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民最拿手的莫过于三件事:一是含沙射影谈国事,二是八卦起来无所不用其极,三是动不动就拿道德说事。前两件事一般很好玩,后一件事一般很无趣。进行道德批判的前提是树立道德标准,但这个标准绝不在自己身上,也不在感动中国的候选人身上(《感动中国》那是电视节目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跟道德评判关系不大),而仅仅是在批判对象身上。本来一视同仁的高悬于上的道德标准,现在仅仅只和批判对象本身形成镜像关系而和围观者无关,围观者冷嘲热讽都成了习惯,这实在是现在最有趣的现象之一。而有趣当然也有很多种,这种现象应该叫莫名其妙的滑稽。 方宏进身陷道德囹圄,是其中一个例子。有人看笑话,有人起哄,有人乱拍砖,可是愤青们都片面得不够 深刻。还有人故作认真状说:从当初正襟危坐于国家电视台为民请命仗义敢言的记者,到欠债不还的老赖,方宏进今昔形象的反差,并由此引爆的严重的社会诚信危机令人担忧。不管是不是假正经,这个结论还是蛮吓人的,连这么正义的人都去搞欺诈了,这个社会怎么得了嘛?然而,大环境决定了媒体其实很闷骚,信息又总以爆炸的速度飞窜,所以言过其实的事情太多了。 涉嫌欺诈的行为当然不对,但也只是涉嫌而已,况且欠款已经还清,事情应该算画了个句号,剩下的只是专业领域内的司法程序,但媒体乐于把这个句号变成省略号或者破折号——方宏进陡增了许多污点;网民则乐于得出这样的结论:此人道德不行。 显然,当事人的身份和媒体的渲染,是一切道德评判的起点和根据。 如果方宏进没主持过焦点访谈,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能上头条?用于批判方宏进的道德标准,其实在他曾是焦点访谈主持人的这个身份上。在《焦点访谈》这档看起来认真严肃地推动社会进程的新闻节目中,义正严词的主持人应该是这样的:有正义感和职业素养,不能有外遇或者包二奶,不能说谎骗人,最起码最起码的标准是要独善其身。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主持人,头上悬着一把道德风险的剑,一旦犯事,就很麻烦。这条潜逻辑,适用于任何有社会地位和名声在外的知识分子、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咱娱乐圈的文艺界明星就算了,人人都无所谓成为被八卦的标本)。这条潜逻辑,很无情。 但媒体最喜欢的就是这样无情的逻辑。 涉嫌欺诈的案件被新华社曝光后,过往被央视劝退的污点,生意项目投资的失败,为人处事的不善行为,有多少被夸大的成分不得而知。媒介即信息早就不是什么先进理论了,人们现在完全生活在媒体的放大镜功效里,看到的一切都是被渲染的信息。这不过是一起简单的生意场上的经济事故,由于连锁反应,成了方宏进的不能承受之轻。这样的事情,一年前的范美忠一定感同深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媒体是这类批判行为的始作俑者。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媒体。 回到道德批判方宏进这件事本身上来,好像出发点和手段都变得不那么天经地义了。全民起哄的兴奋感虽然很足,但久而久之,有的时候也苍白得很。因为没有油然而生,只有推波助澜,所以这类事情越搞越不自然。不自然,就难成信仰,道德既然不是信仰而是利剑,那就完全失去了搞头。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风险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