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对2010年就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特别指出:2010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就业压力总体上持续增加和结构性用工短缺的矛盾并存。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就业是2010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就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将其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
2010年就业预期目标确定为,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实现2010年的目标任务,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对经济发展施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影响,对劳动者就业给予政策支持,对企业用人给予政策鼓励,对困难群体加大政策扶助,对市场供求及时跟踪引导,对失业进行预防和调控,对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完善。一是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把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各项要求与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二是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切实落实好“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延期的举措。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督促检查,积极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充实细化政策项目,完善操作方法。
二、积极扩大就业。就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让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一是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并逐级逐项落实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将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新产业发展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探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兴办高水平的经济和科技研究机构,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四是建立创业工作推动体系、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
三、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根据2010年的就业形势,在就业工作中,要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一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引导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二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对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的政策扶持,稳定农民工回城就业和返乡就业。运用各项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特别是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三是扶持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的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广泛推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考虑国有企业破产、大集体企业改制、困难企业解困职工再就业,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水库移民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就业问题,根本靠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需要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和扩大就业,需要宣传就业政策广泛形成共识。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提高农民工、城乡退役士兵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更有效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减少求职人员的盲目流动,提高就业组织、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对就业状况、失业动态的监测,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做好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汇集全社会支持、促进就业的智慧和力量。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生活有来源、致富有奔头。
49.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做哪些工作?
稿源: 中国政府网 2010-03-19 22:13:57
《报告》对2010年就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特别指出:2010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就业压力总体上持续增加和结构性用工短缺的矛盾并存。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就业是2010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就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将其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
2010年就业预期目标确定为,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实现2010年的目标任务,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对经济发展施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影响,对劳动者就业给予政策支持,对企业用人给予政策鼓励,对困难群体加大政策扶助,对市场供求及时跟踪引导,对失业进行预防和调控,对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完善。一是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把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各项要求与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二是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切实落实好“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延期的举措。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督促检查,积极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充实细化政策项目,完善操作方法。
二、积极扩大就业。就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让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一是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并逐级逐项落实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将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新产业发展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探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兴办高水平的经济和科技研究机构,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四是建立创业工作推动体系、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
三、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根据2010年的就业形势,在就业工作中,要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一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引导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二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对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的政策扶持,稳定农民工回城就业和返乡就业。运用各项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特别是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三是扶持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的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广泛推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考虑国有企业破产、大集体企业改制、困难企业解困职工再就业,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水库移民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就业问题,根本靠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需要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和扩大就业,需要宣传就业政策广泛形成共识。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提高农民工、城乡退役士兵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更有效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减少求职人员的盲目流动,提高就业组织、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对就业状况、失业动态的监测,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做好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汇集全社会支持、促进就业的智慧和力量。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生活有来源、致富有奔头。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