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年起施行,规定保安须持证上岗,不得搜身,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用暴力手段处置纠纷。该《条例》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应当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不得自行招用保安。自行招用保安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10月21日《北京晚报》) 除了考虑娱乐场所的特殊性质,用“正版保安”加强管理,使娱乐场所的治安状况变好之外,另有一个考量,也是具有针对性的,即在某些娱乐场所,自聘的保安,客观上已成为了老板的私人武装或打手。 娱乐场所不允许自己请保安,然后再加上一条“保安有权拒绝执行违法指令”,比以往那些不知从哪里招来,且是否有案底的黑西服、黑眼镜、指哪打哪的道上兄弟来说,如给枪加了保险栓,增加了不少安全系数。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里,网上的搜索结果,保安打人与被打的信息,不会增长得太快。 当然,一个新法律规定的实施,总有其正面的意义和价值,也有其缺憾与不足之处。我们更多的是要看它的主流和大方向。应该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总体上是一本将保安打造成维持社会治安的一支正规、文明队伍的“葵花宝典”,对淡化矛盾、维护稳定、增加社会安定祥和系数,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有理由对它的成效和完善过程充满期待。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安服 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