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考试费用和体检费用。从2009年起,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800元。
困难生每月生活补助800元
稿源: 2009-04-29 17:08:00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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