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宁波市第四批6万人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到位,接种工作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第四批甲流疫苗接种对象为:6月龄以上(包括6月龄)尚未接种过甲流疫苗且有接种意愿的各年龄段普通市民,可到当地设立的甲流疫苗固定接种点接种,集体单位也可根据当地卫生部门的安排在临时接种点接种。接种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后应留观30分钟,以防范急性过敏反应。(东南商报记者樊卓婧通讯员陈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