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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
稿源: 新华网  | 2010-03-05 14:08:35

  2010年3月5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中央预算。

  温家宝: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

  二是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央财政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要覆盖中小企业,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

  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的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快发展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

  农村服务业基础薄弱、发展潜力大,要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科技信息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实现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基本同价。

【编辑:宁丁】

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

稿源: 新华网 2010-03-05 14:08:35

  2010年3月5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中央预算。

  温家宝: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

  二是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央财政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要覆盖中小企业,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

  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的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快发展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

  农村服务业基础薄弱、发展潜力大,要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科技信息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实现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基本同价。

编辑: 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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