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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被执行注射死刑 教授称重庆打黑尚未终结
稿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10-07-08 09:29:44

  文强对儿子说:“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会,要听话,要好好做人。”

  本报讯 (记者杜安娜)昨日上午,记者从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昨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文强叮嘱儿子不要埋怨社会

  昨日,在文强进行一审的五中院门前,有不少群众聚集围观。

  同时,在重庆市多处出现庆祝文强被处决的条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市纪委门口均有群众拉着横幅。重庆步行街解放碑、观影桥商圈则挂满了竖幅标语,整个城市洋溢着庆祝的装扮。

  文强最牵挂儿子

  条幅上写着:“贪官亡,冤魂安,党英明,国昌盛”、“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处决文强是重庆打击腐败的重大胜利”、“处决文强,共产党万岁,法律万岁”、“党中央打黑除恶,国泰民安”、“胡总书记倡和谐,万众拥护”等字样。

  文强的一审辩护律师杨矿生、二审辩护律师宣东,先后10多次会见文强。他们介绍,每次会见,文强的情绪总的来说,十分稳定。一审宣判文强死刑后,虽然是他没有想到的结果,非常不能接受,但是当时他还是十分冷静。这与他多年担任重庆公安系统的要职有关。

  宣东说,最后一次会见文强的时候,文强最牵挂的是他的儿子文伽昊,因为自文强“双规”后,他的儿子也不知所终。他也希望能够见上儿子一面。

  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即7月6日晚6时,文强大姐文万琴接到专案组人员通知称文强想见她,核实几个问题。昨日上午7时,专案组派车去接,文万琴提出带上文强儿子文伽昊,一同见面。对方答复,他们自有安排。后来文强如愿见到了儿子文伽昊。

  文强临别前,对儿子文伽昊说:“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会,要听话,要好好做人。”说完这些,文强及其大姐、儿子在会见室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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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赖小惠】

文强被执行注射死刑 教授称重庆打黑尚未终结

稿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07-08 09:29:44

  文强对儿子说:“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会,要听话,要好好做人。”

  本报讯 (记者杜安娜)昨日上午,记者从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昨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文强叮嘱儿子不要埋怨社会

  昨日,在文强进行一审的五中院门前,有不少群众聚集围观。

  同时,在重庆市多处出现庆祝文强被处决的条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市纪委门口均有群众拉着横幅。重庆步行街解放碑、观影桥商圈则挂满了竖幅标语,整个城市洋溢着庆祝的装扮。

  文强最牵挂儿子

  条幅上写着:“贪官亡,冤魂安,党英明,国昌盛”、“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处决文强是重庆打击腐败的重大胜利”、“处决文强,共产党万岁,法律万岁”、“党中央打黑除恶,国泰民安”、“胡总书记倡和谐,万众拥护”等字样。

  文强的一审辩护律师杨矿生、二审辩护律师宣东,先后10多次会见文强。他们介绍,每次会见,文强的情绪总的来说,十分稳定。一审宣判文强死刑后,虽然是他没有想到的结果,非常不能接受,但是当时他还是十分冷静。这与他多年担任重庆公安系统的要职有关。

  宣东说,最后一次会见文强的时候,文强最牵挂的是他的儿子文伽昊,因为自文强“双规”后,他的儿子也不知所终。他也希望能够见上儿子一面。

  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即7月6日晚6时,文强大姐文万琴接到专案组人员通知称文强想见她,核实几个问题。昨日上午7时,专案组派车去接,文万琴提出带上文强儿子文伽昊,一同见面。对方答复,他们自有安排。后来文强如愿见到了儿子文伽昊。

  文强临别前,对儿子文伽昊说:“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会,要听话,要好好做人。”说完这些,文强及其大姐、儿子在会见室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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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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