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陆明光
庄豪绘
斑马线又称人行横道线,是专门供行人横穿马路用的。然而,这条被人们称为安全线、生命线的人行横道线,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太安全。
市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就造成37人死亡,144人受伤。
生命线为何成为“伤心线”?本报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调查。
过斑马线没有安全感
[现场见闻一]
时间:2月23日下午5时
地点:药行街连接日新街和石板巷的斑马线
由于地处繁华的商业中心,行人和车辆川流不息。记者在现场观察了20分钟,没有发现一辆车停车让行。一名20多岁的女孩试图穿过马路,好几次刚迈出前脚,就被眼前的车流逼得退了回来。
[现场见闻二]
时间:2月23日下午5时40分
地点:连接天一广场和新街的斑马线
两个女孩手拉手准备过马路,车流“刷刷”地从眼前飞过,两人左顾右盼,一直不敢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人越聚越多,大家一起拥上斑马线,车流被迫减速。两个女孩看到汽车速度放慢,试图从汽车前方绕行,但她们往前走一点,汽车往前挤一下,再往前走一点,汽车又往前挤上去。两个女孩只好让汽车先行。
[现场见闻三]
时间:2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解放南路上连接广济街的斑马线
一个小伙子看上去急着想通过斑马线,但没有一辆汽车停下来让行。等了一会儿,小伙子等不及,瞅准一个空当,飞快地跑了过去。就在他快过斑马线时,一辆帕萨特轿车飞驰而至,几乎擦到他的背部,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现场见闻四]
时间:2月24日上午9时25分
地点:解放南路上建筑大厦前的斑马线
该处写字楼林立,人流、车流非常密集。这时一个60多岁的老人准备横穿马路。她好不容易走到马路中间,却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好几次,她试图往前走,但刚探出半个身子,就被汽车刺耳的喇叭声吓得退了回去。老人一时不知所措。几分钟后,在一位好心市民的搀扶下,老人终于通过了斑马线。
在几条斑马线前采访时,记者看到行人在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都能坦然向前。但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几乎人人神情紧张。受访群众普遍认为,过斑马线没有安全感可言。
斑马线前生命消逝
如此“乱象”的斑马线上,交通事故频发就不足为奇。据交警部门统计,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同比连年下降的情况下,去年我市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上报道路交通事故(较严重交通事故)160起,同比增长6.67%,导致37人死亡,同比增长8.82%,导致144人受伤,同比增长5.11%。
[案例一]去年2月16日,温岭籍男子王某驾驶汽车由中山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13医院门口时,将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郭某撞倒,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交警认定,王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没有减速,应当让行没有让行,所以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去年5月1日上午9时许,应某驾驶公交车在中山东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至新江厦商城附近的人行横道,在变更车道时,车头与站在斑马线上的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严重受伤。当天,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司机在斑马线前没有减速慢行,当接近斑马线发现有意外情况时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
[案例三]就在[案例二]发生的前几天,江东中兴路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故:陈某驾驶公交车经中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兴家园小区附近的斑马线时,不但没减速,反而加速行驶,车头撞上了斑马线上的行人孙某,致使孙某当场死亡。
斑马线前不让行违反法律背离公德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王兴云说,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意见规定,斑马线上违反让行规定可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背离了尊重、礼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关专家表示,斑马线前不让行,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有损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为此,他呼吁广大汽车驾驶人要从尊重人、尊重生命的高度来认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社会要达成共识,斑马线是公民遵守交通规则下的安全线,应该受到法律和规则的保护,任何人、任何车辆都不能去践踏和破坏。
"生命线"成了"伤心线"-来自斑马线前的报告
稿源: 宁波日报 2010-03-05 14:14:20
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陆明光
庄豪绘
斑马线又称人行横道线,是专门供行人横穿马路用的。然而,这条被人们称为安全线、生命线的人行横道线,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太安全。
市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就造成37人死亡,144人受伤。
生命线为何成为“伤心线”?本报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调查。
过斑马线没有安全感
[现场见闻一]
时间:2月23日下午5时
地点:药行街连接日新街和石板巷的斑马线
由于地处繁华的商业中心,行人和车辆川流不息。记者在现场观察了20分钟,没有发现一辆车停车让行。一名20多岁的女孩试图穿过马路,好几次刚迈出前脚,就被眼前的车流逼得退了回来。
[现场见闻二]
时间:2月23日下午5时40分
地点:连接天一广场和新街的斑马线
两个女孩手拉手准备过马路,车流“刷刷”地从眼前飞过,两人左顾右盼,一直不敢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人越聚越多,大家一起拥上斑马线,车流被迫减速。两个女孩看到汽车速度放慢,试图从汽车前方绕行,但她们往前走一点,汽车往前挤一下,再往前走一点,汽车又往前挤上去。两个女孩只好让汽车先行。
[现场见闻三]
时间:2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解放南路上连接广济街的斑马线
一个小伙子看上去急着想通过斑马线,但没有一辆汽车停下来让行。等了一会儿,小伙子等不及,瞅准一个空当,飞快地跑了过去。就在他快过斑马线时,一辆帕萨特轿车飞驰而至,几乎擦到他的背部,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现场见闻四]
时间:2月24日上午9时25分
地点:解放南路上建筑大厦前的斑马线
该处写字楼林立,人流、车流非常密集。这时一个60多岁的老人准备横穿马路。她好不容易走到马路中间,却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好几次,她试图往前走,但刚探出半个身子,就被汽车刺耳的喇叭声吓得退了回去。老人一时不知所措。几分钟后,在一位好心市民的搀扶下,老人终于通过了斑马线。
在几条斑马线前采访时,记者看到行人在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都能坦然向前。但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几乎人人神情紧张。受访群众普遍认为,过斑马线没有安全感可言。
斑马线前生命消逝
如此“乱象”的斑马线上,交通事故频发就不足为奇。据交警部门统计,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同比连年下降的情况下,去年我市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上报道路交通事故(较严重交通事故)160起,同比增长6.67%,导致37人死亡,同比增长8.82%,导致144人受伤,同比增长5.11%。
[案例一]去年2月16日,温岭籍男子王某驾驶汽车由中山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13医院门口时,将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郭某撞倒,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交警认定,王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没有减速,应当让行没有让行,所以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去年5月1日上午9时许,应某驾驶公交车在中山东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至新江厦商城附近的人行横道,在变更车道时,车头与站在斑马线上的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严重受伤。当天,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司机在斑马线前没有减速慢行,当接近斑马线发现有意外情况时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
[案例三]就在[案例二]发生的前几天,江东中兴路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故:陈某驾驶公交车经中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兴家园小区附近的斑马线时,不但没减速,反而加速行驶,车头撞上了斑马线上的行人孙某,致使孙某当场死亡。
斑马线前不让行违反法律背离公德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王兴云说,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意见规定,斑马线上违反让行规定可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背离了尊重、礼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关专家表示,斑马线前不让行,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有损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为此,他呼吁广大汽车驾驶人要从尊重人、尊重生命的高度来认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社会要达成共识,斑马线是公民遵守交通规则下的安全线,应该受到法律和规则的保护,任何人、任何车辆都不能去践踏和破坏。
编辑: 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