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特色经济、特色旅游业的发展,以妇女为主经营的集旅游观光与休闲农业为一体的特色“农家乐”逐渐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一大亮点,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妇字号”农家乐。为了进一步提升“妇字号”农家乐的品牌效应,促进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规范发展,市妇联与市农办、市旅游局联合下发了甬妇[2010]12号《关于开展宁波市乡村厨娘农家乐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对全市符合标准的“妇字号”农家乐进行申报认定并统一命名为“乡村厨娘”。
宁波市“乡村厨娘”农家乐申报的主要条件为(两者必备其一):一是以女性为法人的且已被认定为宁波市级以上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的农家乐经营点;二是以女性为法人的且已获得三星级以上称号的(部分发展前景较好的二星级)农家乐经营点。
宁波市“乡村厨娘”认定根据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申报、审定、公示、授牌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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