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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新定义再打击炒房客 诸多细则有待确定
稿源: 浙江在线  | 2010-04-23 09:56:05

  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细则未出,我们对于房贷新政还是一头雾水,执行难度很大。”林先生是某国有银行省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前天临近下班前,他接到了总行的红头文件,本以为等待已久的“石头”落地,自己可以松一口气,岂料那一纸红头文件,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各分行严格按照各地监管部门的标准来执行”,至于如何执行的相关细则文件,却只字未提。

  而当晚,一头雾水的林先生又听说,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限定异地炒房问题需要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出台细则明确的背景下,如今又冒出套数认定的新标准。在相关细则未出之前,稳妥起见,昨晚,这位负责人给全省各分行相关部门下发了紧急通知:暂时停止接收所有新的住房按揭业务。

  银监会: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昨晚,各大网站都在财经板块的头条刊登了这么一条消息:二套住房认定将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其消息源来自前天晚间,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接受央视采访时说的一些话。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议论。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杨家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政策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

  杨家才表示,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这次政策出台的一个意图就是要恢复房地产的居住属性,是房改十年以来的一次重大转折。

  住建部:既认房又认贷

  尽管只是中国银监会一位主任的表态,但目前正处于房地产市场异常敏感的时期,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受累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地产股周四早盘再度大幅下挫,领跌大市。

  昨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二套房认定标准将由银监会和住建部进行双重把关,既认房又认贷,“只要手中有一套房,不管是贷款所买还是福利房等非贷款类房屋,再贷款买房时均被视为二套房,而按照以往的认定标准,拥有非贷款类房屋后再贷款购买的房屋,均视为首套房”。

  另一方面,在具体操作上,因为国内民政系统、银行征信系统、房产系统、资产系统相互之间均不联网,而民政系统和银行征信系统之间不能相互联网,是否贷款可以从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但是难以确定家庭名下的未贷款房产,便使得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规避行为。此外,目前房管局系统只能查到借款人在当地拥有的房产情况,异地房产信息无法查询,全国系统无法做到集成。

  对此,王珏林表示,房产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短期内较难实现,未来可能会考虑首先在城市之间实现住房信息联网。目前家庭名下是否拥有以及房屋交易情况可以到各地房管局进行查询。

  王珏林认为,“既认房又认贷”这一调控原则的确立,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以贷为准,为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的搜集整理奠定基础,也将有利于一系列房地产透明制度的确立。

  银行:新政执行难度很大

  从上周末到现在,杭州究竟属不属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不少杭城银行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都暂缓接单,焦虑地等待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明确说法。

  虽然关于套数的新认定标准打击了市场投资行为,并首次区分和鼓励改善性住房,但是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执行起来难度颇大。

  浙江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有关人士还是口头说说,我们是认官方文件的,此事没有核实过,也还没有求证过。”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已经注意到了这一新闻,她表示,目前套数问题涉及住建部,住建部要和银监会合作。政策要有个文件,银行方面才有可操作性。

  农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财富中心负责人余东升认为,具体怎么实施看细则,如上面没有实施细则,具体如何执行没有规定清楚,有银行可能会打擦边球。

  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部经理周包军表示:“二套房从严执行,扩大了二套房影响面积。但到底会有多少影响,现在判断还意义不大,因为细则还没有敲定。”

  “而就算细节敲定,也还需一个共享的系统平台。此外还要看系统是否具备认定能力,执行需当地房管部门的配合,看是否已经建立了完备房产信息系统。另外,在这个系统里,子女、配偶的房产信息能查得到吗?这个不仅仅涉及房管局,还要民政部、公安系统等的配合。”

  让周包军担忧的是,杭城各家银行或许会进入房贷“真空期”。(徐静休)

【编辑:沈媛仪】

二套房新定义再打击炒房客 诸多细则有待确定

稿源: 浙江在线 2010-04-23 09:56:05

  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细则未出,我们对于房贷新政还是一头雾水,执行难度很大。”林先生是某国有银行省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前天临近下班前,他接到了总行的红头文件,本以为等待已久的“石头”落地,自己可以松一口气,岂料那一纸红头文件,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各分行严格按照各地监管部门的标准来执行”,至于如何执行的相关细则文件,却只字未提。

  而当晚,一头雾水的林先生又听说,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限定异地炒房问题需要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出台细则明确的背景下,如今又冒出套数认定的新标准。在相关细则未出之前,稳妥起见,昨晚,这位负责人给全省各分行相关部门下发了紧急通知:暂时停止接收所有新的住房按揭业务。

  银监会: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昨晚,各大网站都在财经板块的头条刊登了这么一条消息:二套住房认定将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其消息源来自前天晚间,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接受央视采访时说的一些话。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议论。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杨家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政策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

  杨家才表示,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这次政策出台的一个意图就是要恢复房地产的居住属性,是房改十年以来的一次重大转折。

  住建部:既认房又认贷

  尽管只是中国银监会一位主任的表态,但目前正处于房地产市场异常敏感的时期,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受累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地产股周四早盘再度大幅下挫,领跌大市。

  昨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二套房认定标准将由银监会和住建部进行双重把关,既认房又认贷,“只要手中有一套房,不管是贷款所买还是福利房等非贷款类房屋,再贷款买房时均被视为二套房,而按照以往的认定标准,拥有非贷款类房屋后再贷款购买的房屋,均视为首套房”。

  另一方面,在具体操作上,因为国内民政系统、银行征信系统、房产系统、资产系统相互之间均不联网,而民政系统和银行征信系统之间不能相互联网,是否贷款可以从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但是难以确定家庭名下的未贷款房产,便使得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规避行为。此外,目前房管局系统只能查到借款人在当地拥有的房产情况,异地房产信息无法查询,全国系统无法做到集成。

  对此,王珏林表示,房产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短期内较难实现,未来可能会考虑首先在城市之间实现住房信息联网。目前家庭名下是否拥有以及房屋交易情况可以到各地房管局进行查询。

  王珏林认为,“既认房又认贷”这一调控原则的确立,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以贷为准,为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的搜集整理奠定基础,也将有利于一系列房地产透明制度的确立。

  银行:新政执行难度很大

  从上周末到现在,杭州究竟属不属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不少杭城银行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都暂缓接单,焦虑地等待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明确说法。

  虽然关于套数的新认定标准打击了市场投资行为,并首次区分和鼓励改善性住房,但是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执行起来难度颇大。

  浙江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有关人士还是口头说说,我们是认官方文件的,此事没有核实过,也还没有求证过。”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已经注意到了这一新闻,她表示,目前套数问题涉及住建部,住建部要和银监会合作。政策要有个文件,银行方面才有可操作性。

  农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财富中心负责人余东升认为,具体怎么实施看细则,如上面没有实施细则,具体如何执行没有规定清楚,有银行可能会打擦边球。

  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部经理周包军表示:“二套房从严执行,扩大了二套房影响面积。但到底会有多少影响,现在判断还意义不大,因为细则还没有敲定。”

  “而就算细节敲定,也还需一个共享的系统平台。此外还要看系统是否具备认定能力,执行需当地房管部门的配合,看是否已经建立了完备房产信息系统。另外,在这个系统里,子女、配偶的房产信息能查得到吗?这个不仅仅涉及房管局,还要民政部、公安系统等的配合。”

  让周包军担忧的是,杭城各家银行或许会进入房贷“真空期”。(徐静休)

编辑: 沈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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