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病床前有孝媳
——记普通市民罗兰
孝道是中国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弘扬孝道文化,尊敬老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有特殊意义。
仁、义、信、孝,行为高尚者,道德模范,美名远扬。道德模范是时代精神象征,也是时代的骄傲。在洞头,出现了许多好儿子,好儿媳。他(她)们孝敬老人,勇挑生活重担,事迹是平凡的,但也十分感人。我县东屏镇外埕头村的罗兰,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她已七旬,精心照顾公公达25年之久。用餐时,她把好菜夹进公公碗里,等公公吃好,她再用餐。天热了,给公公用上电风扇。冬天冷就铺上电热毯。当时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她省吃俭用,买了一台电视机,摆在公公房间。公公不慎摔倒,双腿骨折,以后又大小便失禁,罗兰不拍脏臭,给公公擦洗更衣。邻居、亲戚都说公公有福气,拣来了孝顺的媳妇。她的公公经常对亲戚、邻居说没有罗兰这样贤惠,我哪能活到百岁啊!罗兰家务多,又参加农业生产,但她每抽些时间,陪公公拉拉家常。
罗兰对孩子,从小就进行孝老爱亲教育,这是做人的根本。羊儿跪乳知恩报,乌鸦反哺识深情。孙子孙女放学回来,先到爷爷房间看一看,看哪些事要干。孙女长大出嫁后,如有回娘家,定会带一些如水果、蛋糕之类食品给爷爷品尝。周围邻居都说黄大爷好福气,媳妇、孙子、孙女都这么孝顺。
罗兰在1990年,被县老龄委评为洞头县“尊敬长辈孝敬公婆——好媳妇”;1997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敬老好儿女金榜奖”;2004年被县老龄委评为“敬老养老——爱心奖”;2005年,获得温州市“十大孝敬之星”入围奖,并入围“2005年度十大感动温州人物”评选。2006年11月21日,全国老龄办、中空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授予罗兰“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
照顾老人,一天两天容易做到,时间长了,“久病床前无孝子”。可是罗兰照顾公公25年9千多天啊!没有坚强的信念,是很难做到的。不是女儿胜似女儿,乡亲们赞叹不已,她赢得了乡亲们的敬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