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有媒体报道称,“霸王”洗发水经检验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消费者、监管部门和各方专家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我们从中又该思考些什么?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市场信息反馈:消费者要的是“明明白白”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沃尔玛南京河西万达广场店洗化销售区,只见现场冷冷清清。细数一下,“霸王”在售品种有20多个。促销人员告诉记者,“霸王”致癌风波是谣言,否则产品是要撤柜的。卖场张贴的海报显示,从6月份开始,霸王和飘柔等洗化产品就一直在搞促销活动,“霸王”产品满128元返20元。不过,促销人员坦言,这两天销售明显减少。
在现场,一位正在挑选洗化产品的崔姓男青年说,他已注意到“致癌门”曝光后,仅有深圳部分商家下架霸王洗发水,其他地方没有发现跟进的。而霸王国际“不下架不退货”的表态,让消费者非常遗憾。“不管怎么说,二恶烷毕竟是有毒物质。而且又与‘致癌’联系上了,怎能不让人胆战心惊?要知道,炎炎夏日,洗发水可是每天都要用的呀!”
在家乐福南京大行宫店,记者发现了两份传真件,分别是霸王公司的《声明》和《承诺函》。声明称,二恶烷是国内外清洁、洗涤行业普遍存在且不可避免的生产副产品。声明还在“不会对消费者构成安全或健康威胁”的文字下面画了一道黑杠。在一旁的林姓顾客边看边对记者说,7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报称抽检结果显示,样品中二恶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说实话,我对此持谨慎认同。因为通报讲的是评估结果与美国、澳大利亚等机构的结论一致,即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我觉得,‘可以接受’的表述模棱两可。”
部门莫衷一是:监管重任谁来担当
“霸王风波”发生后,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4日在官方网站刊载《致消费者的一封信》,文中提到:霸王产品中所发现的二恶烷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残留,目前在技术上无法避免。
对此,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规定,二恶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可能作为杂质随原料带入产品中。作为普通消费者,自然很难知道,这种“有可能”的表态背后有着怎样的深意解读?
记者在采访省内有关部门时,试图为消费者提供相对权威的资讯,但一圈电话打下来,依旧“云里雾里”。省疾控中心有关人士回答说,他们是具体研究机构,监管这块应该属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省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该职能已经划归省药监局。省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的罗姓同志说,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化妆品中是否含有二恶烷并没有提出检测要求,也没有限量规定。至于怎么查处,他也不知道。一位质监部门人士说,他已从网上看到了相关新闻,但质量监督部门只负责生产场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能则属工商部门。而工商部门一位人士说,查处一个产品,首先要看有没有国家标准,超过标准的,可以查处。在标准不明确情况下,除非上级机关有通知,否则查处没有依据,“缺乏标准,容易扯皮”。
专家深层解读:民生科研亟待“补位”
信息时代,百姓的纠结越来越多。近几年相继发生的苏丹红、三聚氰胺、二恶英等公共安全事件,对民生科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安全所教授秦钰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调研表明,有些化妆品中虽然含有二恶烷,但是含量很低,能够经皮肤吸收的更低,各国官方管理机构均认为,化妆品中含有的微量二恶烷,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对此,公众难免要发出这样的疑问:“微量”的上限究竟是多少呢?
“国际肿瘤研究机构(IARC)将二恶烷列为B类致癌物质,对人类具有潜在致癌性。”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研究所所长马永健说,所谓潜在致癌性,是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在体内累积到一定量后才能发生癌变,但这个量是多少,“目前没有研究机构给予明确答案”。
“肿瘤的发生发展,是多基因、多环节、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过程相当复杂。”省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束永前说,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空气清洁剂、部分化妆品等都会有二恶烷这类物质,理论上都有致癌性,最好不接触,而事实上做不到,“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个体差异太大,最终会不会致癌,不太好说。”
江苏大学毒理学教授、留美博士后陆荣柱的观点则引人深思。他说,随着检测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日用品中会检出化学品来,对此不必过于紧张,媒体尤其不必过于炒作。并非所有化学品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关键在于科学评估其利大弊大。此外,在产品说明书中最好告知消费者含有哪些化学物质,含量是多少,并提醒消费者注意使用事项等等,让百姓有知情权。
谣言止于公开,恐惧止于科学。人们期待着凭借科技“尚方宝剑”,来消解种种不良信息带来的烦恼和困扰!(王书明仲崇山丁亚鹏)
“致癌门”再掀市场风波 民生科研亟待“补位”
稿源: 新华报业网 2010-07-19 10:26:10
14日有媒体报道称,“霸王”洗发水经检验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消费者、监管部门和各方专家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我们从中又该思考些什么?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市场信息反馈:消费者要的是“明明白白”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沃尔玛南京河西万达广场店洗化销售区,只见现场冷冷清清。细数一下,“霸王”在售品种有20多个。促销人员告诉记者,“霸王”致癌风波是谣言,否则产品是要撤柜的。卖场张贴的海报显示,从6月份开始,霸王和飘柔等洗化产品就一直在搞促销活动,“霸王”产品满128元返20元。不过,促销人员坦言,这两天销售明显减少。
在现场,一位正在挑选洗化产品的崔姓男青年说,他已注意到“致癌门”曝光后,仅有深圳部分商家下架霸王洗发水,其他地方没有发现跟进的。而霸王国际“不下架不退货”的表态,让消费者非常遗憾。“不管怎么说,二恶烷毕竟是有毒物质。而且又与‘致癌’联系上了,怎能不让人胆战心惊?要知道,炎炎夏日,洗发水可是每天都要用的呀!”
在家乐福南京大行宫店,记者发现了两份传真件,分别是霸王公司的《声明》和《承诺函》。声明称,二恶烷是国内外清洁、洗涤行业普遍存在且不可避免的生产副产品。声明还在“不会对消费者构成安全或健康威胁”的文字下面画了一道黑杠。在一旁的林姓顾客边看边对记者说,7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报称抽检结果显示,样品中二恶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说实话,我对此持谨慎认同。因为通报讲的是评估结果与美国、澳大利亚等机构的结论一致,即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我觉得,‘可以接受’的表述模棱两可。”
部门莫衷一是:监管重任谁来担当
“霸王风波”发生后,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4日在官方网站刊载《致消费者的一封信》,文中提到:霸王产品中所发现的二恶烷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残留,目前在技术上无法避免。
对此,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规定,二恶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可能作为杂质随原料带入产品中。作为普通消费者,自然很难知道,这种“有可能”的表态背后有着怎样的深意解读?
记者在采访省内有关部门时,试图为消费者提供相对权威的资讯,但一圈电话打下来,依旧“云里雾里”。省疾控中心有关人士回答说,他们是具体研究机构,监管这块应该属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省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该职能已经划归省药监局。省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的罗姓同志说,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化妆品中是否含有二恶烷并没有提出检测要求,也没有限量规定。至于怎么查处,他也不知道。一位质监部门人士说,他已从网上看到了相关新闻,但质量监督部门只负责生产场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能则属工商部门。而工商部门一位人士说,查处一个产品,首先要看有没有国家标准,超过标准的,可以查处。在标准不明确情况下,除非上级机关有通知,否则查处没有依据,“缺乏标准,容易扯皮”。
专家深层解读:民生科研亟待“补位”
信息时代,百姓的纠结越来越多。近几年相继发生的苏丹红、三聚氰胺、二恶英等公共安全事件,对民生科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安全所教授秦钰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调研表明,有些化妆品中虽然含有二恶烷,但是含量很低,能够经皮肤吸收的更低,各国官方管理机构均认为,化妆品中含有的微量二恶烷,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对此,公众难免要发出这样的疑问:“微量”的上限究竟是多少呢?
“国际肿瘤研究机构(IARC)将二恶烷列为B类致癌物质,对人类具有潜在致癌性。”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研究所所长马永健说,所谓潜在致癌性,是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在体内累积到一定量后才能发生癌变,但这个量是多少,“目前没有研究机构给予明确答案”。
“肿瘤的发生发展,是多基因、多环节、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过程相当复杂。”省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束永前说,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空气清洁剂、部分化妆品等都会有二恶烷这类物质,理论上都有致癌性,最好不接触,而事实上做不到,“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个体差异太大,最终会不会致癌,不太好说。”
江苏大学毒理学教授、留美博士后陆荣柱的观点则引人深思。他说,随着检测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日用品中会检出化学品来,对此不必过于紧张,媒体尤其不必过于炒作。并非所有化学品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关键在于科学评估其利大弊大。此外,在产品说明书中最好告知消费者含有哪些化学物质,含量是多少,并提醒消费者注意使用事项等等,让百姓有知情权。
谣言止于公开,恐惧止于科学。人们期待着凭借科技“尚方宝剑”,来消解种种不良信息带来的烦恼和困扰!(王书明仲崇山丁亚鹏)
编辑: 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