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中自协申请暂缓实施电动车国标是意料中的事情,事关自身利益,扮演电动车企业代言人角色的行业协会自然耐不住寂寞。他们提出的暂缓执行的理由很是充分,甚至直言不讳地说“《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由此,不同利益集团围绕电动车市场这个大蛋糕,竞相博弈的大致轮廓浮出水面。
其实《电摩条件》自公布以来就一直饱受质疑。首先,标准本身难言合理。新国标“20/40”标准把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与之相伴的后果便是,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再者,制定该国标的程序正当性堪忧。从目前的信息来看,《电摩条件》制定过程并没有对自行车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征询环节。漠视利益相关方的表达权,决定了该国标民意基础的流失。
基于上述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中自协申请暂缓实施电动车国标迎合了民众的利益诉求。但是,有一点不能忽视:中自协始终是为行业利益代言的,其立场并不天然与消费者重合。我看到网友的跟帖,对中自协此举非褒即贬,其中“褒”是绝大多数。事实上作为消费者理应有更独立、更理性的意见表达,对于中自协的主张需要更加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其固然有迎合消费者利益的一面,暂缓实行《电摩条件》是相当多车主的心声;另一方面,消费者不能让自身利益被中自协裹挟。要看到它的政策主张夹杂了相当多生产质量不能保证的中小企业的公关努力。所以,片面热捧或是抨击中自协基于行业利益而进行的意见表达都不甚合理,消费者的思考必须超脱于利益集团纠纷之外。
相关部门在制定《电摩条件》这件事上显然对“消费者主权”缺乏足够尊重。但是作为消费者,如果想要自己的声音更多影响公共政策,必须学会理性地思考和表达。就电动车国标而言,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至少要看到两点:其一,已公布的国标不合理,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给民众带来不便。其二,电动车监管不善的确在现实中造成一系列事故。制定相关国标是必须的,为了公共利益,应该接受“国标”带来的麻烦,甚至让渡出一部分个人利益。认识到这两点,公共讨论才能发挥更多实质作用。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车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