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楼市调控一览
青岛: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的“先行者”,在4月23日,第一个出台地方版的调控细则——青岛“十四条”。在税收方面,青岛要求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
海南:4月26日 “海南十一条”楼市新政出台。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确保10%的土地出让金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的防止部分投资客凭空头支票倒买倒卖炒房。
西安:5月5日,西安市政府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扩大二手房交易等四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意见要求,普通商品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5%,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建设用地120亩,新增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5000套,合计新增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福州:5月6日福州市发布了房产调控新政细则,要求,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今年城区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将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区住房保障范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时,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深圳:5月6日发布细则,直接针对炒家。“深十三条”涉及的包括严格执行10号文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坊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另外,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浙江:5月19日“亮剑”,对首次购房给予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同时要求研究实行特定的限购政策,可谓“有保有压”,理性但相对温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的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甘肃:5月19日甘肃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省地税局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广州:5月21日广州出台了房产调控24条措施,重在加大土地和保障房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但不涉及抑制需求。这24条楼市调控细则,可概括为执行中央政策、加大供地规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市场监管。贯彻意见规定了要全面清查出让合同,督促开发建设,要继续加大闲置土地的清查和惩治,打击囤地行为,重点打击囤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重庆:5月21日公布了十条细则,鼓励首次购房,强调差别化引导,意在楼市平稳健康,严厉程度低于先前预期。 重庆的重点在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河南:5月26日出台,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违规项目、随意变更规划、虚构买卖合同、面积短缺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依法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京版”楼市新政细则满月 各地调控措施一览
稿源: 中国新闻网 2010-05-30 09:58:36
各地楼市调控一览
青岛: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的“先行者”,在4月23日,第一个出台地方版的调控细则——青岛“十四条”。在税收方面,青岛要求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
海南:4月26日 “海南十一条”楼市新政出台。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确保10%的土地出让金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的防止部分投资客凭空头支票倒买倒卖炒房。
西安:5月5日,西安市政府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扩大二手房交易等四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意见要求,普通商品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5%,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建设用地120亩,新增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5000套,合计新增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福州:5月6日福州市发布了房产调控新政细则,要求,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今年城区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将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区住房保障范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时,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深圳:5月6日发布细则,直接针对炒家。“深十三条”涉及的包括严格执行10号文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坊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另外,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浙江:5月19日“亮剑”,对首次购房给予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同时要求研究实行特定的限购政策,可谓“有保有压”,理性但相对温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的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甘肃:5月19日甘肃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省地税局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广州:5月21日广州出台了房产调控24条措施,重在加大土地和保障房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但不涉及抑制需求。这24条楼市调控细则,可概括为执行中央政策、加大供地规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市场监管。贯彻意见规定了要全面清查出让合同,督促开发建设,要继续加大闲置土地的清查和惩治,打击囤地行为,重点打击囤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重庆:5月21日公布了十条细则,鼓励首次购房,强调差别化引导,意在楼市平稳健康,严厉程度低于先前预期。 重庆的重点在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河南:5月26日出台,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违规项目、随意变更规划、虚构买卖合同、面积短缺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依法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