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顶上留下一个弹坑

  设卡拦截可疑车辆民警开枪示警

  泸县公安局纪委负责人介绍,昨日凌晨0时左右,福集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一辆铲车被盗窃后遗弃在二小区往城外方向的现场。“当时报案人提供了在遗弃现场看到的一辆白色轿车线索,车牌号为川EA9948。”

  开枪的,是32岁的刑警中队长万生志,他已有10年警龄。当晚,刚刚出警回到派出所,万生志就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带领刑警邱茗,驾驶警车再次出警,并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在二小区拦截可疑车辆。警车刚刚到达拦截位置,前方弯道上就驶来一辆白色轿车。“在警车车灯的照耀下,我看清楚了车牌号码与我们接到的报案线索一致,决定拦截检查。”

  万生志立即站到来车行驶线路的正前方,左手打出手势示意停车,右手放在佩枪的位置。“白色车根本没有减速的意图,反而直接向我开来。”万生志连忙侧身让过轿车,拔枪上膛,“我朝天上开了两枪。”随后,万生志提枪朝轿车追赶,并示意邱茗驾车跟上。“估计就是这个时候我扣着扳机的手指触动了扳机,打中了车顶。”

  昨日下午3时,坐在泸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办公室的万生志,依然显得很紧张。“当时情况很紧张,我没有意识到后面打出的这一枪。”

  泸县警方称民警开枪符合规定

  泸县公安局纪委负责人称,经初步调查,这起枪击事件系一起警方依法设卡拦截检查嫌疑车辆,可疑车辆拒不接受检查,刑警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后,朝天鸣枪示警的正常用枪行为。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规定,万生志的鸣枪示警行为,属于正常使用枪支。

  泸县警方表示,为了深入查清何涛等人是否涉嫌盗窃,万生志是否应该使用枪支等,当地警方正展开深入调查。事发后,交警对司机何涛进行了抽血送检,纪检部门也对万生志进行抽血送检。“我们肯定要查清涉及这起事件的所有细节,最后根据事实作出处理。”

  泸县警方表示: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依法设卡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检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利和职责,“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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