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政策都有苦和乐伴随,每一个措施都有得与失碰撞……走进“十一五”,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走进了攻坚阶段。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破制约“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各种难题,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发展任务,都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走过“十一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又推向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化体制改革和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
新起点,新突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也许人们还记得,2008年有一个词汇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大部制改革”。
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国务院机构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改革。被社会各界形象地称为“大部制改革”的这次改革,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从1982年到2003年,国务院机构进行了5次改革,机构的数量大大减少,政府职能逐渐从管理计划经济转向了管理市场经济。“十一五”时期,转变政府职能仍然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2008年的改革将国务院组成部门从28个调整为27个,虽然数量变化不大,但意义深远,“大部制改革”被誉为政府改革的新起点、新突破口。
走过“十一五”,转变政府职能在多方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又取消和调整了188项审批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正在研究制订,核准制、备案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调结构,转方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在“十一五”开局时,改革开放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把中国带进了繁荣发展的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已初步建立。但细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追根溯源还是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对刚刚走上科学发展道路的中国而言,推进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
继续深化国有经济改革,我们别无选择。“十一五”期间,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原则、目标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力度不断加强,中央企业由2006年初的169家调整重组为目前的123家。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深化,邮政体制实现政企分开,电信行业和航空工业完成重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燃气、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普遍引入竞争机制,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基本形成。
改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我们毫不动摇。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这5年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方面,又有大动作。继2005年新中国首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央政府文件“非公经济36条”的发布,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政府监管和服务、营造舆论环境等方面出台了近40个配套文件。2009、2010年,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者被民间称为“新非公经济36条”,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有力改善了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我们立体推进。
2010年,讨论多年的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破冰”。在看到此举对新疆发展具有的积极意义外,社会各界更读懂了这一改革对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十一五”期间,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出台了许多类似的举措:全国2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9个省(区、市)正逐步推开“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统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环境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的脚步声越来越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初步形成,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成果同样可圈可点。土地制度不断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落实。《劳动合同法》等重要法律颁布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全面推行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实施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制定出台了差别电价和可再生能源加价等一系列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
统筹城乡,破解难题,综合配套改革快马加鞭
也许人们还记得,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城乡居民各收一个“大红包”:中国股票市场迎来一个十分红火的大牛市;农业税的全面取消,终结了2600多年农民种地交“皇粮国税”的历史。承继这个好的开头,这五年的农村改革有声有色继续深化。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涉农税费的取消外,还推进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是一项带有全局意义的重大体制攻坚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这项改革从单兵突进向综合配套改革、协同推进发展。5年中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了8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部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主要对加快开发开放,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探索;中部有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开展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验;西部有成都市和重庆市,进行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东北地区有沈阳经济区,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进行重点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东中西互动,多层次推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格局。
走进“十二五”,改革仍将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根本措施,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仍将走向深远。
辉煌十一五:改革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破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0-10-18 10:21:40
每一个政策都有苦和乐伴随,每一个措施都有得与失碰撞……走进“十一五”,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走进了攻坚阶段。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破制约“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各种难题,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发展任务,都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走过“十一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又推向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化体制改革和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
新起点,新突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也许人们还记得,2008年有一个词汇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大部制改革”。
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国务院机构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改革。被社会各界形象地称为“大部制改革”的这次改革,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从1982年到2003年,国务院机构进行了5次改革,机构的数量大大减少,政府职能逐渐从管理计划经济转向了管理市场经济。“十一五”时期,转变政府职能仍然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2008年的改革将国务院组成部门从28个调整为27个,虽然数量变化不大,但意义深远,“大部制改革”被誉为政府改革的新起点、新突破口。
走过“十一五”,转变政府职能在多方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又取消和调整了188项审批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正在研究制订,核准制、备案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调结构,转方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在“十一五”开局时,改革开放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把中国带进了繁荣发展的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已初步建立。但细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追根溯源还是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对刚刚走上科学发展道路的中国而言,推进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
继续深化国有经济改革,我们别无选择。“十一五”期间,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原则、目标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力度不断加强,中央企业由2006年初的169家调整重组为目前的123家。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深化,邮政体制实现政企分开,电信行业和航空工业完成重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燃气、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普遍引入竞争机制,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基本形成。
改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我们毫不动摇。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这5年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方面,又有大动作。继2005年新中国首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央政府文件“非公经济36条”的发布,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政府监管和服务、营造舆论环境等方面出台了近40个配套文件。2009、2010年,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者被民间称为“新非公经济36条”,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有力改善了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我们立体推进。
2010年,讨论多年的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破冰”。在看到此举对新疆发展具有的积极意义外,社会各界更读懂了这一改革对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十一五”期间,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出台了许多类似的举措:全国2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9个省(区、市)正逐步推开“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统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环境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的脚步声越来越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初步形成,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成果同样可圈可点。土地制度不断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落实。《劳动合同法》等重要法律颁布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全面推行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实施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制定出台了差别电价和可再生能源加价等一系列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
统筹城乡,破解难题,综合配套改革快马加鞭
也许人们还记得,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城乡居民各收一个“大红包”:中国股票市场迎来一个十分红火的大牛市;农业税的全面取消,终结了2600多年农民种地交“皇粮国税”的历史。承继这个好的开头,这五年的农村改革有声有色继续深化。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涉农税费的取消外,还推进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是一项带有全局意义的重大体制攻坚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这项改革从单兵突进向综合配套改革、协同推进发展。5年中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了8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部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主要对加快开发开放,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探索;中部有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开展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验;西部有成都市和重庆市,进行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东北地区有沈阳经济区,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进行重点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东中西互动,多层次推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格局。
走进“十二五”,改革仍将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根本措施,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仍将走向深远。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