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今日本报A11版) 据说,这一新国标竟然是“移花接木”而来。早在1999年,国内曾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十年之后旧标准摇身一变成为新国标,而有关单位给出的解释是,为了规范电动车市场,保障电动车使用者和行人的人身安全。实际情况却是,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20/40”标准。研究制定电摩新国标,国家标准委的良好初衷不容置疑,至于标准出台前,是否下足了工夫,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就很难说了。而新国标出台后招致的一片质疑和反对声音,却是不争的事实:两千家生产厂家或将退出市场,行业协会拟申请暂缓执行,消费者不乐意不买账。 电动自行车超标,大家心知肚明,为何标准制订部门视而不见?且不说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将有成千上万辆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自动升级”轻便电动摩托车,从慢行道骑上了机动车快行道,届时不安全因素反而大大增加。单是想一想,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才能合法上路,就够电动车一族们麻烦的。电摩新国标不知新在哪里?由此看来,穿旧鞋走新路,真的是行不通!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车市 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