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指出,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做数量限制,鼓励所有具有资质的非金融机构在支付服务市场中平等竞争。据介绍,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人民银行正在抓紧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人民银行此前表示,为确保支付服务的稳定运行,办法实施前未经批准但已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1年内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准入不对民营资本设限
稿源: 新华网 2010-06-24 09:17:01
人民银行指出,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做数量限制,鼓励所有具有资质的非金融机构在支付服务市场中平等竞争。据介绍,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人民银行正在抓紧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人民银行此前表示,为确保支付服务的稳定运行,办法实施前未经批准但已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1年内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