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将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作为选修课引入高校课程体系。对在校内设立学生创业教育学院或创业辅导中心,有效开展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的在甬高校,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持有《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的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能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贷款额度放宽到15万元;3名以上(含3名)毕业生合伙经营解决就业的,贷款额度放宽到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期满,按期还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由当地财政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另外,在甬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象扩大
稿源: 2009-04-29 17:06:00
鼓励高校将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作为选修课引入高校课程体系。对在校内设立学生创业教育学院或创业辅导中心,有效开展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的在甬高校,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持有《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的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能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贷款额度放宽到15万元;3名以上(含3名)毕业生合伙经营解决就业的,贷款额度放宽到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期满,按期还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由当地财政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另外,在甬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