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年起施行,规定须持证上岗,不得搜身,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用暴力手段处置纠纷。《条例》明确,娱乐场所应当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重庆晚报10月20日报道) “穿戴特种部队,发威叫你下跪,收费别嫌太贵”。 近年来,一些娱乐场所的治安问题成为社会的一块心病。有的娱乐行业私招滥聘社会闲散人员,打着“保安员”、 “看场员”的招牌,充当打手和保镖。有的保安在一些纠纷和治安事件中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甚至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致人死伤,酿成恶果,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通过立法,将以“正规军”保安取而代之娱乐场所自行招收的“家丁”,乃果断应对之举,亡羊补牢之举,综合治理之举。 但是,仅有“正规军”保安进入娱乐场所还不够。因为保安员人事关系在保安服务公司,可受雇于某个娱乐业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时间一长,一方面可能沾染着不良习气,另一方面可能会由于利益驱动而完全听命于娱乐业主,肆无忌惮,逾越“职责红线”,胆大妄为。更有可能被一些有固定活动范围和规律的黑恶势力所利诱,成为他们在娱乐场所为非作歹的保护伞。 鉴于此,应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娱乐场所保安员每3个月进行换防一次,在一处娱乐场所服务最长不超过半年。可通过细化制度明确,除了换防期限外,还应对保安员两年内不得在同一娱乐场所服务作出硬性规定,避免“岗位轮回”带来弊端。与此同时,强化问责,对违背职守,与无良业主沆瀣一气,危害公共安全的娱乐场所保安员予以严处,直至吊销保安员证,禁入保安行业。 梁江涛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安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