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手抵额,庆幸?
浑身瘫软,放松?
其妻“化装”来到庭审现场, 受害人家属哭喊不公,康伟东母亲当场晕倒
从6月30日张明宝醉酒驾驶闯下惊天大祸,到昨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已经有将近6个月的时间。这6个月对张明宝及其家人,对康伟东郑琳父母等受害人家属来说,都是度日如年。法院到底如何判决?他们双方无时无刻不盼着这一天的到来。虽然他们的立场完全相反,康伟东郑琳父母等受害人等待的是希望张明宝能够被判极刑,而张明宝和他的家人恐怕日日夜夜祈祷的是尽量能够判轻一点。同样,张明宝是判死刑,还是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等其他刑罚,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12月23日,谜底揭开了,女审判长阅读完长达17页的审判书,宣判判处张明宝无期徒刑。张明宝似乎是如释重负,尽管他说不是,但是他放松得快要瘫倒;而受害人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应,哭喊判决不公。判决下来了,但此案在法律程序上还没有结束,而醉驾的罪与罚,悲与恨,也还在庭内庭外上演着。
一审宣判
判决书厚厚17页
三项从轻处罚情形
上午10点22分,南京中院对张明宝醉驾肇事案作出一审宣判: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没有采纳张明宝律师提出的“张明宝应该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其“请求对张明宝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张明宝无视法律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在肇事后继续驾车连续冲撞多名行人及车辆,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造成包括一名怀孕妇女在内的5人死亡、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严惩。
但法院认为,张明宝具有三项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形。其一,张明宝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其二,张明宝对东山街道代其向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垫付的赔偿款均表示认可,目前已向东山街道返还垫付款人民币110余万元,并主动表示将进一步清理其债权,以继续偿还东山街道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悔罪表现;其三,张明宝在醉酒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下降的情况下酿成惨祸,主观上并不希望和积极追求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与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恶意驾车撞人并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张明宝或其近亲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南京中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宣判前
法庭内外挤满记者
宣判时间是上午10点。9点刚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就聚满了人,大多是来自省内外的媒体记者。相较于第一次开庭,昨天到场的媒体数量更多,中央电视台和江苏电视台甚至开来了直播车。由于法庭的空间有限,这些记者中的绝大部分没有办法入场旁听,只能在门外等候消息。宣判后的发布会完全对外公开,所有记者都可以参加,为了维持秩序,南京中院的法警几乎全部出动。
9点20分,持有旁听证的记者开始陆续进入法庭。安检非常严格,手机、相机、录音笔等数码通讯产品一律不得带进法庭,就连食品跟水也被清理出来。
9点半,四名神情悲戚的老人出现在法院门口,他们是郑琳和康伟东的父母。康伟东的母亲腿还没好,是坐轮椅来的。陪在他们身边的几名年轻人是康伟东的同事。从事发到现在,这些好心同事一直陪在老人们身边。
9点40分左右,第二审判庭已经坐满了人,大概有近20名法警站在法庭内外维持秩序。被害人家属坐在旁听席北侧第三排,由北向南分别是康伟东父亲、康伟东母亲、郑琳母亲、汪云水儿子、郑琳母亲。此刻他们面无表情,静静等着看仇人的下场。记者询问郑琳父亲郑传润对判决的预期,他很直接地告诉记者,判死刑,否则告到底。记者了解到郑传润是一位有39年驾龄的老司机,现在还是单位车队的负责人,管30多辆车,他说30多年来他从没有酒后开过车。旁边的汪云水的儿子汪树生告诉记者,他也是一名司机,他不理解为什么张明宝可以如此草菅人命。
而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记者发现,所有的受害人家属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好像不愿意看到坐在被告席上的张明宝。
张明宝妻子换发型躲人
记者一进法庭就四处寻找张明宝妻子,但看了好几圈都没发现。其他媒体记者也在翘首张望。开庭前一刻,旁听席第一排的最右边忽然出现两名男子和一名身穿咖啡色棉衣的女子。“张明宝老婆!肯定是!”后排一名记者叫出了声。众人立即抬头。但很快有人反驳:“不是的,发型不一样。”
这名女子刘海齐整,披发,发长到肩膀,看起来有点像张明宝的妻子,但似乎又年轻一点。面对记者的询问,该女子一言不发。她身旁的中年男人说,她是张明宝的姐姐。
就在记者准备进一步求证时,法官步入法庭了。宣判结束后,这名女子跟身旁男子迅速从法庭右侧小门离开。记者事后辨认庭审照片,发现她正是张明宝的妻子刘凤霞,只不过换了发型而已。昨天下午,刘凤霞证实了这一点。她承认自己换了发型,但没有说原因。不过记者在法院外听到了另一种说法——刘凤霞为了躲避媒体,戴了个假发套,结果真的糊弄住了大部分记者。
宣判中
紧张!
张明宝右手不停颤抖
10点整,三名法官进入法庭在审判席坐下,法庭立刻安静下来。
“带被告人张明宝出庭!”审判长的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法庭右侧的小门。在闪光灯的簇拥下,身穿深咖啡色上衣、黄色马甲的张明宝在两名法警押送下走进法庭,并被安排坐在囚椅上。他的样子跟上次庭审时并无二致,但明显更加紧张。从小门到囚椅,短短几步路,他走得极沉重。他微低着头,目光平视前方,没有朝旁听席看一眼。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判决书长达17页,审判长整整读了22分钟。
这22分钟,对张明宝来说极其漫长。法庭前的摄像镜头忠实地记录下了他的紧张与惶恐。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眼睛神经质地睁、闭,闭、睁,放在搁板上的右手不停地颤抖。随着宣判的推进,他越来越紧张,到后来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几乎每隔几分钟,都会闭上眼,微张开嘴,深呼吸一次。
判词冗长,到了最后几分钟,张明宝已经紧张到极点,他不时闭眼,咬嘴唇,深呼吸,手也颤抖得更加厉害了。
期盼!
被害人家属掏出婚纱遗照
张明宝的左后方,坐着五名被害人家属,分别是康伟东的父母,郑琳的父母以及汪云水的儿子。他们跟张明宝一样,弦都紧绷着,只不过,张明宝的紧张中带着恐惧而他们的紧张中却带着期待。
审判长刚刚开口宣读判决书时,记者注意到,康伟东的妈妈郑翠红忽然掏出一张巴掌大小的照片,抓在手上向前伸,似乎想给审判长看。她的手在空中颤抖了几十秒,又缩了回去,细细抚摸着照片。这是她儿子康伟东和媳妇郑琳的婚纱照,水蓝色的背景中,身穿婚纱的郑琳紧紧依偎在康伟东怀里,一脸甜蜜。郑翠红摸着照片,眼泪直掉。见亲家母这样,郑琳的母亲也难忍悲痛,捂着嘴俯下身来。康伟东的父亲和郑琳的父亲都伏着身子,低着头,双手紧握,极力忍住悲痛。
庭审到了第22分钟,终于要出结果了。被告人家属抬起头,紧紧盯着法官……
宣判后
放松?
张明宝摇晃着差点瘫倒
张明宝被两名法警架起,等来了自己的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咚”的一声,法槌落下,张明宝悬了175天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他嘴巴颤抖着,两臂颤抖着,腿也颤抖着,整个人软了下来,要不是两名法警架着,说不定已经瘫倒在地。他咬着唇,握着拳,发出呜呜的声音。法官一声令下,两名法警将他架起,朝小门走去,他双手捂脸,哭了出来。
“我抗议!我抗议!”左边旁听席上,康卫东郑琳家属爆发出一声怒吼。
“张明宝!你上不上诉?”右边旁听席上,一名记者高声问道。
张明宝瘫软着被法警架离法庭,他的妻子站在旁听席第一排,静静看着他,但没有机会说话。张明宝呜咽着,说了句对不起,紧接着,小门就关闭了。
愤怒!
康郑家人法庭哭喊
无期徒刑让受害人家属十分吃惊,他们愣了十几秒,没反应过来,直到法警准备将张明宝带离法庭时,他们才爆发出来。他们情绪异常激烈,对判决非常不满意。
“我抗议!张明宝撞死这么多人不判死刑,要撞死多少才判死刑?!我的孩子怎么办啊!审判长!!”康伟东的母亲哭叫着,从旁听席扑向审判席。她大声质问审判长:“你是青天大老爷,你为何不判张明宝死刑?!”
“你们看看!”康伟东的父亲转身向媒体记者哭喊,“张明宝杀死五个人啊!怎么能只判无期徒刑!!”说完,他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而旁边的老伴已经哭晕在地上。
郑琳妈妈双手猛捶前排旁听座椅,哭喊道:“怎么办呐!怎么办呐!我孩子怎么办呐!”她拼命捶着座椅,甚至用头撞向座椅,边撞边喊:“我不会答应的!我绝对不会答应的!”
十多名法警围上来,审判长也过来安慰这些情绪激动的家属。
满意?
辩护律师回避这个问题
张明宝的代理律师曹纯钢在宣判结束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问他作为辩护律师,对这个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曹律师表示回避这个问题,只是告诉记者,法院部分采纳了他的意见,对他辩护中提出的“从轻处罚”采纳了,但是没有采纳他对于罪名的异议。第一次庭审时他辩护的是张明宝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法院还是认为是故意而非过失犯罪。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曹纯钢表示法院还是做到了独立审判,并没有受到“不杀张明宝不足以平民愤”的影响,这是法治的进步。张明宝案犯罪后果很严重,但是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积极赔付等也是需要考虑的,我国一贯提倡慎用死刑,这是法的精神。应该说,张明宝被判无期徒刑,与最高人民法院9月份出台的相关“意见”有关系,审判时也会与成都孙伟铭案进行比照。
张明宝会不会上诉?曹纯钢律师说,在法庭上他也没有认出张明宝的妻子,所以双方还没有就此进行协商,还要等会见张明宝后再说。对于康伟东,郑琳父母对于判决结果的强烈反应,曹纯钢也表示理解。
本报记者 陈珊珊
吉启雷 陈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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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抗诉
相关程序规定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高喊不服,称要上诉到底。法律人士表示,被害人家属不存在上不上诉,此案中,只有张明宝及其亲属才能提起上诉。这是因为,张明宝案作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是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该案的原告不是受害方,而是公诉机关,即南京市检察院。判决结果出来后,张明宝作为被告可以上诉,但受害人家属作为案件相关人,是不能上诉的。
那么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对判决不服该怎么办?法律界人士介绍,他们可以以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的身份请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检察机关如采纳其意见,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本案中,受害人家属可请求南京市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刑事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张明宝可以提出上诉;而康伟东、郑琳的父母等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陈珊珊 陈迪晨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付款 热点 直播 宝来 宝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