这种排他性销售方式已经涉嫌“搭售”。

  2007年,苹果在德国与T-Mobile公司合作独家销售锁定上套餐的iPhone手机,结果被其竞争对手沃达丰告上德国地方法院,罪名是T-Mobile的iPhone捆绑销售协议涉嫌不公平竞争,因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将造成其他运营商的客户流失,沃达丰德国公司向法院申请禁止T-Mobile销售锁定网络的iPhone,并很快获得德国地方法院的支持,最终T-Mobile不得不在捆绑销售iPhone的同时也放开销售未捆绑、未锁定的iPhone裸机。

  事实上,除了涉嫌搭售之外,联通“机卡匹配”新规推出的背后还有另外一重垄断阴影。长久以来,中国一直不允许消费者在各大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带号转网,这导致消费者对中移动的网络形成一定的过度依赖,为了既能保留以前的中移动手机号码,又用上iPhone4,他们往往只能选择在联通按合约套餐入网,然后把得来的iPhone 4装上移动卡,为此,据说湖南联通还专门给iPhone4用户群发短信劝说:“iPhone4装上移动卡,无疑当今一大傻。奔驰开上机耕道,牛粪上面缀鲜花。宝马配上骡子鞍,貂蝉睡上老朽榻。劝您珍惜苹果机,勿把至尊来糟蹋”......这短信显示的既是联通的无奈,更是消费者的无奈。如果中国的电信消费者普遍拥有带号转网的权利,他们就不必再去作“当今一大傻”,直接带了移动的号码,去购买iPhone4套餐即可。这当然会对中国移动的用户群造成一定的流失,但给消费者以实惠,鼓励消费者在市场支配下自由选择,破除一家企业独大,不正是电信改革的真义之所在?

  据报道,中国的“带号转网”已经于2010年11月22日零时在天津、海南两地正式启动,我们期望这一试点尽快向全国推广。(深圳商报) 

【编辑:范敬英】

联通捆绑销售遭质疑 锁机“艰难决定”用户受损

稿源: 新华网 2010-11-29 18:36:29

  受黄牛党抢购倒卖iPhone4的影响,联通日前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自12月1日起,联通iPhone4将实现机卡匹配,如果发现合约计划中的手机和SIM卡未进行捆绑使用,中国联通有权对合约计划中的预存款进行冻结。也就是说,在实行机卡匹配后,联通的新合约用户如果将联通的SIM卡弃置不用,而换上其他运营商的SIM卡的话,将可能会蒙受经济损失。

  联通推行严厉机卡匹配措施,其原因是各地日益提升的套机率,据说,在有的省份套机率甚至达到30%以上。为了拉拢消费者加入其网络,联通推出了条件优厚的合约计划,在其中几款套餐合约里,几乎相当于白送iPhone4手机。而精明的黄牛党则从拆包倒卖中获取暴利。在微博上流传着据说赚钱最容易的联通3G套餐倒卖计划:在联通预付签约购买一部iP hone4为5880元,联通赠送5880元话费,把iPhone4以6000元价格卖掉,然后再把包含套餐手机卡以1000元低价抛售,一部机分拆下来,就能赚上1000元左右。

  在表面上看,拆包倒卖使黄牛和消费者双方受益,受损的只有联通。但这一恶果,却恰恰又是联通自己对iPhone4手机的垄断销售造成的。消费者之所以追捧黄牛倒卖的iPhone4手机,是因为市场上正轨销售的iPhone4裸机几乎永远处于缺货状态,而联通又坚称在中国的内地运营商中,只有联通及联通授权的渠道在内地销售iPhone4及其合约计划才是合法的。在裸机无货、联通垄断的情况下,那些不想更换手机号码的消费者只能寄望于使用从境外带回来的iPhone4手机,而海关最近严格征税的措施又增加了“水货”入境的成本,这些因素,都推高了黄牛套机的积极性。

  尽管联通推行机卡匹配措施有其理由,但这仍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交易时,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作为在电信运营商中对iPhone4实行垄断销售者,联通强迫消费者只能入网且机卡匹配才能使用iPhone4手机,这种排他性销售方式已经涉嫌“搭售”。

  2007年,苹果在德国与T-Mobile公司合作独家销售锁定上套餐的iPhone手机,结果被其竞争对手沃达丰告上德国地方法院,罪名是T-Mobile的iPhone捆绑销售协议涉嫌不公平竞争,因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将造成其他运营商的客户流失,沃达丰德国公司向法院申请禁止T-Mobile销售锁定网络的iPhone,并很快获得德国地方法院的支持,最终T-Mobile不得不在捆绑销售iPhone的同时也放开销售未捆绑、未锁定的iPhone裸机。

  事实上,除了涉嫌搭售之外,联通“机卡匹配”新规推出的背后还有另外一重垄断阴影。长久以来,中国一直不允许消费者在各大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带号转网,这导致消费者对中移动的网络形成一定的过度依赖,为了既能保留以前的中移动手机号码,又用上iPhone4,他们往往只能选择在联通按合约套餐入网,然后把得来的iPhone 4装上移动卡,为此,据说湖南联通还专门给iPhone4用户群发短信劝说:“iPhone4装上移动卡,无疑当今一大傻。奔驰开上机耕道,牛粪上面缀鲜花。宝马配上骡子鞍,貂蝉睡上老朽榻。劝您珍惜苹果机,勿把至尊来糟蹋”......这短信显示的既是联通的无奈,更是消费者的无奈。如果中国的电信消费者普遍拥有带号转网的权利,他们就不必再去作“当今一大傻”,直接带了移动的号码,去购买iPhone4套餐即可。这当然会对中国移动的用户群造成一定的流失,但给消费者以实惠,鼓励消费者在市场支配下自由选择,破除一家企业独大,不正是电信改革的真义之所在?

  据报道,中国的“带号转网”已经于2010年11月22日零时在天津、海南两地正式启动,我们期望这一试点尽快向全国推广。(深圳商报) 

编辑: 范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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