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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还是“中国章”
稿源: 长江商报  | 2010-02-10 15:44:22

  “泼墨门”、“小三门”、“诈捐门”,早被称为“国际章”的章子怡最近在“三重门”中是啥况味,我不敢妄测。我想到的是另一个问题:本土艺人是否已经学会了去做“国际明星”?

  老实说,别看我们的这明星那明星一个个耍大牌都快成瘾,但真要论在全球给“中国人”长脸,具备“国际明星”潜质和人脉,老外也认可的,还就只有巩俐和章子怡。不明白这一点,就无法理解向来以富有八卦精神著称的北大教授张颐武的那句“名言”,“传播中国文化,10个孔子也抵不上1个章子怡。”

  但现在,我们看到,章子怡“国际明星”的“范儿”倒的确是有了,可是她对“国际明星”的内涵似乎还相当陌生。

  国际明星中,个性张扬者所在多有,生活小节上比较放恣也不乏其人,所以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娱乐新闻:某明星在大街上烂醉如泥啊,某明星又曝出了几个私生子啊等等,但这些猛料,在西方社会虽然也会引来嘘声一片,也会招致“狗仔队”的穷追猛打,但并未减损“明星”的光环,当事人一点儿也不用担心身价降低。然而如果这个明星,被人怀疑在与公众有关的事件中不太清白,占了不该占的利益,他就没有这么轻松了,势必迅速反应,能澄清的马上澄清,不能澄清的,立即向公众道歉。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什么是公域,什么是私域,别人泾渭分明,这是西方社会的传统。在私领域里,明星也是人,胡闹一两回,照样是明星,但一涉及公域,别人就会马上严肃起来。

  反观章子怡最近的麻烦,不能不说,她还没完全学会做“国际明星”这门艺术。

  其实“泼墨门”也好,“小三门”也罢,充其量也就是一点娱乐花边而已,动静再大,章子怡都不妨从容应付。她激烈反应,会增加一些新闻看点;一笑置之,公众也不会认为章子怡多丢价儿。而“诈捐门”就不同了,这关系到巨额善款的去向,与公众情感紧密相联,绝非章子怡个人的私事,在这个问题上,章子怡的选择余地极其狭小。

  就目前来看,章子怡对“三重门”的处理似乎欠妥。应对前两扇“门”,章子怡已经起诉了,这种激烈自然也无可厚非,但与应对“诈捐门”的表现一对比,就难免显得轻重失当。面对质疑,章子怡的经纪人先是愤怒,后又承诺2月3日“公布账目”,但承诺没有如期兑现,使愤怒成为笑话。直至2月5日晚,这位经纪人才向媒体发来一份声明,声明中也没有善款的明细说明,与先前表示的“公布善款账目”的说法并不吻合。而章子怡本人呢,急于寻找真相的公众不知道她在哪里,有什么表态。这是严重的失策。虽然还不能因此就下定论,说善款的去向有问题,但章子怡的表现至少显示,她本人对此不够重视。娱乐圈都说章子怡个性好强,但好强也要选择场合,在关系个人清白与公众情感的大事上,好强只能适得其反。

  明眼人会得出一个判断,章子怡及其经纪人对“诈捐门”的回应还是典型的“中国式”:动辄怀疑质疑者的动机,仿佛这样一来就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很高的道德位置上;什么事情都希望大而化之,笼统、含糊;缺乏与质疑者和媒体沟通的耐心与细心……

  这样的章子怡能说是“国际章”吗?我看她还是一个标准的“中国章”。和国际惯例接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纽约的次数比回老家还多,说几句洋话,啃几块洋面包,甚至领几次洋奖,都未必表示你就真正走向了世界。这一教训岂止对章子怡有意义呢?

  作者系青年学者

【编辑:沈严】

章子怡还是“中国章”

稿源: 长江商报 2010-02-10 15:44:22

  “泼墨门”、“小三门”、“诈捐门”,早被称为“国际章”的章子怡最近在“三重门”中是啥况味,我不敢妄测。我想到的是另一个问题:本土艺人是否已经学会了去做“国际明星”?

  老实说,别看我们的这明星那明星一个个耍大牌都快成瘾,但真要论在全球给“中国人”长脸,具备“国际明星”潜质和人脉,老外也认可的,还就只有巩俐和章子怡。不明白这一点,就无法理解向来以富有八卦精神著称的北大教授张颐武的那句“名言”,“传播中国文化,10个孔子也抵不上1个章子怡。”

  但现在,我们看到,章子怡“国际明星”的“范儿”倒的确是有了,可是她对“国际明星”的内涵似乎还相当陌生。

  国际明星中,个性张扬者所在多有,生活小节上比较放恣也不乏其人,所以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娱乐新闻:某明星在大街上烂醉如泥啊,某明星又曝出了几个私生子啊等等,但这些猛料,在西方社会虽然也会引来嘘声一片,也会招致“狗仔队”的穷追猛打,但并未减损“明星”的光环,当事人一点儿也不用担心身价降低。然而如果这个明星,被人怀疑在与公众有关的事件中不太清白,占了不该占的利益,他就没有这么轻松了,势必迅速反应,能澄清的马上澄清,不能澄清的,立即向公众道歉。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什么是公域,什么是私域,别人泾渭分明,这是西方社会的传统。在私领域里,明星也是人,胡闹一两回,照样是明星,但一涉及公域,别人就会马上严肃起来。

  反观章子怡最近的麻烦,不能不说,她还没完全学会做“国际明星”这门艺术。

  其实“泼墨门”也好,“小三门”也罢,充其量也就是一点娱乐花边而已,动静再大,章子怡都不妨从容应付。她激烈反应,会增加一些新闻看点;一笑置之,公众也不会认为章子怡多丢价儿。而“诈捐门”就不同了,这关系到巨额善款的去向,与公众情感紧密相联,绝非章子怡个人的私事,在这个问题上,章子怡的选择余地极其狭小。

  就目前来看,章子怡对“三重门”的处理似乎欠妥。应对前两扇“门”,章子怡已经起诉了,这种激烈自然也无可厚非,但与应对“诈捐门”的表现一对比,就难免显得轻重失当。面对质疑,章子怡的经纪人先是愤怒,后又承诺2月3日“公布账目”,但承诺没有如期兑现,使愤怒成为笑话。直至2月5日晚,这位经纪人才向媒体发来一份声明,声明中也没有善款的明细说明,与先前表示的“公布善款账目”的说法并不吻合。而章子怡本人呢,急于寻找真相的公众不知道她在哪里,有什么表态。这是严重的失策。虽然还不能因此就下定论,说善款的去向有问题,但章子怡的表现至少显示,她本人对此不够重视。娱乐圈都说章子怡个性好强,但好强也要选择场合,在关系个人清白与公众情感的大事上,好强只能适得其反。

  明眼人会得出一个判断,章子怡及其经纪人对“诈捐门”的回应还是典型的“中国式”:动辄怀疑质疑者的动机,仿佛这样一来就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很高的道德位置上;什么事情都希望大而化之,笼统、含糊;缺乏与质疑者和媒体沟通的耐心与细心……

  这样的章子怡能说是“国际章”吗?我看她还是一个标准的“中国章”。和国际惯例接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纽约的次数比回老家还多,说几句洋话,啃几块洋面包,甚至领几次洋奖,都未必表示你就真正走向了世界。这一教训岂止对章子怡有意义呢?

  作者系青年学者

编辑: 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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