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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满月”观察:调控政策力度空前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10-05-14 10:22:02

  此外,“新国十条”还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4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召集各大银行主要负责人举行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刘明康在会上要求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强调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同一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发布通知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重在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炒卖房号等。并将严肃查处开发商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4月28日,住建部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建设管理,规范准入审核,强化使用监督,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5月5日,为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确保廉租住房公平配租和有效使用,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通过定期入户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变动情况及廉租住房使用情况。住房保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廉租住房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廉租住房使用情况的检查等工作。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责令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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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

楼市新政“满月”观察:调控政策力度空前

稿源: 中国新闻网 2010-05-14 10:22:02

  此外,“新国十条”还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4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召集各大银行主要负责人举行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刘明康在会上要求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强调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同一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发布通知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重在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炒卖房号等。并将严肃查处开发商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4月28日,住建部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建设管理,规范准入审核,强化使用监督,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5月5日,为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确保廉租住房公平配租和有效使用,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通过定期入户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变动情况及廉租住房使用情况。住房保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廉租住房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廉租住房使用情况的检查等工作。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责令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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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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