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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称国美之争未涉“商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月01日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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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国美品牌创始人提出的“门店分治”,国美高管层一方昨天给出新的回应,表示即便非上市门店被分离出上市公司,并不影响上市公司对“国美”商标的使用权。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称“国美商标”将成为日后双方矛盾焦点一事,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方面也公开表示:“迄今为止从未对商标提出过异议。”此外,受杜鹃回归等影响,国美股价昨天飙涨9.26%。

  门店分治无碍国美商标使用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为了防止大股东黄光裕收回“国美”商标,国美方面有意强化“永乐”品牌。对于国美门店分治引发的商标问题,国美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拥有‘国美’品牌永久性无偿使用权,并非部分媒体报道的仅剩5年使用权。”

  据相关媒体报道,黄光裕一方为维护其股权利益,未来不排除收回授权国美电器使用的“国美电器”商标权,而根据国美电器2004年上市资料,发现国美电器的商标归黄光裕所有,“这一授权自2004年起约为10年,即到2014年存在收回可能,目前距协议期满还有近5年时间”。

  对于上述说法,记者昨天也联系到了黄光裕一方的负责人,据介绍,国美品牌所有权的确属于非上市部分,在商标的使用权方面曾有明确的附加性条款:“上市公司只能在大陆、香港使用‘国美’商标,且上市公司不能为结盟店提供商标使用权,所有纳入上市的门店中,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

  黄光裕方面代表称,大股东方面从未提出以商标作为条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法律规定,注册申请年限为10年,因此有了2014年的介绍,而原来的商标申请人有优先申请权,只要不违反上述两条附加条件即可继续使用,所谓大股东有意收回商标完全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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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吕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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