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骑电动车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昨透露,将申请暂缓实施该标准。 见本报今日08版
似乎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标准的出台,像“电摩标准”这样引起过轩然大波。想想也是,若遵照这一标准认真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这岂能不让人心焦?
有专家称,这个“标准”没有广泛代表性,缺乏公信力,是强势利益集团影响的产物。所谓“强势利益集团”,就是指摩托车集团。
相比于电动车行业,摩托车行业似乎还算是强势,但从国内众多摩托车企业的现状来看,这个“强势利益集团”,其实已成强弩之末。汽车迅速进入家庭,电动自行车大有取代传统自行车的架势,还有越来越便捷的城市公交,无不在挤压摩托车行业的市场空间。在这种形势下,通过影响国家政策,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标准,实则是摩托车行业的一次绝地反击。
一个影响如此广泛的国家标准,竟然在少数人的操纵下草率出台,无论如何也是种正常现象,遭到抵制更是情理之中的事。一个“电摩标准”,测出了社会“标准”之乱。
其一,标准制定之乱。正如张鸣教授言:“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难道所有的国家标准,都是如此出台的?假如都是如此,现行的各种国家标准,实在有必要再来一次全面审查。
其二,行业管理之乱。按照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然而,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超出这一标准。如此庞大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在市场上畅行无阻,到底是谁的责任?这么多年来没人过问,一个新的“电摩标准”,就能将其逐出市场?
其三,政府管理之乱。无论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在许多城市都遭遇到或禁或限的问题。不管是什么理由,根源无非是存在歧视思维。在这种歧视思维下,根本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进行相应的管理。
有人认为,打着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名义出台的“标准”,实际上已经异化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其实,国家标准本身就是一种工具,一种技术壁垒,以阻止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不怕国家标准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只怕这种工具只被少数人所操纵,而更可怕的是,国家标准的出台,根本就无标准可循。这才是“电摩标准”出台即遭抵制的根源所在。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