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金栋 生逢其时,人到老年,总算能亲自驾驶带电动的自行车,好不心旷神怡。 新骑电动车那阵子,一旦启动,总是嫌它“呼噜”一下,跑得太快,慢慢地也找到一点“机动”的感觉。 你说,年龄一大把的人,体力不支,不可能象年轻时代那样,亲自驾驶自行车,带着年轻夫人到处跑。现在,总算有了这个机动的便利,老夫人一坐,老先生驾驶,走走亲朋好友,也能中距离进城下乡。 看来,好景不长。从下月开始,以电动自行车代步的人骑的将不再是自行车,而是摩托车了。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电摩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列为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新国标将于2010年1月起实施,这意味着,以后骑电动车可能要经过考驾照、上牌照、年审、买保险等手续。 这不成心跟咱们老年人作对吗?车是死的,人是活的。电动车的重量、时速还不是有人说了算。这也不是什么高科技,重量减为39.9公斤以下,装上19.9公里限速器,不就得了。 记得日本开始发明圆珠笔,总是闯不过掉笔芯漏油的难关。后来,有人计上心来,缩短笔芯,减少使用寿命,问题就解决了,还可以让人多消费圆珠笔,不仅闯过了技术难关,还扩大了市场需求。 国人有“削足适履”的现成典故不用,可惜啊!年轻人不骑电动车,有机会、有时间买小轿。我等老年人见马克思的时间越来越近,没有那个奢望了,但也不能让我们再返回去蹬自行车吧?中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多为老年人群着想,还可以获取得尊老爱老、群众观念强的美誉。 从自行车到电动车,是一种社会进步,也对保护环保有利,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要有利于保护它的发展。如果说,国家公安闲得无聊,让他去打黑除恶啊!别没有事儿又生出一块“电摩”考驾照、领牌照、年审的破事儿来。国家税收、财政和保险企业如果差钱,让骑电动车者象征性缴一块就是了,特别是我们老年人,基本不差钱,就是差体力。 温总理不久前和法律专业大学生座谈时说,立法就怕不公,执法就怕不平。我冒昧地想当老年代言人,并想出个“削足适履”的金点子,国家立法部门也应该听听群众意见,不要只听“砖家”闭门造法。 闭门造法,必然不公;武断执法,必然不平。如果,硬把这等吃了不少辛苦的老一辈人往机动车道上逼,就有可能出无辜人命案,看看“电摩”立法者于心何忍! 笔者呼吁,这种立法不公的“电摩”国标能否缓行,或者凡是经生产厂家“削足适履”技术改造后的电动车不列入“电摩”标准范围。 消费者如果觉得不合算,他们再选择改驾小轿、改骑自行车,或者选择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近距离步行。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笔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