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全年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为标志,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朝着覆盖城乡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第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企业困难增加等不利条件及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等特殊政策背景,各地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工作,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到2009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4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7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0061万人,增加823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2715万人,增加3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4861万人,增加107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0860万人,增加1606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15975.2亿元,同比增长16.6%;总支出12393.6亿元,同比增长24.9%。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每年提高10%,目前月人均水平超过1200元。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09年失业保险金比2008年人均提高12%。城乡低保覆盖全国6910万人,年平均标准增加228元。农村五保户年平均供养水平提高210元,中央财政负担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15%。
第二,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批试点为全国27个省区的320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的部分地区。中央财政安排新农保试点专项补助资金10.8亿元,试点地区已全面启动新农保试点,自2009年12月起开始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并陆续发放基础养老金。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向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迈出突破性的重要一步。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前一年从制度上实现对城镇居民的全面覆盖。到2009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96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100万人。中央财政安排429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将各地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并统筹解决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继2008年新农合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后,2009年参合人数又有新的增加。271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到8.33亿人,参合率94.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646亿元,累积受益4.9亿人次。新农合筹资水平全面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左右,中央财政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274.6亿元。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全国1/3的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到2009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770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795万人。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文件,如期完成在全国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目标。研究制定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全国有29个省区市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明确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减负稳岗的作用。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09年全国共有48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446元。实施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到2009年底,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5580万人,比上年增加638万人。解决“老工伤”问题取得积极成效,已将近100万“老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生育保险覆盖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
第四,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9年底城市低保人数达到2347.7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65元。农村低保继续推进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4759.3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64元。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40.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资金325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推广了“一站式”服务和医疗费即时结算的救助模式,全年救助5843.2万人次。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0.5亿元,比2008年增长60%。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健全,供养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保障。截至2009年底,农村五保供养人数554.3万人,年人均保障水平集中供养为2500元,分散供养为1800元。继续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出台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救灾捐赠工作规程。全年救济受灾群众65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00多万人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75亿元。
第五,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保障工作不断发展。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5省市进行试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支持63个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部分县(市)建立了这项制度。制定实施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2009年中央财政下拨优抚安置事业经费417.6亿元,比2008年增加88.6亿元。全国620多万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到抚恤补助,30多万名军休干部及遗属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提高了生活待遇标准。
1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哪些新进展?
稿源: 中国政府网 2010-03-19 23:01:08
中央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全年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为标志,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朝着覆盖城乡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第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企业困难增加等不利条件及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等特殊政策背景,各地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工作,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到2009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4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7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0061万人,增加823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2715万人,增加3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4861万人,增加107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0860万人,增加1606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15975.2亿元,同比增长16.6%;总支出12393.6亿元,同比增长24.9%。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每年提高10%,目前月人均水平超过1200元。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09年失业保险金比2008年人均提高12%。城乡低保覆盖全国6910万人,年平均标准增加228元。农村五保户年平均供养水平提高210元,中央财政负担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15%。
第二,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批试点为全国27个省区的320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的部分地区。中央财政安排新农保试点专项补助资金10.8亿元,试点地区已全面启动新农保试点,自2009年12月起开始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并陆续发放基础养老金。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向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迈出突破性的重要一步。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前一年从制度上实现对城镇居民的全面覆盖。到2009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96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100万人。中央财政安排429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将各地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并统筹解决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继2008年新农合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后,2009年参合人数又有新的增加。271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到8.33亿人,参合率94.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646亿元,累积受益4.9亿人次。新农合筹资水平全面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左右,中央财政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274.6亿元。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全国1/3的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到2009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770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795万人。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文件,如期完成在全国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目标。研究制定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全国有29个省区市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明确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减负稳岗的作用。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09年全国共有48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446元。实施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到2009年底,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5580万人,比上年增加638万人。解决“老工伤”问题取得积极成效,已将近100万“老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生育保险覆盖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
第四,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9年底城市低保人数达到2347.7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65元。农村低保继续推进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4759.3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64元。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40.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资金325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推广了“一站式”服务和医疗费即时结算的救助模式,全年救助5843.2万人次。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0.5亿元,比2008年增长60%。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健全,供养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保障。截至2009年底,农村五保供养人数554.3万人,年人均保障水平集中供养为2500元,分散供养为1800元。继续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出台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救灾捐赠工作规程。全年救济受灾群众65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00多万人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75亿元。
第五,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保障工作不断发展。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5省市进行试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支持63个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部分县(市)建立了这项制度。制定实施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2009年中央财政下拨优抚安置事业经费417.6亿元,比2008年增加88.6亿元。全国620多万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到抚恤补助,30多万名军休干部及遗属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提高了生活待遇标准。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