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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道行一朝丧?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10-02-10 15:44:22

  2009年8月28日,著名女演员章子怡出席奔驰公司新车型S400上市活动。 中新社发 陆欣 摄

  “诈捐门”: 发布声明再引质疑

  “诈捐门”最先由网友爆出,主要有三点质疑:

  一,百万捐款还差9万

  2008年5月15日,章子怡在博客中称:“我捐助一百万,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可以为灾区筹到更多的钱,过两天因工作的原因我会去戛纳电影节,到了法国我也会继续为灾区筹款。”

  不过,网友在查询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后发现,在“捐款到账查询”一栏中搜索“章子怡”,确实查到在2008年5月15日有两次捐赠款项,金额分别是44万元和40万元,总计84万元。随后又有网友发现有一位名为“Peter G Loehr”的人以章子怡的名义在5月21日捐出了7万元,总共只有91万元,离100万元还差9万元。

  二,百万善款成个人基金?

  除了个人捐款,章子怡在5·12地震后,也积极展开募捐活动。当时,正在戛纳参加电影节的她取消了所有预定活动,在男友Vivi的支持下,为灾区筹款奔走疾呼,并在募捐会上泪流满面,受到媒体的好评。据媒体报道,当天共募得善款50万美元,加上之前从艺人朋友那里筹到的50万美元,总共100万美元。而令人生疑的是,其他明星的捐款都可以在中国红十字会基金官网上查到,但是关于章子怡在戛纳筹到的100万美元善款,没有任何记录。

  三,章子怡没有基金会?

  网友还发现,章子怡在戛纳电影节募捐后曾向媒体透露说,筹募到500万美元,并希望各界能继续支持,照顾震灾中的生还者。同时宣布成立“章子怡基金会”,为四川灾民募捐。

  有网友质疑,赈灾善款为何成为章子怡的个人基金款项。还有网友打电话给民政局了解情况,民政局对于所谓的“章子怡基金会”的具体位置并不了解,网友表示:“其他如嫣然天使基金和玉米基金会的账目都是可以查到的。”

  随后,章子怡通过官网作出说明。他表示,欢迎各界的质询,也随时欢迎大家监督。但是,这个声明并未得到网友的认可,在率先爆出《章子怡,地震善款你用在了哪里》的论坛上,网友们纷纷发表议论,指章子怡的这个声明难以让人信服,甚至有网友给她冠以“余秋雨第二”的头衔。网友反驳声明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募捐箱里的现金都是假钞?

  声明原文:做过慈善的人都知道,在追款和落实的过程中是非常艰难的,但始终我都没有放弃过。

  网友:看到这个声明挺失望的。那些在戛纳捐款的外国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我想他们是出于善心、出于对章小姐的信任才捐出了这笔钱。难道当时那些募捐箱里的现金都是假钞,支票都是空头支票吗?当时的新闻里面说得清楚,至少有50万美元捐款是支票和现金。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到了章子怡小姐手里的支票和现金才是需要事后落实和追讨的。网络上可以查到,声明中说的章子怡基金会确实是章子怡在2008年7月申请注册的,注册人为LingLucas,即章子怡的经纪人纪灵灵。但在美国著名舆论监督组织网站上查询后发现,该基金在成立12个月以来收入和资产均为0,也就是说从2008年基金会注册开始到去年12月,基金会可能不仅根本没有进项,甚至都没有开始运作。

  二,为什么账目明细现在不能公开?

  声明原文:当项目一切就绪的时候,我相信那些曾经承诺捐款的友人们将会履行自己的诺言,到时我们也会对外如实公布,一切账目明细都会公开化……

  网友:当时到位的钱有多少?为什么不积极用在灾后重建上,到现在还在追款、落实,那什么时候才可以看到章小姐的钱起作用?等她全花完了吗?章小姐既然给了回应,最好就把事情办妥当一点。给个明细账出来——什么时候收了多少,花了多少?别等大家戳穿了这个纸老虎,就想用“到时如实公布”来蒙混过关。

  总结出两点“中心思想”

  根据章子怡发表的声明,有网友总结出两点隐藏其中的“中心思想”:1.其实我根本没收到那么多;2.还没立项,没捐呢。网友分析说,章子怡的这个声明间接承认当初所谓的募捐数字是空头支票,事实并没有100万美元那么多。

  专家:明星自律非常重要

  “诺而不捐”,缘何?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金锦萍对上海文汇报说:“我们现在缺少的是对募捐行为本身的规范,什么样的人可以去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程序如何,资金募集完了之后应该怎么使用,需不需要向公众告知,这方面的规范我们都没有。”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则表示,身为公民,章子怡捐款与否,是她个人的自由;捐款多少,也是她个人的自由。但是,如果章子怡已经在公开场合做出捐款承诺,并明确了受赠方、捐款用途等,按照《合同法》规定,一旦出现“诺而不捐”的情况,受赠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继续履行。然而,现实情况下,对“诺而不捐”的追究却是十分困难的。一是谁出面,目前我国的慈善受赠人是有不确定性的;再者,受赠人愿不愿意诉讼,碍于情面或者出于多方面考虑,很多机构是不这样做的。

  贾明军坦言,从早年的“德艺双馨”到如今的“良莠不齐”,明星头上的光环正在日渐褪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艺人只是一种职业,并宽容地认为明星也是人也会犯错误。“但事实上,明星永远都不是普通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社会、尤其是视他们为偶像的青少年的影响力不可小视,大众对他们有着高于常人的道德期待。”

  贾明军表示,目前的法律是基于人人平等的原则制定的,并未将明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特定法律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明星自律非常重要。毕竟,获得了作为公众形象的利益,就应该相应地承担身负公众形象的重责,在行为和道德上严于律己。与此同时,贾明军建议,明星所属的行业协会、公司也应该根据相应的规范,在培育明星时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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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

千年道行一朝丧?

章子怡陷危机 外界吁站出来

稿源: 中国新闻网 2010-02-10 15:44:22

  2009年8月28日,著名女演员章子怡出席奔驰公司新车型S400上市活动。 中新社发 陆欣 摄

  “诈捐门”: 发布声明再引质疑

  “诈捐门”最先由网友爆出,主要有三点质疑:

  一,百万捐款还差9万

  2008年5月15日,章子怡在博客中称:“我捐助一百万,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可以为灾区筹到更多的钱,过两天因工作的原因我会去戛纳电影节,到了法国我也会继续为灾区筹款。”

  不过,网友在查询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后发现,在“捐款到账查询”一栏中搜索“章子怡”,确实查到在2008年5月15日有两次捐赠款项,金额分别是44万元和40万元,总计84万元。随后又有网友发现有一位名为“Peter G Loehr”的人以章子怡的名义在5月21日捐出了7万元,总共只有91万元,离100万元还差9万元。

  二,百万善款成个人基金?

  除了个人捐款,章子怡在5·12地震后,也积极展开募捐活动。当时,正在戛纳参加电影节的她取消了所有预定活动,在男友Vivi的支持下,为灾区筹款奔走疾呼,并在募捐会上泪流满面,受到媒体的好评。据媒体报道,当天共募得善款50万美元,加上之前从艺人朋友那里筹到的50万美元,总共100万美元。而令人生疑的是,其他明星的捐款都可以在中国红十字会基金官网上查到,但是关于章子怡在戛纳筹到的100万美元善款,没有任何记录。

  三,章子怡没有基金会?

  网友还发现,章子怡在戛纳电影节募捐后曾向媒体透露说,筹募到500万美元,并希望各界能继续支持,照顾震灾中的生还者。同时宣布成立“章子怡基金会”,为四川灾民募捐。

  有网友质疑,赈灾善款为何成为章子怡的个人基金款项。还有网友打电话给民政局了解情况,民政局对于所谓的“章子怡基金会”的具体位置并不了解,网友表示:“其他如嫣然天使基金和玉米基金会的账目都是可以查到的。”

  随后,章子怡通过官网作出说明。他表示,欢迎各界的质询,也随时欢迎大家监督。但是,这个声明并未得到网友的认可,在率先爆出《章子怡,地震善款你用在了哪里》的论坛上,网友们纷纷发表议论,指章子怡的这个声明难以让人信服,甚至有网友给她冠以“余秋雨第二”的头衔。网友反驳声明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募捐箱里的现金都是假钞?

  声明原文:做过慈善的人都知道,在追款和落实的过程中是非常艰难的,但始终我都没有放弃过。

  网友:看到这个声明挺失望的。那些在戛纳捐款的外国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我想他们是出于善心、出于对章小姐的信任才捐出了这笔钱。难道当时那些募捐箱里的现金都是假钞,支票都是空头支票吗?当时的新闻里面说得清楚,至少有50万美元捐款是支票和现金。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到了章子怡小姐手里的支票和现金才是需要事后落实和追讨的。网络上可以查到,声明中说的章子怡基金会确实是章子怡在2008年7月申请注册的,注册人为LingLucas,即章子怡的经纪人纪灵灵。但在美国著名舆论监督组织网站上查询后发现,该基金在成立12个月以来收入和资产均为0,也就是说从2008年基金会注册开始到去年12月,基金会可能不仅根本没有进项,甚至都没有开始运作。

  二,为什么账目明细现在不能公开?

  声明原文:当项目一切就绪的时候,我相信那些曾经承诺捐款的友人们将会履行自己的诺言,到时我们也会对外如实公布,一切账目明细都会公开化……

  网友:当时到位的钱有多少?为什么不积极用在灾后重建上,到现在还在追款、落实,那什么时候才可以看到章小姐的钱起作用?等她全花完了吗?章小姐既然给了回应,最好就把事情办妥当一点。给个明细账出来——什么时候收了多少,花了多少?别等大家戳穿了这个纸老虎,就想用“到时如实公布”来蒙混过关。

  总结出两点“中心思想”

  根据章子怡发表的声明,有网友总结出两点隐藏其中的“中心思想”:1.其实我根本没收到那么多;2.还没立项,没捐呢。网友分析说,章子怡的这个声明间接承认当初所谓的募捐数字是空头支票,事实并没有100万美元那么多。

  专家:明星自律非常重要

  “诺而不捐”,缘何?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金锦萍对上海文汇报说:“我们现在缺少的是对募捐行为本身的规范,什么样的人可以去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程序如何,资金募集完了之后应该怎么使用,需不需要向公众告知,这方面的规范我们都没有。”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则表示,身为公民,章子怡捐款与否,是她个人的自由;捐款多少,也是她个人的自由。但是,如果章子怡已经在公开场合做出捐款承诺,并明确了受赠方、捐款用途等,按照《合同法》规定,一旦出现“诺而不捐”的情况,受赠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继续履行。然而,现实情况下,对“诺而不捐”的追究却是十分困难的。一是谁出面,目前我国的慈善受赠人是有不确定性的;再者,受赠人愿不愿意诉讼,碍于情面或者出于多方面考虑,很多机构是不这样做的。

  贾明军坦言,从早年的“德艺双馨”到如今的“良莠不齐”,明星头上的光环正在日渐褪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艺人只是一种职业,并宽容地认为明星也是人也会犯错误。“但事实上,明星永远都不是普通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社会、尤其是视他们为偶像的青少年的影响力不可小视,大众对他们有着高于常人的道德期待。”

  贾明军表示,目前的法律是基于人人平等的原则制定的,并未将明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特定法律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明星自律非常重要。毕竟,获得了作为公众形象的利益,就应该相应地承担身负公众形象的重责,在行为和道德上严于律己。与此同时,贾明军建议,明星所属的行业协会、公司也应该根据相应的规范,在培育明星时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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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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