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以来,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各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各区域经济差距扩大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总体上讲,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着力扭转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坚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当前,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既要高度重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又要从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作长期奋斗的准备。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和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客观性和必然性。平衡、协调发展是相对的,不平衡、不协调是绝对存在。世界上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如此。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既要看到不协调带来的问题和矛盾,认识到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增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又要认识到解决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才能扎扎实实、一步步推进工作,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变化,研究制定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路、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很有成效的。但要看到,经过1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应当根据已经出现的新变化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目标的需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新思路、新办法,才能更好、更有效地指导工作。比如从国家层面讲,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制定符合各地区特点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各有侧重又紧密联系、体现主体功能定位明晰和统筹发展要求,既有利于充分调动各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又有利于各地区间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对于地方政府来讲,更重要的是切实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扬长避短,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好支柱产业;同时要注意着眼于经济发展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切忌急功近利,一步一个台阶地扎实推进经济发展。
三是各地区要依据自己的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各地区经济基础差距较大,经济技术和条件不同,自然环境千差万别,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尽相同。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依据自己的发展思路,制定较长期的发展规划,明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虽然各地区制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充分体现本地区经济基础、经济条件、资源优势和实际需要,目标任务会有所差异。但是从总体上讲,各地区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任务时,都要把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放在重要地位,注重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还要注重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相互兼顾,实现同步发展,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四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和各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生态环境有了改善。但是,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仍然是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当继续把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扩大铁路网规模,加快干线公路网、水运、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强水利、能源、信息等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巩固和发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成果。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环境污染整治,新上项目都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严把环境保护关。
五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按照中央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部署,遵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研究制定相关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措施,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各类区域经济政策的协调性、连续性和关联性。完善、配套现行政策措施,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正确处理现有政策与新制定政策的关系。推进重点地区、重点地带的开发与发展,制定“抓两头、带中间”的政策措施,既要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快、带动作用大的地区或地带加快发展,也要对基础条件较落后,但资源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还要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无论是已有政策措施,还是新制定的政策措施,最为关键的是要认真、全面贯彻落实,才能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推动作用。
40.从哪些方面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稿源: 中国政府网 2010-03-19 22:13:57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以来,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各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各区域经济差距扩大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总体上讲,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着力扭转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坚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当前,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既要高度重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又要从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作长期奋斗的准备。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和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客观性和必然性。平衡、协调发展是相对的,不平衡、不协调是绝对存在。世界上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如此。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既要看到不协调带来的问题和矛盾,认识到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增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又要认识到解决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才能扎扎实实、一步步推进工作,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变化,研究制定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路、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很有成效的。但要看到,经过1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应当根据已经出现的新变化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目标的需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新思路、新办法,才能更好、更有效地指导工作。比如从国家层面讲,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制定符合各地区特点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各有侧重又紧密联系、体现主体功能定位明晰和统筹发展要求,既有利于充分调动各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又有利于各地区间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对于地方政府来讲,更重要的是切实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扬长避短,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好支柱产业;同时要注意着眼于经济发展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切忌急功近利,一步一个台阶地扎实推进经济发展。
三是各地区要依据自己的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各地区经济基础差距较大,经济技术和条件不同,自然环境千差万别,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尽相同。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依据自己的发展思路,制定较长期的发展规划,明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虽然各地区制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充分体现本地区经济基础、经济条件、资源优势和实际需要,目标任务会有所差异。但是从总体上讲,各地区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任务时,都要把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放在重要地位,注重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还要注重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相互兼顾,实现同步发展,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四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和各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生态环境有了改善。但是,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仍然是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当继续把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扩大铁路网规模,加快干线公路网、水运、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强水利、能源、信息等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巩固和发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成果。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环境污染整治,新上项目都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严把环境保护关。
五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按照中央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部署,遵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研究制定相关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措施,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各类区域经济政策的协调性、连续性和关联性。完善、配套现行政策措施,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正确处理现有政策与新制定政策的关系。推进重点地区、重点地带的开发与发展,制定“抓两头、带中间”的政策措施,既要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快、带动作用大的地区或地带加快发展,也要对基础条件较落后,但资源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还要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无论是已有政策措施,还是新制定的政策措施,最为关键的是要认真、全面贯彻落实,才能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推动作用。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