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经济时报》刊发一篇深度报道,揭露了在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疾控中心科长3年内30余次反映疫苗问题无果的事情。在报道中“疫苗”成为“不明病因”的最大怀疑对象。人们不禁要问,疫苗安全问题为何屡屡凸显?疫苗何以成为残害儿童的凶手?
疫苗,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其本质上是起到预防疾病滋生和扩散,保障人体健康的作用。但现在反而成为一种致残致死的“毒药”,背后裂变的原因不能不值得我们反思:或许是儿童个人机体的异常反应(但不至于在小范围内集中出现),或许是疫苗本身安全出了问题。但归根结底,莫非是疫苗注射背后强大利益追逐下的责任心腐败,疫苗安全机制的疏漏不健全。
众所周知,在我国疫苗注射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自行遵照政府规定受种;另一类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前者费用由政府负担,常常得以很好执行。但近年来,由于公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自费受种疫苗的现象日益增多,加上疫苗注射本身具有强大利益空间(可以从消息中疫苗生产企业一批疫苗获利1300多万元可知),这无疑给了一些“白衣天使”中的“拜金主义天使”可乘之机,“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人入魔”,匍匐于金钱之下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多么渺小!
疫苗作为一种生物制品,其本身的产生、运输、保存、注射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任何一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否则疫苗就容易发生变质,反而对人体无益。在这篇消息中我们看到的是负责生产疫苗的私人企业——“华卫”公司披着“卫生部部属企业”的外衣进行生产疫苗,且有关部门长期将疫苗暴露于高温之下,试问这样的疫苗谁敢接种?那些生产疫苗的医务人员,那些疾控中心的官员敢接种吗?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在2005年就发生过“安徽百余学生接种疫苗被放倒”的消息,后来又有“广东两男孩因接种问题疫苗死亡”、“北京女童接种甲肝疫苗致高烧不退猝死”等新闻如响雷时时炸在公众耳膜。如此看来,疫苗的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个案,也不能再用“个体异常反应”的理由来搪塞,人的生命很脆弱,经不起问题疫苗的反复折磨和摧残。
温总理曾多次强调“要让人民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试问“幸福”和“尊严”的基本前提是什么?无疑是人个体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百余名儿童因疫苗问题致残致死的背后是百余个幸福家庭无法愈合的悲痛和伤痕。或许失去子女的悲痛我们不能切身体会,但我相信公众也不愿这样的遭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疫苗何以裂变为杀人凶手?这是一个值得反复琢磨和推敲的问题。问题答案的提交者不应该仅仅是政府、官员、医务工作者,更应该是每一个具有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的中国公民。健全疫苗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问责制度,打击丧失良心牟取暴利的行为无疑是解决之道。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毕竟只有基本安全得到保障,每一个公民才能享受到幸福和尊严。
疫苗何以成为残害儿童的凶手?
稿源: 中国经济时报 2010-03-18 14:39:54
近日,《中国经济时报》刊发一篇深度报道,揭露了在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疾控中心科长3年内30余次反映疫苗问题无果的事情。在报道中“疫苗”成为“不明病因”的最大怀疑对象。人们不禁要问,疫苗安全问题为何屡屡凸显?疫苗何以成为残害儿童的凶手?
疫苗,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其本质上是起到预防疾病滋生和扩散,保障人体健康的作用。但现在反而成为一种致残致死的“毒药”,背后裂变的原因不能不值得我们反思:或许是儿童个人机体的异常反应(但不至于在小范围内集中出现),或许是疫苗本身安全出了问题。但归根结底,莫非是疫苗注射背后强大利益追逐下的责任心腐败,疫苗安全机制的疏漏不健全。
众所周知,在我国疫苗注射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自行遵照政府规定受种;另一类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前者费用由政府负担,常常得以很好执行。但近年来,由于公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自费受种疫苗的现象日益增多,加上疫苗注射本身具有强大利益空间(可以从消息中疫苗生产企业一批疫苗获利1300多万元可知),这无疑给了一些“白衣天使”中的“拜金主义天使”可乘之机,“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人入魔”,匍匐于金钱之下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多么渺小!
疫苗作为一种生物制品,其本身的产生、运输、保存、注射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任何一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否则疫苗就容易发生变质,反而对人体无益。在这篇消息中我们看到的是负责生产疫苗的私人企业——“华卫”公司披着“卫生部部属企业”的外衣进行生产疫苗,且有关部门长期将疫苗暴露于高温之下,试问这样的疫苗谁敢接种?那些生产疫苗的医务人员,那些疾控中心的官员敢接种吗?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在2005年就发生过“安徽百余学生接种疫苗被放倒”的消息,后来又有“广东两男孩因接种问题疫苗死亡”、“北京女童接种甲肝疫苗致高烧不退猝死”等新闻如响雷时时炸在公众耳膜。如此看来,疫苗的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个案,也不能再用“个体异常反应”的理由来搪塞,人的生命很脆弱,经不起问题疫苗的反复折磨和摧残。
温总理曾多次强调“要让人民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试问“幸福”和“尊严”的基本前提是什么?无疑是人个体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百余名儿童因疫苗问题致残致死的背后是百余个幸福家庭无法愈合的悲痛和伤痕。或许失去子女的悲痛我们不能切身体会,但我相信公众也不愿这样的遭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疫苗何以裂变为杀人凶手?这是一个值得反复琢磨和推敲的问题。问题答案的提交者不应该仅仅是政府、官员、医务工作者,更应该是每一个具有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的中国公民。健全疫苗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问责制度,打击丧失良心牟取暴利的行为无疑是解决之道。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毕竟只有基本安全得到保障,每一个公民才能享受到幸福和尊严。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