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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钟哲:人有病,天知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3月25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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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一天前(3月23日)的早晨,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在(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行凶,酿成小学生9死4伤的人间惨剧。而据初步调查,凶手郑明生原为马站社区诊所医生,去年6月辞职。凶手供认他作案的动机,是因为周边人看不起他,有桃花病;婚姻不顺,女友迟迟不愿结婚;辞职之后,另谋新职没有如愿,觉得活着没有意思。而当他被群众按倒在地后,他重复说的一句话是——“我对社会不满”。(3月24日《华商报》)

  无疑,这是一场“飞来横祸”。我们当然可以从中汲取一些教训,比如,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是否存在漏洞,学生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甚至有人针对凶手有精神病史提出监护缺失的质疑。如此等等,都值得痛定思痛认真反思。但是,如果仅限于此,不再举一反三理性剖析,13位或死或伤的重大代价,就凋零得愈加可惜。

  我相信,等待郑明生的,一定是法律的庄严审判。可遗憾的是,就是对郑明生千刀万剐、黥面刖足,逝去的生命不能复苏,枯萎的花朵无法鲜艳;此外,留给死伤孩子家庭的“疼痛”,将伴随他们的一生。况且现代文明法制,你还不能不予凶手人道的“待遇”。从这点上说,设法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比任何一个“个案”的处理,都更加意义重大。

  如果我的判断没有错误,南平凶案,算得上一起“非典型”报复犯罪。我这样表述,是想说它不具有通常报复犯罪的典型特征。你说他没有“预谋”,他明明决定自杀,且自杀时不想独死,还要拖上几人;你说他没有“目标”,他分明知道成年人不好下手,遂把目标锁定在孩子身上。但是能够看出,这起凶案,确实不像一般的雇凶杀人、绑架撕票那样,没有特指的报复对象,也就是说,9死4伤的孩子及其亲属,没有一个他的“仇人”,要说报复,就如他自己所说,是在报复整个社会。换言之,这些无辜死伤的孩子,就成了社会的牺牲品。

  透视所有报复社会型犯罪,无论是云南的马加爵,还是陕西的邱兴华,抑或成都的公交纵火犯,从根子上说,都有一个“欲”的因素在起作用。人之有欲,生之自然,本来无可厚非,但若欲而无度、恶性膨胀,甚至伤及别人,则必然影响社会和谐。荀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礼论》) 如今社会上“争则乱、乱则穷”的现象比比皆是,使社会生态日趋复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周围侵权的行为经常发生,使得个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尊重和有效的维护。加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城乡矛盾愈加突出,社会病态日渐显现。人际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就说郑明生吧,在他挥刀砍人之前,哪个组织管过他呀。专家早就指出,化解社会矛盾,讲求社会公平,缩小社会差距,是预防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根本措施。只可惜,这种社会疾病及其巨大危害,还没被多少人真正认同。

稿源: 荆楚网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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