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黎强被带入法庭。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新华网重庆10月26日电(记者朱薇)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7批涉黑案件之一的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等涉黑案26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法院将用5天时间庭审此案。
黎强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九项罪名,其余20名涉黑被告人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故意杀人罪等,黎强掌控的4家企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一并受到指控。
此外,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出庭受审。
据调查,以黎强为首的黑恶团伙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非法经营客运线路和房地产项目,偷逃国家税款,采取暴力、威胁以及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等手段,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聚敛财物数亿元;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以及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等手法,逐步向经济、政治领域渗透。
10月26日,黎强(画面后中)等被带入法庭。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