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世界杯战事如火如荼,《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也在快钱公司的赌球丑闻中火热出炉,“第三方支付”这个一直徘徊在政策边缘的支付渠道,一跃成为了众人眼中的敏感词。
带着完备的管理细则和对某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讲的生死大限,《办法》来得及时而从容,对于政策的影响,业界有着不同的观点,“行业目前良莠不齐比较混乱,《办法》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权利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限制作用”,“水至清则无鱼,作为还不太成熟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其生存发展空间也许会在政策下不断缩小”。不论是“如意棒”还是“紧箍咒”,新政下,支付行业重新洗牌在所难免。
“许可证”大清洗
半数企业将出局
“《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对企业支付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这注定了要有一批企业被清洗掉。”易观国际观察员于刚告诉记者。
根据《办法》,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全国320家支付公司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的门槛,这就要求想要在此领域立足的企业必须通过增资来获得‘准生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告诉记者,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门槛的规定,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初步统计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
这就意味着,从9月1日以后,半数第三方支付企业要么增资,要么出局。
然而,对于剩下的公司来讲,淘汰一半竞争对手的条件并不苛刻,影响也极为有限。方盈芝强调,虽有一半数量的企业将离开,但对现有市场的主要厂商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可能被监管淘汰的企业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小企业,截止到2010年6月,中国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已达到4500亿元,从这个方面来看,《管理办法》对此行业的门槛设置并不算高。
支付宝新闻发言人陈亮认为,央行这一办法的出台,将对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并最终给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显示,到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中,仅由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占据了市场92.2%的份额,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支付宝、财付通、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其中支付宝的份额高达48.5%。
“第三方”告别游击队
央行加强监控
消费者对便捷消费渠道的依赖,为第三方支付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目前,第三方支付的范围不断扩大,除了为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支付服务,还延展到水电费、宽带、移动手机代缴服务等众多公共事业缴费领域,甚至房产交易领域等。
与此同时,机会和风险在发展的双刃剑下如约而至。“在中国,网络支付中间商数量迅猛扩大,其中有很多公司是‘游击队’性质的,资质和信用都非常有限,对货币正常功能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个别的网络货币行为涉嫌制造网络通胀以及洗钱等。”西南证券分析师、中国社科院投资系博士付立春指出,网络支付系统及旗下的网络货币,实际上只是法定货币功能的扩展,理论上就应该受到央行的监管,备案并初步整顿规范这个市场,积极意义还是很大的。
此次《办法》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方盈芝指出,此规定可以帮助消费者规避两种潜在的支付风险,第一,第三方支付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沉淀资金会被法院冻结或者被查封,导致支付风险;第二,第三方支付公司挪用沉淀资金到自己的投资项目上,这样有可能出现因这家公司经营投资失误而产生的风险。
目前来讲,第三方支付平台盈利主要来源于三部分:新商户接入时的开通服务费、每笔交易的交易手续费,以及系统二级开发的定制费用。
政策的弹性和它的力度同样重要,于刚指出,提倡与银行之间合作,但在一定范围里也限制了第三方支付企业自主服务内容的扩展。
如《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而在实际情况中,付款者肯定会使用多家银行账户,这时就要求支付企业要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之间不断进行划算和结账,会增加成本和费用,影响效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报告认为,《办法》的有效执行仍需后续出台相关细节的监管法规。
“国家队”介入
或加剧支付业竞争
规则门槛的抛出,一方面是对民营支付行业的全方位监管,另一方面可以看做是在为“国家队”进入第三方支付铺平道路。方盈芝告诉记者,针对第三方支付出台的管理办法,与“国家队”即被称为央行网银互联应用系统的“超级网银”,在8月份上线紧密相关。该网银系统将接入国内多家银行自建的网银,以加快银行端的效率。
“超级网银”的推出,对民营第三方企业来讲,无疑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同时,对民营企业辛苦树立的市场地位也是巨大的威胁。
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办法》的出台,在为大中型非金融支付机构“正名”的同时,也标志着“非金融支付”的全面起航,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多项种类,“正名”之后的支付企业间,机会和竞争都会增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明确指出,民营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主要是依靠积攒下来的客户资源,但是“民营队”在未来将受到银行业的网上银行、国家队“超级网银”的垄断威胁、电子商务平台本身的电子支付等多重夹击,竞争白热化的局面不可避免。 来源:华夏时报
若不增资半数将出局 第三方支付新政为国家队铺路
稿源: 中国经济网 2010-06-27 14:15:50
6月21日,世界杯战事如火如荼,《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也在快钱公司的赌球丑闻中火热出炉,“第三方支付”这个一直徘徊在政策边缘的支付渠道,一跃成为了众人眼中的敏感词。
带着完备的管理细则和对某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讲的生死大限,《办法》来得及时而从容,对于政策的影响,业界有着不同的观点,“行业目前良莠不齐比较混乱,《办法》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权利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限制作用”,“水至清则无鱼,作为还不太成熟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其生存发展空间也许会在政策下不断缩小”。不论是“如意棒”还是“紧箍咒”,新政下,支付行业重新洗牌在所难免。
“许可证”大清洗
半数企业将出局
“《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对企业支付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这注定了要有一批企业被清洗掉。”易观国际观察员于刚告诉记者。
根据《办法》,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全国320家支付公司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的门槛,这就要求想要在此领域立足的企业必须通过增资来获得‘准生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告诉记者,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门槛的规定,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初步统计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
这就意味着,从9月1日以后,半数第三方支付企业要么增资,要么出局。
然而,对于剩下的公司来讲,淘汰一半竞争对手的条件并不苛刻,影响也极为有限。方盈芝强调,虽有一半数量的企业将离开,但对现有市场的主要厂商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可能被监管淘汰的企业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小企业,截止到2010年6月,中国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已达到4500亿元,从这个方面来看,《管理办法》对此行业的门槛设置并不算高。
支付宝新闻发言人陈亮认为,央行这一办法的出台,将对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并最终给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显示,到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中,仅由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占据了市场92.2%的份额,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支付宝、财付通、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其中支付宝的份额高达48.5%。
“第三方”告别游击队
央行加强监控
消费者对便捷消费渠道的依赖,为第三方支付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目前,第三方支付的范围不断扩大,除了为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支付服务,还延展到水电费、宽带、移动手机代缴服务等众多公共事业缴费领域,甚至房产交易领域等。
与此同时,机会和风险在发展的双刃剑下如约而至。“在中国,网络支付中间商数量迅猛扩大,其中有很多公司是‘游击队’性质的,资质和信用都非常有限,对货币正常功能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个别的网络货币行为涉嫌制造网络通胀以及洗钱等。”西南证券分析师、中国社科院投资系博士付立春指出,网络支付系统及旗下的网络货币,实际上只是法定货币功能的扩展,理论上就应该受到央行的监管,备案并初步整顿规范这个市场,积极意义还是很大的。
此次《办法》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方盈芝指出,此规定可以帮助消费者规避两种潜在的支付风险,第一,第三方支付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沉淀资金会被法院冻结或者被查封,导致支付风险;第二,第三方支付公司挪用沉淀资金到自己的投资项目上,这样有可能出现因这家公司经营投资失误而产生的风险。
目前来讲,第三方支付平台盈利主要来源于三部分:新商户接入时的开通服务费、每笔交易的交易手续费,以及系统二级开发的定制费用。
政策的弹性和它的力度同样重要,于刚指出,提倡与银行之间合作,但在一定范围里也限制了第三方支付企业自主服务内容的扩展。
如《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而在实际情况中,付款者肯定会使用多家银行账户,这时就要求支付企业要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之间不断进行划算和结账,会增加成本和费用,影响效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报告认为,《办法》的有效执行仍需后续出台相关细节的监管法规。
“国家队”介入
或加剧支付业竞争
规则门槛的抛出,一方面是对民营支付行业的全方位监管,另一方面可以看做是在为“国家队”进入第三方支付铺平道路。方盈芝告诉记者,针对第三方支付出台的管理办法,与“国家队”即被称为央行网银互联应用系统的“超级网银”,在8月份上线紧密相关。该网银系统将接入国内多家银行自建的网银,以加快银行端的效率。
“超级网银”的推出,对民营第三方企业来讲,无疑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同时,对民营企业辛苦树立的市场地位也是巨大的威胁。
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办法》的出台,在为大中型非金融支付机构“正名”的同时,也标志着“非金融支付”的全面起航,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多项种类,“正名”之后的支付企业间,机会和竞争都会增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明确指出,民营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主要是依靠积攒下来的客户资源,但是“民营队”在未来将受到银行业的网上银行、国家队“超级网银”的垄断威胁、电子商务平台本身的电子支付等多重夹击,竞争白热化的局面不可避免。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