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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渠道帮助毕业生就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4月29日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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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补充新增编制外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从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录用。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国有企业单位、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建设项目,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除特殊职位外,均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科研专项可吸收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自2009年起三年内,全市各类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后按录用人数由同级财政提供为期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录用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计算。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接收、派遣20名以上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为毕业生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手续的,每多接收派遣1名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给予中介机构200元补贴。

  鼓励毕业生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就业。对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由就业登记地财政按灵活就业最低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三分之二的额度给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补贴。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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