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3日方舟子在微博中写到,唐骏自称1992年在美国花了两天时间发明大头贴照相机,用50万美元把专利卖给日本公司,但是唐骏无此专利,所有有关大头贴照相机的英文介绍都指出,大头贴照相机是1994到1995年间由一个30岁的日本女人发明的。第一个卡拉OK打分专利是一个叫SasakiMiho的人在1998年获得的,唐骏没有获得过任何有关专利,美国专利局在1999年之前并无叫唐骏的人获得过专利。对这点质疑你有什么要回应的吗?
唐骏:我可以说的是,在我所有过去的发明创造当中,大头贴的雏形是由我发明的。至于未来,我把这个雏形卖给一家日本公司,也就是在我的产品当中卖给它,从来没有说我申请过大头贴的专利,但是大头贴专利的雏形是我,在任何场合你看一下我的演讲稿当中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的。
第二个卡拉OK打分机,无论是技术也好还是设计想法也好都是我当年在学校里自己想出来,然后把模型也做出来,我当时是通过一个公司跟韩国公司进行谈判,最后通过他们申请专利的。这个我觉得无论从技术也好还是从什么也好我已经拥有了专利,这个东西都是我自己发明创造的,所有这个原始数据、软件、硬件都是我做的,为什么不能说是我的呢?
记者:方舟子在微博里说,唐骏自称在洛杉矶创办过美国第一移民律师事务所,美国双英公司,好莱坞娱乐影业公司等公司,我在加州政府公司注册数据库检索,怎么那些英文名称与此相近的公司的注册人都不是唐骏,能不能告诉我们这些公司的英文名称究竟是什么,您对此如何回应?
唐骏:当时我们注册英文公司的名称,有几家公司分别是Intertex、First Immigration Service Company,这不是律师事务所,中文翻译成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个叫Hollywood Entertainment Company。
记者:就是说这些公司是您注册的,是吗?
唐骏:当然是我注册的。
记者:是不是翻译有误?
唐骏:中文和英文完全是不一样的,你也知道我们中国人的翻译,比如双英公司叫Intertex公司。
唐骏回应学历造假质疑:从未说过我是加州理工博士
稿源: 中广网 2010-07-08 13:58:21
记者:7月3日方舟子在微博中写到,唐骏自称1992年在美国花了两天时间发明大头贴照相机,用50万美元把专利卖给日本公司,但是唐骏无此专利,所有有关大头贴照相机的英文介绍都指出,大头贴照相机是1994到1995年间由一个30岁的日本女人发明的。第一个卡拉OK打分专利是一个叫SasakiMiho的人在1998年获得的,唐骏没有获得过任何有关专利,美国专利局在1999年之前并无叫唐骏的人获得过专利。对这点质疑你有什么要回应的吗?
唐骏:我可以说的是,在我所有过去的发明创造当中,大头贴的雏形是由我发明的。至于未来,我把这个雏形卖给一家日本公司,也就是在我的产品当中卖给它,从来没有说我申请过大头贴的专利,但是大头贴专利的雏形是我,在任何场合你看一下我的演讲稿当中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的。
第二个卡拉OK打分机,无论是技术也好还是设计想法也好都是我当年在学校里自己想出来,然后把模型也做出来,我当时是通过一个公司跟韩国公司进行谈判,最后通过他们申请专利的。这个我觉得无论从技术也好还是从什么也好我已经拥有了专利,这个东西都是我自己发明创造的,所有这个原始数据、软件、硬件都是我做的,为什么不能说是我的呢?
记者:方舟子在微博里说,唐骏自称在洛杉矶创办过美国第一移民律师事务所,美国双英公司,好莱坞娱乐影业公司等公司,我在加州政府公司注册数据库检索,怎么那些英文名称与此相近的公司的注册人都不是唐骏,能不能告诉我们这些公司的英文名称究竟是什么,您对此如何回应?
唐骏:当时我们注册英文公司的名称,有几家公司分别是Intertex、First Immigration Service Company,这不是律师事务所,中文翻译成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个叫Hollywood Entertainment Company。
记者:就是说这些公司是您注册的,是吗?
唐骏:当然是我注册的。
记者:是不是翻译有误?
唐骏:中文和英文完全是不一样的,你也知道我们中国人的翻译,比如双英公司叫Intertex公司。
编辑: 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