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点05分报道,近日,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有媒体就解读为“物业税在深圳首先开征”,不过,深圳市地税局对盛传的“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传闻予以否定。详情连线中央台深圳记者站记者李强。
主持人:深圳市地税局的说法是不是意味着深圳开征物业税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记者: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该负责人强调,《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的有关规定实际上仍在等待中央审批过程中,"如果要实现财税体制改革,至少要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批才能实施"。但可以理解为深圳是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作为深圳市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内容之一,《安排表》提出,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
物业税作为一种新税种,其开征等事宜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来决定,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尽管在某些领域拥有相对独立的立法权,但这并不包括税收立法,这就决定了深圳开征物业税并不能独立于国家整体政策布局之外。
主持人:今年5月份,国务院透露,包括环境税、物业税在内,都将在今年研究开征。不少业内人士也承认,从长远来看,物业税开征有利于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就你了解到的,相关业内人士他们最关注的是什么?
记者:虽然关于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仍有分歧,但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尚有许多问题需理清。是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是否先从商业地产或者豪宅开征,然后逐渐过渡到普通住宅等等。而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合并到物业税内。
另外有专家表示,物业税开征不是简单的税费改革,涉及土地使用制度、市场调控手段、住宅建设方式等多方面。房产如何评估、针对哪些物业开征、税费比例、如何约束个人欠税、个人房屋认定,政府该如何征收、该税收最后用于何处等等,都很复杂。
主持人:物业税征与不征民众如何看待?
记者:支持者多认为房价被炒房者炒得太高,开征物业税将会抑制炒房,房价将会下降。不过一部分市民是有限支持,认为第一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较低者,应当免征。一旦深圳开征物业税,会把空置住宅逼出来推向市场,将有效增加供给,抑制房价。
反对开征物业税的市民认为物业税是在国外土地私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的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相关费用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一次性付清。所谓的物业税不知从何谈起。这一类市民普遍觉得既然是税收,肯定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所以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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